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2023年12月1日之前,傷殘評定適用的法律是2023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2023年12月1日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在2023年3月11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是傷殘評定工作適用的新依據。這個新標準是在充分總結吸收2023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執行的經驗和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礎上起草形成,其進一步完善了傷殘等級10級分類法。
在全面規範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該標準還建立了多等級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綜合計算數學方法,引入了肩關節複合體的概念並建立了功能喪失的計算方法,為解決多處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計算及肩胛帶傷殘的評定問題提供了依據。該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了ga35-1992。本標準另附錄a、附錄c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即在附錄b中。人身損害賠償案件,ga35-1992對多處傷殘的情況是進行綜合評定的,即假如受害人同時有多處傷害,鑑定部門只做乙個傷殘等級的評定。對法官來說,這樣的評定結論很容易適用並對案件做出處理,即用如下方式計算傷殘賠償金:
綜合評定結論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注:10個傷殘等級分別對應10個不同比例,如按規定拾級傷殘為10%、玖級傷殘為20%、捌級傷殘為30%……餘類推)×責任程度×年人均生活費×賠償年限。雖然ga35-1992在審判實踐中很容易適用,但其缺陷在於僅有十個傷殘賠償指數(即10%、20%、30%……100%),不能全面反映受害者綜合傷殘程度。
在gb18667-2002實施後,對多處傷害造成的多處傷殘不再直接進行綜合評定,而是按受傷部位分別評定殘級,再根據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確定傷殘賠償指數(從10%——100%不等)後,計出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這樣評定的好處在於更準確反映受害人的受傷程度,從而在殘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上更科學更合理,即通過科學計算的方式,實際上更科學地達到了綜合評定的效果。
2樓:周舟
首先看一下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殘疾賠償金是對殘疾而導致的收入減少或者生活**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還是對賠償權利人遭受精神損害給予的精神損害撫慰性質的賠償?這在理論和實務上並不是乙個十分明確的問題。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在理論上採取「勞動能力喪失說」,即根據因傷致殘的受害人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的收入損失;同時規定應考慮職業因素對受害人未來收入的影響,予以斟酌平衡,並規定賠償期限按照二十年固定期限,實行定型化賠償。上述表明,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應屬財產損害賠償,是對受害人受傷致殘後收入損失的賠償。根據該條款規定,計算殘疾賠償金應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作為考慮因素,實務中經常以傷殘等級來評判掌握賠償多少。
其次,在大量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存在多個傷殘等級,應如何把握等級進行賠償,對正確救助受害人將起到積極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但該條款並未對多個傷殘等級情況計算賠償費用進行細化規定。
自2023年12月1日起,凡在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一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gb18667-2002)》,2023年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a35-1992)》同時廢止。至此,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從行業標準上公升為國家標準。
該國家標準對多等級傷殘的計算規定如下:
根據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賠償指數等,有下式:
c=ct×c1×(ih+∑ia,i)(∑ia,i≤10%,i=1,2,3……n,多處傷殘)
式中:c為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ct為傷殘賠償總額;
c1為賠償責任係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
ih為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對於上述計算公式的通俗表達可以為:
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其中「傷殘賠償總額」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居民(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齡來計算確定,即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責任係數」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如對方全責則為100%。
「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在幾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
一級:100%;二級:90%;**:
80%;四級:70%;五級:60%;六級:
50%;七級:40%;八級:30%;九級:
20%;十級:10%。
如兩個十級、乙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九級,九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20%;又如乙個五級、乙個七級和乙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五級,五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60%。這裡需要注意,根據上述的計算公式,在存在幾個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是指在有多個傷殘等級時,由於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每增加一處傷殘按另外的賠償比例計算,該賠償比例是附加計算的,因此被稱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用百分比表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ia取值範圍為:0≤ia≤10%,也就是說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必須小於10%。
存在一級傷殘時,其他等級被吸收,不計算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不同。對傷殘賠償指數上述標準有明確規定,不同傷殘等級都有對應比例(指數)。
而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則沒有具體規定,不同傷殘等級沒有對應比例(指數)。所以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範圍內(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級以下乙個固定值,五級以上乙個固定值。
ia的合理取值應為:二級為10%,**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
3樓:劉永方律師
1、兩處以上不同等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計算,以級別重的傷殘為基礎,級別輕的傷殘增加一定的賠償指數,綜合計算。
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對多等級傷殘的賠償規定了綜合計算方法,但該規定有些抽象。具體以一例項說明如下:比如有兩處傷殘,一處為八級一處為十級,則殘疾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當地人均年收入標準×20年×(30+1)%,其中,"30"是8級傷殘的賠償指數,1至10級的賠償指數分別是100%、90%...10%,"1"是10級傷殘應增加的賠償指數,1至10級傷殘應增加的賠償指數分別是10%、9%...1%,增加的賠償指數最高不超過10%。
據此,如果有三個傷殘,分別是6級、7級、10級,那麼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當地人均年收入標準×20年×(50+4+1)%。
4樓:位宕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5樓:匿名使用者
無計算公式,按一般司法實踐按九級半計算。
縱橫法律網 高明律師
請經驗的人士給予解答,謝謝,請專業人士和有經驗的人幫忙解答,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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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關於法律的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一下,看這種情況會判什麼罪
如果確實是精神病,則不構成犯罪,但要由其家屬進行賠償。暈.僅僅是咬了人一口,哪能夠得上刑事犯罪的程度.你要問是否要賠償醫藥費,這才有點商榷之處.故意傷害要達到輕傷以上,才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一般的輕微傷,僅涉及民事賠償的問題.特別是你這個事件中,加害人還正處於精神病發作期,即使是打傷了警察,也是不負...
請法律的專業人士幫幫忙
北京杜律師 這種情況構成搶劫罪和盜竊罪,數罪併罰,另外,未成年可以從輕,如果是從犯,從犯也可以作為辯護理由。不過,由於多次搶劫,法定刑十年以上。具體結果,還要看律師辯護情況。建議儘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 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