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仍記憶深刻高中時所學《古代的服裝》一文。當時,深嘆普通的服裝只是經由不同的質料,顏色及花飾就劃分了人類的等級,區分出了貴賤之別。在近日的鑑賞課中,「服裝」又被重提,不免甚為關注。
清朝是以滿族為統治的政權機構,當時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著廣大的中原地區。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傳統服制度,由於八旗兵的進關,而遭到破壞,取而代之的是異族陌生的服制。因此,從化妝到衣著,滿漢民族之間產生矛盾就成為必然。
客觀上來說,清代服制的變化,是由外力促使而產生的改革與變化,從衣著特點和後世傳播的永續性來分析,它是以新代舊的一種進步,是時代前進的產物。因此可以說這種變革,已經形成我國傳統服制的又一次飛躍,是歷史上"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的突變。所以說這種改革是起到了推進服飾演變的積極作用。
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富麗,纖細柔弱,與衣身修長,衣袖短窄的滿裝形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旗裝以它用料節省,製作簡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這是後人易於接受的主要原因。滿族的旗裝,外輪廓呈長方形,馬鞍形領掩頰護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盤紐為飾,假袖二至三幅,馬蹄袖蓋手,鑲滾工藝裝飾,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馬褂,……。
其造型完整嚴謹,呈封閉式盒狀體,因此形象肅穆莊重,清高不凡,而獨樹一幟,突破了幾千年來飄逸的塔形衣冠,給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形象記憶。時至今日,它已對國內、外產生了"一代優美服飾"的影響。特別是隨時代發展,經過加工曲線突出修長秀麗的旗袍,已經形成了漢民族的服飾代表,顯示了東方女性的溫柔與內涵,具有永恆存在的價值。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史書記載"……鑲滾之費更甚,有所謂白旗邊,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帶、盤金滿繡等各色,一衫一裙……鑲滾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鑲條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綾綢,新時離奇,變色以後很難拆改。
又有將羊皮做襖反穿,皮上亦 加鑲滾,更有排須雲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
滿女不纏足不著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 旗裝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點外,不同時期的組合特徵仍比較鮮明。
康熙年間:貴族婦女流行一種身著黑領金色團花紋或片金花紋的褐色袍,外加淺綠色鑲黑邊並有金繡紋飾的大褂。襟前有佩飾,頭上梳大髻,也有包頭巾樣式。
侍女是著黑領綠袍,金鈕扣,頭上飾翠花,並有珠璫垂肩。
乾隆年間:婦女著鑲粉色邊飾的淺黃色衫,外著黑色大雲頭背心。裙邊或褲腿鑲有黑色繡花欄干,足著紅色弓鞋。
也有著朱衣,袖邊鑲白緞闊欄干,足著紅色繡花鞋。也有的著鑲有黑邊飾的無領寶藍色衣者,襟前掛香牌一串,鈕扣上掛時辰表、牙籤、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結桔黃色帶子,垂在腰胯兩側與衫齊,帶子的端頭有繡紋。
也有的著白紗汗衫,黑褲紅腰帶、紅肚兜,鞋後跟有提舌。
嘉慶、道光年間:女子多著低領藍衣紫裙,裙子鏡面和底邊均鑲黑色繡花欄干,袖口鑲白底全彩繡牡丹闊邊。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鑲闊欄干,裙帶垂至膝下,肩有鑲滾雲肩。
也有的著團花綠衣淺紅色裙,裙的鏡面上繡少許折枝花數朵,披雲肩垂流蘇。
