1樓:幸安福
以目前的醫療技術來說,**癲癇以不在是難題,癲癇疾病如果能夠早發現,並且即使**,大部分都是可以控制的,但是有一部分停藥後癲癇還會**,這個比例有20%左右。
首先患者要學習癲癇知識,認清癲癇的危害,需要全面的瞭解癲癇,以及癲癇的症狀,要知道癲癇病大部分都需要經過長期**的。如果癲癇反**作,第一是要及時就就醫**,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項,以免延誤病情越拖越重,給之後的**增加難度。
患者一定要配合醫生**,要知道疾病的**不僅是醫生的責任,患者本身也需要積極配合,才能更好的**疾病。在選擇正規的醫院之後,患者要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給治醫生,要絕對相信醫生的權威,遵守醫囑。這對患者的順利**大有好處。
患者要清楚癲癇為什麼會反**作,癲癇反**作的原因又是什麼。癲癇**的機率還是比較高的,比如患者的不健康生活習慣,患者沒有按時吃藥,受到的外界刺激過大,癲癇反**作的危害巨大,我們要重視這種疾病,在**過程中,一定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一定按醫囑服藥,不能自作主張、隨意增減劑量或停藥,要避免受到過強的刺激。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癲癇病的**一定要把症狀控制不發作兩年以上再停藥,而且停藥一定要慢,不能一次就停完。
現在**了說明以前還是由於藥物控制才不發作的,建議你繼續服用藥物,可以適當增加劑量,等病情穩定後再減量,最好是再大夫的指導下用藥。
我癲癇病三年未犯能否停藥,為何檢查血濃度
3樓:黎巴嫩悼哦
結合具體合理用藥**利於穩定控制病情,同時多注意休息等,如果持續沒有發病可以去醫院排查一下,結合具體檢查後合理調整用藥。
4樓:葉綠體第蝕
一般經正規**控制癲癇2~3年未發作且腦電圖恢復正常,才能考慮停藥,算是**了。濟南中醫癲癇病醫院專家說,我們都知道癲癇病的**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但首先我們先要明確癲癇是完全可以**的,雖然**上有一定的困難,但不是不能**,大量資料表明,只要及時進行正規、系統的**,方法得當大部分,病人都可以**的,所以患了癲癇的病人完全不必悲觀失望,而應持積極樂觀的態度,配合醫生,爭取早日**。
5樓:盧薩卡悄堂
在醫生的指導下減量,現在你的病沒發作是因為藥物控制,癲癇是不能**的只能靠藥物來維持,所以你可以減量到既能控制不發作又可以少量的服用為宜。
6樓:要走過
建議到正規的醫院先行腦電圖檢查,如腦電圖沒異常,可以按醫生的建議慢慢減藥,不能突然停藥,不然很容易誘發癲癇發作
7樓:馬口鐵茄陡
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減藥,不要擅作主張,只要自己一減藥或者,肯定犯病,腦電圖已經正常,吃藥效果應該挺好,但請不要隨便停藥,在專業醫生指導下使用藥物,諮詢你的主治醫生一定要慎重!
8樓:恐懼感掣饒
不能自行停藥,否則可能導致疾病發作,如果目前已經有明顯的不良反應,可以請主治醫生指導調整藥物,不良反應不明顯,可以繼續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必要時配合中藥**,什麼時間可以停藥需要徵求主治醫生的意見。
9樓:一元論絞夠
癲癇是一種疾病和綜合徵,以腦部神經元反覆突然過度放電所致的間歇性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調為特徵。是一種起源與大腦,並反**作的運動感覺、自主神經、意識和精神狀態不同程度的障礙。這個定義概括了癲癇症狀的複雜性,更概括了癲癇的兩個基本特徵,即反覆性和發作性。
所謂反覆性,是指有第一次發作後,間隔一段時間後,肯定會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多次發作。即使是最常見的抽搐,如果只發生一次,也就不具備反覆性,是不能診斷為癲癇的。所謂發作性,是指症狀突然出現,也突然中止。
我們也許曾見過有的患者正在行走中或吃飯時突然倒地抽搐,過一段時間後又恢復正常。還有一些患有腹型癲癇的兒童在玩得正高興時突然劇烈腹痛,啼哭不止或倒地不起,幾分鐘或幾十分鐘後完全消失又繼續玩耍。不論癲癇的症狀多麼複雜,都必須具備這兩個特徵。
這也是診斷癲癇的重要依據。
10樓:明新衛生所
自備診斷~~~複製貼上主頁名~答****(通話)問診等 ~~~~~
爸爸犯敲詐勒索判三年,孩子癲癇病,爸爸在看守所月剛到監獄月,可以辦理假釋嗎
不可以,一是假釋需要實際服刑滿刑期的一半以上,二是假釋需要監獄提出申請,法院做裁定的,依據改造的表現來決定。望採納謝謝 對於這個問題。根據法律不可以的。孩子得病父親不能假釋的。不可以,具體可以打 詢問司法部門和看守所 這個還真不大明白,我覺得如果媽媽,正常的話,應該不可以吧。如果沒有媽媽或者媽媽也不...
我兒子月的時侯就有癲癇病,住院第三天癲癇病就沒發作了,然後吃藥吃了整整三年了,就停藥了,請問這
癲癇是copy乙個長期的癲癇 我們看看專bai家du何愛軍的具體分析 zhi 問題分析 您好,dao癲癇系多種原因引起腦部神經元群陣發性異常放電所致的發作性運動 感覺 意識 精神 植物神經功能異常的一種疾病 意見建議 如果是癲癇,建議患者及時的去醫院進行 癲癇越早醫治的療效越好,任何疾病都是越早醫治...
進廠時沒有說明有癲癇病,在廠裡做了七年,現在廠裡要辭退,有補償嗎
1 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 勞動合同法 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 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