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老闆不給工資勞動局仲裁調解沒用,勞動者應當持勞動仲裁裁決書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糾紛仲裁後一審判決,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如果再上訴至法院: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怎麼辦?
面對這種無賴老闆,如果走法律程式不好使,那就得來點堵門上訪什麼的了。
找些工友一起去公司靜坐吧。把事情搞得越大越好。
3樓:寒豆小姐
向法院申請下達支付令!
4樓:edison大哥
仲裁不行,法院起訴。
5樓:高中路上
可以向法院起訴,依***。
6樓:
有用肯定要用法律調觧
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也沒處理怎麼辦?
7樓:嘆笑一世傾城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樓:蕈龠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看他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話,是一般是45天內結案,嗯就是案情複雜的,需要延期的也再延15天,也就一共60天,逾期沒有裁決的話只能去法院起訴。
9樓:候陽成
老闆拖欠我的工資,就是不給我告到勞動稽查大隊,勞動稽查大隊叫公司拿,公司說我不能拿兩塊錢,公司拒絕給我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10樓:
那就去上一級去舉報,越級反應,不行就找**一起去勞動局,這是她管轄範圍的,****他們這些拿著國家錢給農民辦事的辣雞
11樓:
你要知道為啥勞動局沒有處理的原因?還有就是勞動仲裁部門有哪些地方?你可以聯合一些工友一起去找,畢竟人多力量大,如果區裡管不了就去市裡,去省裡,一定會有地方管的
我沒簽合同老闆不給工資,勞動局怎麼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可以就勞動報酬問題協商解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每月支付勞動者二倍的工資。
不能達成一致協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憑證包括:①工資支付憑證或者記錄(職工工資單)、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③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④考勤記錄;⑤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去收集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關於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都要根據證據來裁決。
其次,建議先去諮詢當地的勞動部門;
最後,找律師幫你計算具體的數額。
14樓:匿名使用者
動手打你,你可以報警。關於你的工資問題,程式是先去勞動所進行調解,勞資雙方調解不成的,進行仲裁,沒有合同,仲裁的會取證,根據其他同崗位員工的平均工資來衡量,值得注意的是仲裁時間教長,廠家可能以這個故意拖你的時間,謝謝
15樓:個人行家
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告你們老闆。
16樓:
這個可以諮詢下律師,我想專業人士的解答對你更有幫助。
老闆不發工資,找勞動局和勞動仲裁都沒用怎麼辦?
17樓:關韶侍荏
你是沒有證據吧,證明不了你在那個公司工作過,有證據仲裁再不管就利用**啊,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
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我去勞動局反應情況,勞動局不管說你們自己協商,怎麼辦啊
你去勞動局正式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不會不受理 你按他們仲裁的流程走就是了 別他一句話就把你檔在門外。只要他仲裁過,如果你不滿,再去法院起訴就可以了。沒有仲裁,直接去法院,法院不會受理的。打12315,讓工商局的人來現場解決,勞動局不管的話 勞動局不管,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連同勞動局一塊塊訴。老闆拖欠我...
老闆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勞動局不管怎麼辦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 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 投訴,該 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
工地老闆不發工資,勞動局不管怎麼辦
勞動爭議必須先通過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不能解決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的途徑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法律是講究證據的,你需要蒐集相關證據來證明 你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用工關係,而且用人單位並未支付勞動報酬。第一,繼續和老闆溝通,協商解決 第二,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衝裁 第三,以上兩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