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great搬磚的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本條規定,如果男方給付彩禮後,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或者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確未共同生活,或者給付彩禮後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離婚時應當退還彩禮。如果不屬於上述情形,則不需要退還彩禮。
2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沒有退彩禮說法··彩禮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和其他共同財產一樣平分
協商不行法院起訴解決
3樓:在七裡海吃大餐的菩提樹
都是雙方財產了還退什麼?找律師或婦聯告你老公
離婚,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能退還嗎
4樓:今夕何夕是朝夕
不能退還,因為已經結婚了,也就是說這個錢你們一起用了,已經屬於共同財產,離婚就不得退 了
5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某些特殊情況下是可以退還的,具體規定如下: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6樓:羅爺法律
我國婚姻法沒有規定彩禮,但彩禮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司法實踐中,筆者認為涉及彩禮糾紛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
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
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援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援。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對於彩禮的給付、接受主體應當作寬泛解釋。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
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孃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7.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
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後相差較懸殊,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8.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
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
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就本案而言,齊現金給付韓英彩禮1萬餘元,雙方按照當地習俗舉行了結婚儀式,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屬於同居。雙方同居生活時間不長便各自外出打工,從司法解釋的本意理解,本不應再返還彩禮。但當地習俗是“女方不同意結婚的應當退還彩禮,男方不同意結婚的不退彩禮”,同時男方齊現金給付彩禮後家庭生活屬於絕對困難。
7樓:夏天心理諮詢師
您好彩禮結婚後是不能退回的喲
建議兩個人好好溝通 能不離婚就不要離婚吧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什麼原因離婚吧 如果女方是騙婚那就離 吧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家暴,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還男方的彩禮錢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的。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並共同生活的,在離婚時彩禮可不歸還。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有一段時間了的話,由於男方過錯導致離婚,可以不退還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退 彩 禮,退 彩 禮需要符合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 彩 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半年離婚彩禮要退一半嗎
13樓:sunny荃荃媽媽
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已經達成,法律支援不退還。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禮造成男方經濟困難的,可以要求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5樓:鷺島小律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6樓:玲瓏望月明
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女方可以應訴,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離婚的,無作為返還彩禮;同意離婚的,可以不同意返還彩禮。因為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並且共同生活半年。
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退,婚都離了,這是給女方的一種精神上的補償,女人的青春消磨不起,
如果結婚不到一年,女方無理由提出離婚要不要退還男方家的彩禮錢?
18樓:大律師網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內屬於以下情形,人容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9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婚姻法司法
bai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du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zhi彩禮的,如果查dao明屬於以專下情形,人民法
屬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0樓:魅惑花小神
這得和男方協商,他非要的話需要退還哦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孩子必須得退,司法程式也會讓女方退
22樓:罷了
一看你們就沒有感情基礎
23樓:mo雄軍
這個是要的畢竟還沒有孩子
結婚不到一年,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跟首飾合理嗎?女方必須退還嗎?
24樓:智慧的彼岸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有權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和其它財物的。當然你可以不還,但對方就有理由說你是以結婚來騙取財物從而拒絕離婚。法律雖然支援弱者,但法官也會根據情理來決定。
當然,男方也要拿出曾送你的彩禮的證據。 但從道德來說,如果你確是收過就應該是退回,但也可以與男方商量退的數量。
2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須 只有面子
結婚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還要退還嗎?到時候法律怎麼判定
汕頭律師傑 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彩禮返還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下稱 婚姻法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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