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八卦小姐e娛樂
客戶要求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才付款沒有利只有弊:
1、先開發票再付款,賣方有貨財兩空的風險;
2、由2023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得知,先開發票後付款屬於虛開發票的違法行為,所以企業業主還承擔著法律風險。
基於信賴的“先開發票後付款”交往中,往往缺乏相應的特別書面約定或者其他補充材料予以證明買方並未付款。當賣方為貨款起訴至法院時,雙方最基本的信賴喪失,誠信交易變成了訴訟對抗。此時,若買方以付款發票證明其已經支付貨款,賣方則處於不利的訴訟境況。
然而,買方卻遲遲不予付款,無奈之下,賣方將買方告上法庭。法庭上,買方稱拒絕付款的理由便是賣方已向其出具發票,說明全部貨款已付清,不同意再付款,發票即為付款憑證,而賣方又不能向法院提交雙方在結算方式有特別約定的證據,也不能證明買方確實未曾付清款項。最後,法院只會依法判決駁回了賣方的訴訟請求。
誠然,賣方可依法申請證據保全。買方是正規企業,其會計賬簿上是掛賬待付,訟爭款項在應付款賬戶上,只要申請法院進行證據保全,查封買方的會計賬本,只要應付款賬戶上有這筆款未付,訟爭款項有望追回。但是,這種情節形下存在兩種弊端:
1、證據保全需要交納保全費用,並且還要提供擔保;
2、如果買方為惡意拒付提前準備或財務不健全,證據保全會毫無意義。
2樓:
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正常的,沒有什麼利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對方先付款再開票,也可以先開票後收款,都是正常的。增值稅發票管理規定對專用發票開具的要求:
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銷售貨物並增值稅發 票已經開給客戶,從民法角度來說,貨物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從會計核算角度來說,貨物的風險與報酬已經轉移給購買方,購買方不付款項,成為債權,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但權利舉張不要超過2年。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絡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3樓:拼命考滿分
銷售貨物並增值稅發 票已經開給客戶,從民法角度來說,貨物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從會計核算角度來說,貨物的風險與報酬已經轉移給購買方,購買方不付款項,成為債權,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但權利舉張不要超過2年。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先開發 票後付款”在某些行業和領域,已為商家們所認同,成為一種商業交易習慣,廣泛存在。
先開發 票後付款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幾種:
1、買方要求財務部必須在見到發 票後才能支付貨款,以此要求賣方先開發 票,業務員憑發 票從財務部領取貨款後付給賣方;
2、買方通知賣方結賬,賣方便將全額發 票送至買方,買方工作人員卻只先支付部分貨款,或者要求賣方次日來取款,或者以銀行暫時不能辦理等種種理由推拖。
“先開發 票後付款”存在著極大的法律風險,若要規避這些風險,應當把握如下兩點:
1、一般情況,儘量在得款後再開發 票;
公司(賣方):
今為便於我公司入賬,收到貴公司送來發 票張(發票號,金額人民幣大寫元),以上金額我公司尚未支付貴公司,現承諾將於年月日全額支付,立此單據為證,以便貴公司記賬。
公司(買方)
年 月 日
這種單據在送發 票時要求對方簽字、蓋章,若對方表示拒絕,應當斷然拒絕對方“先出發票後付款”的要求,以防後患。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問題,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是什麼意思?
拼命考滿分 這種情況比較麻煩!第一,你不承認沒郵,那你得提供郵政或快遞部門的收據,不然對方不答應 第二,作廢是絕對不可能!因為你現在早就超過了開票的當月,也作廢不了 第三,有的地方曾經操作過。一種情況是不可抗拒力的原因,比如被盜 但必須有報案記錄 水災 交通事故等,這樣的情況很少 一種情況是因產品質...
專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增值稅發票的區別
小島知道 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有何區別? hd一川 1 使用範圍不同 專用發票一般用於一般納稅人之間從事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專案使用 而普通發票則可以用於所有納稅人的所有經營活動,當然也包括一般納稅人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專案。2 作用不同 普通發票只是一種商事憑證,而專用發票不僅是一種商事憑證...
自然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自然人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只有增值稅的納稅人才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且開具發票時要根據對應的情形才能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