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用總公司資質投標嗎

2021-08-02 07:15:15 字數 318 閱讀 8489

1樓:只是路過

總公司在漳州市,分公司在漳州市漳浦縣(只有一個分公司,只開發一個專案,專案在分公司所在地)開發資質用的是總公司的名稱原來暫定**,後來由於延期了2次,不能再延期了,就想把它更改為房地產四級開發資質。但行政中心經辦人員告訴我說,你公司的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上用的都是分公司的名稱,總公司又沒有授權證明,卻要用總公司的開發資質去開發分公司的專案,我們沒法給你辦理,給退了回來。 公司的立項批覆、土地轉讓合同、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都是用分公司的名稱簽定的。

在這種情況下,分公司可以用總公司的開發資質嗎?(成立分公司是當地行政部門要求的)

總公司欠債務分公司要承擔嗎,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債務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總公司應當承擔責任,訴訟時可以將總公司和分公司一併列為被告。列分公司為民事責任主體應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故訴訟時,也可以列總公司為被告,要求其承擔責任。一般判決分公司承擔責任,分公司無能力承擔的由總公司承擔補充責任。第 二 執行過程中可以追加總公司為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

公司與分公司的債權債務關係,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是一種債務債權關係嗎

總公司應當承擔責任,訴訟時可以將總公司和分公司一併列為被告。列分公司為民事責任主體應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故訴訟時,也可以列總公司為被告,要求其承擔責任。一般判決分公司承擔責任,分公司無能力承擔的由總公司承擔補充責任。第 二 執行過程中可以追加總公司為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

仲裁是告總公司還是分公司,仲裁是告總公司還是分公司? 20

合同糾紛律師謝平 仲裁是告總公司。與分公司籤合同是需要仲裁總公司的,因為分公司畢竟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所以一切的訴訟和仲裁活動還是應當由總公司來承擔,即使說分公司可以對外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相應的經營活動合同,但是由此所發生的一切爭議事項還是由總公司來進行出面解決。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