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都是調整勞動關係的重要形式和法
律制度,兩者有著密切的聯絡,在訂立目的、內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處,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又有著明顯的區別,兩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不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另一方是企業。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個人,一方是企事業單位或僱主等。
這就是說,勞動者個人作為出賣勞動力的一方不能簽訂集體協議,而工會組織也不能為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都以工作任務、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為基本內容,但在具體訂立協議時是有區別的。集體合同調節集體勞動關係,內容全面、複雜,帶有整體性。
勞動關係的內容在法律、法規中未作規定或只規定基本標準,以及個人勞動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未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集體合同都可以規定。而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簡單,一般都在法律、法規中直接規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可由勞動合同規定,那是單一的。
第三,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產生的時間不同。集體合同產生於勞動關係執行過程中,它不依單個勞動者參加勞動為前提。而勞動合同產生於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參加勞動前,是以勞動者就業為前提,是勞動者個人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憑證。
第四,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同。集體合同制度的作用在於改善勞動關係,維護職工的群體利益。而勞動合同的作用在於建立勞動關係,維護勞動者個人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2樓:中國刑事辯護網
集體合同也屬於勞動合同的一種,集體合同是集體勞動合同的簡稱。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聯絡與區別分別是什麼?
3樓:手機使用者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兩種合同形式,存在著一定的聯絡。從歷史角度看,集體合同是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只有在勞動合同確立了僱主和僱員的勞動關係後才有集體合同。
從兩者的比較角度看,既有相同之處(如都有關於僱員和僱主的權利義務規定),又各具特色。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
1.目的不同。實行集體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勞動者整體的合法權益,調整和改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和勞動者的共同發展;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個人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目的在於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建立勞動關係,利用合同制度實現和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主體不同。集體合同的主體是僱主或僱主團體與由工會代表的全體職工,在我國是企業與由企業工會(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代表的全體職工;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僱主與單個僱員,在我國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
3.內容不同。集體合同不僅規定本企業的一般勞動和生活條件,而且涉及勞動關係的各個方面,內容具有廣泛性、整體性的特點。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個人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內容多是關於勞動條件的規定。
4.法律效力不同。集體合同的效力高於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適用於企業全體職工;勞動合同僅對勞動者個人有約束力。集體合同規定了本企業的最低勞動標準,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否則無效,無效部分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代替。
5.責任不同。集體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如企業違反集體合同的規定,侵害了工會和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物質賠償責任;工會一方不履行集體合同的規定,一般只對上級工會和全體會員負道義上的責任,由上級工會給予批評教育,糾正違約的行為,以適當方式彌補因違約給企業造成的損失,但一般不承擔物質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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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聯絡與區別
篇一: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都是調整勞動關係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兩者有著密切的聯絡,在訂立目的、內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處,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又有著明顯的區別,兩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不同。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個人,一方是企事業單位或僱主等。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另一方是企業。
這就是說,勞動者個人作為出賣勞動力的一方不能簽訂集體協議,而工會組織也不能為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內容不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都以工作任務、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為基本內容,但在具體訂立協議時是有區別的。
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簡單,一般都在法律、法規中直接規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可由勞動合同規定,那是單一的。而集體合同調節集體勞動關係,內容全面、複雜,帶有整體性。勞動關係的內容在法律、法規中未作規定或只規定基本標準,以及個人勞動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未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集體合同都可以規定。
第三,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產生的時間不同。勞動合同產生於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參加勞動前,是以勞動者就業為前提,是勞動者個人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憑證。而集體合同產生於勞動關係執行過程中,它不依單個勞動者參加勞動為前提。
5樓:匿名使用者
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都是調整勞動關係的重要形式和法 律制度,兩者有著密切的聯絡,在訂立目的、內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處,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又有著明顯的區別,兩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不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另一方是 企業 。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個人,一方是企事業單位或僱主等。
這就是說,勞動者個人作為出賣勞動力的一方不能簽訂集體協議,而工會組織也不能為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都以工作任務、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為基本內容,但在具體訂立協議時是有區別的。集體合同調節集體勞動關係,內容全面、複雜,帶有整體性。
