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因為,法律規定,即是婚姻破裂,撫養孩子是父母雙方的事。父母雙方把孩子養大**。孩子就有撫養雙方老人的義務。
如果離婚兩個孩子會判給誰?
2樓:找法網
法院進行判決會根據綜合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參照《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3樓: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離婚後的法律義務
1、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含醫療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3、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4、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財產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果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孩子會判給那方?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如下幾種情況:
1、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綜上所述,如果在你們夫妻雙方均要撫養子女的情況下:對男方爭取撫養權有利的幾個方面的證據:
(1)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2)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3)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扶養義務的。(4)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的。
(5)男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6)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7) 男女雙方均無時間照看孩子,離婚後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照看的,該方父母的意見與身體狀況,文化程度對爭取撫養權也起著重要作用。(8)10週歲(含)以上子女自己提出意願跟隨男方的。
二、離婚後有那些法律義務?1、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2、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含醫療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3、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4、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三、財產怎麼分配?原則: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後財產,共同所有。
因財產分配的情況很多,財產的類別也很多,故只能列舉以下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 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樓:中顧法律網
這個問題很難用簡單的幾句話說清楚,如果兩個孩子都是男孩未成年,夫妻雙方離婚後經濟條件都差不多,一般法官會判父母各帶一個,小的隨母。但如果離婚後一方經濟條件反差很大,法官會根據誰帶孩子更有利於孩子成長,來酌情考慮判給經濟條件好的一方撫養,但另一方有權定期探望。如果是一男一女,除參照以上條件外,一般女孩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母親經濟條差一點,其父還應按時支付撫養費,費用多少以協商而定。
總的說來,法官都會根據雙方離婚後的實際經濟情況,來確定誰帶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來判定。當然,通過法官的調解雙方能協商好才是最佳的選擇。
6樓:一顆小檸檬啦啦
孩子一般是看監護人有沒有獨自撫養孩子的能力,如果沒有工作,沒有固定收入,一般是不會判給這種人的
父母離婚後,孩子三歲,跟著爸爸,孩子長大後會不會找他媽媽。如果離婚後孩子爸爸給孩子找了後媽,孩子會
這個不一定的,要看他長大後的良心了 孩子三歲應該記得事了,是不是感覺是他親媽還要看後媽做的是不是合格,假如做的好話比親媽也不會太遠。父母離婚後,孩子三歲,跟著爸爸,孩子長大後會不會找他媽媽。我也是在孩子三歲時與他爸離婚了,離婚後沒多久他就把乙個女人帶回家,讓我兒子喊媽媽,前些年他們一直不讓我見孩子,...
離婚雙方都想要孩子怎麼判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戶口判給了母親,現在孩子想和父親一起生活,戶口可否遷到父親
最好還是理性思考這件事情,第乙個先決條件就是再不要傷害孩子,不然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無論怎樣做能保護好孩子的自尊心就行!可以,如果你母親不同意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戶口判給了母親,現在孩子想和父親一起生活,戶口是否可以遷到父親所在地?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