勞動關係的內容在法律、法規中未作規定或只規定基本標準,以及個人勞動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未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集體合同都可以規定。而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簡單,一般都在法律、法規中直接規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可由勞動合同規定,那是單一的。
第三,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產生的時間不同。集體合同產生於勞動關係執行過程中,它不依單個勞動者參加勞動為前提。而勞動合同產生於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參加勞動前,是以勞動者就業為前提,是勞動者個人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憑證。
第四,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同。集體 合同制度 的作用於改善勞動關係,維護職工的群體利益。而勞動合同的作用在於建立勞動關係,維護勞動者個人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第五,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職工一方來說,集體合同對一個單位的全體職工有效,而勞動合同只對勞動者個人有效,且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謝謝,望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都是調整勞動關係的重要形式和法 律制度,兩者有著密切的聯絡,在訂立目的、內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處,但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又有著明顯的區別,兩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不同。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另一方是 企業 。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個人,一方是企事業單位或僱主等。
這就是說,勞動者個人作為出賣勞動力的一方不能簽訂集體協議,而工會組織也不能為勞動者個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同。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都以工作任務、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等為基本內容,但在具體訂立協議時是有區別的。集體合同調節集體勞動關係,內容全面、複雜,帶有整體性。
勞動關係的內容在法律、法規中未作規定或只規定基本標準,以及個人勞動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未由法律、法規規定的,集體合同都可以規定。而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簡單,一般都在法律、法規中直接規定,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可由勞動合同規定,那是單一的。
第三,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產生的時間不同。集體合同產生於勞動關係執行過程中,它不依單個勞動者參加勞動為前提。而勞動合同產生於當事人一方的勞動者參加勞動前,是以勞動者就業為前提,是勞動者個人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憑證。
第四,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同。集體 合同制度 的作用於改善勞動關係,維護職工的群體利益。而勞動合同的作用在於建立勞動關係,維護勞動者個人和用人單位的權益。
第五,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職工一方來說,集體合同對一個單位的全體職工有效,而勞動合同只對勞動者個人有效,且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的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集體合同對於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加班休假、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安全、女職工特殊保護等等的規定形成了一個基本標準。個人勞動合同約定的待遇標準高於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的,以個人勞動合同的約定為準。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8樓:索羅劍客
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
1.目的不同。實行集體合同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勞動者整體的合法權益,調整和改善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和勞動者的共同發展;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個人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目的在於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建立勞動關係,利用合同制度實現和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主體不同。集體合同的主體是僱主或僱主團體與由工會代表的全體職工,在我國是企業與由企業工會(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代表的全體職工;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僱主與單個僱員,在我國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
3.內容不同。集體合同不僅規定本企業的一般勞動和生活條件,而且涉及勞動關係的各個方面,內容具有廣泛性、整體性的特點。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個人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內容多是關於勞動條件的規定。
4.法律效力不同。集體合同的效力高於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適用於企業全體職工;勞動合同僅對勞動者個人有約束力。集體合同規定了本企業的最低勞動標準,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否則無效,無效部分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代替。
5.責任不同。集體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如企業違反集體合同的規定,侵害了工會和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物質賠償責任;工會一方不履行集體合同的規定,一般只對上級工會和全體會員負道義上的責任,由上級工會給予批評教育,糾正違約的行為,以適當方式彌補因違約給企業造成的損失,但一般不承擔物質賠償責任。
什麼叫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與普通合同有何區別
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1 主體不同 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工會組織或勞動者按照合法程式推舉的代表。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是企業和勞動者個人。2 內容不同 集體合同的內容是關於企業的一般勞動條...
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有何不同,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內容不同 勞務合同的內容規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約定的,法律未作強制性規定。2.適用的法律規範不同 a.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範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範來調整規範。b.勞務合同在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原則,而勞...
勞務和勞動合同有啥區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 兩種合同所對應的主體資格不相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主要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而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可以都是法人 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 2 兩種合同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不僅僅存在經濟關係,還存在隸屬關係 而勞務合同的雙方只存在經濟關係 3 兩者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