同治年間:流行藍緞地鑲闊邊的綢褲帶,頻寬一丈或數丈,帶端有繡紋。無論著裙著褲均有繫帶的習俗。腰帶系後垂至膝下為尚。
光緒中期:婦女衣裙漸短,袖子漸寬,帶長過膝露出約一尺有餘,走動時隨風飄擺,也有將流蘇縫於帶端,擺動時呈現異樣效果。服色以選用湖藍、桃紅為多,也有寶石藍和大紅等色。
光緒末年:婦女的衣服身長過膝,採用大鑲滾裝飾,裙上有時加十六至二十條飄帶,每條帶尾系上銀鈴,步行時有響聲,甚為風趣。衣襟前掛有金或銀製的裝飾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鑷子等。
有的還掛有梅檀一類的裝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著內裝香脂粉的綢緞或緙絲製成的小鏡袋。與此同時,上海流行一種新裝,這種新裝不但在袖邊,也在臂肘上飾以鑲滾,衣服較前窄且長,褲子也相應地窄了一些。
並配以三至四對手鐲。如此新裝,確實將婦女們的形象裝扮得更 加清秀和嫻靜。這種在原有基礎上稍加變化的新形式,在當時就是時髦的新潮裝。
清末流行衣袖裡面裝假袖口,少時
一、二幅,多時
二、三幅。這種裝束,一則為了顯示身份和富有;二則為加強旗裝封閉形式的風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裝飾布局也追求與旗袍相同,由此整體服飾更增加了華麗的效果,也加強了裝飾的層次感。
假袖口一層層連線起來,顯現出窄袖的修長感覺。
宣統至**初年:這個時期婦女的衫褲比光緒未年更窄小,衣領卻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頰,如同馬鞍形狀。這個時期的鑲滾裝飾較前簡單得多,但襟前仍然繫掛裝飾物。
清代女子服裝,有公服、禮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婦規定的服制;禮服在民間指的是吉服或喪服。婚喪嫁娶及壽日的衣服,宮廷中是按命婦的品級規定的;常服形式多,變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常服 從《大清會典》和《大清通禮》的記載中得知,婦女日常用衣有嚴格規定,並受法律限制。當然由於它不受品級約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種類較多。服用也隨意得多。
只是對奴僕、優伶、皂隸限制不得使用絲、絹、紗、綾、緞、紬和羅等檔次較高的原料製衣,也不得使用細皮、細毛和石青色原料製衣,不得隨便使用珠、翠、金、銀、寶石等貴重的裝飾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繭紬、貉皮和羊皮等較粗質地的低階原料。在當時如出現「時式裝」,則首先在貴族中間服用,在帝制統治時期,人們的衣妝不輕易改變,至於「奇裝異服」就更不允許存在了。
明代較多使用的鈕扣,主要用在禮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時才有所普及。滿人入關後開始普遍使用鈕扣,成為製衣的必備之物。民間用鈕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響,同時也受到國外商品輸入的影響,因此逐漸在衣服的領邊和襟邊普遍使用。
明代以前衣領大多是交領、對領和圓領、自清代旗裝用鈕扣以後,衣領的形狀開始發生明顯的變化。出現了清代以前從未有過的立領、襟邊不外露,內衫也與前不同,大鑲大滾的工藝邊飾更是不一般,因而對裁剪縫紉技術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裝十分崇尚「官樣」和「內家樣」,一般出新樣都首先來自這些式樣。乾隆以後,由於通商口岸開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樣慢慢出現,兩廣和蘇杭一帶成為"時式新裝"的發源地;道光之後花樣愈出愈新,但是新時興的服裝式樣雖多,卻只能在貴族之間流行,平民不能隨意模仿。
自乾隆、嘉慶以後,不少旗女仿效漢服,在原來窄長的衣衫外面加上寬大袖子的馬褂,或加寬衫袍的衣袖,並學纏足等陋習,引起仁宗和宣宗動怒,連續下諭禁止,並申明滿洲八旗、蒙古、漢軍督統、副督統隨時詳查。違者治罪,一併嚴懲絕不寬大。
禮服 分吉服和喪服兩類。宮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規定:皇太后、皇后、皇貴妃和貴妃的吉服冠採用薰貂並綴朱緯(一種圖案);龍褂色為石青有繡文;龍袍色用明黃,皇子福晉、親王福晉的吉服冠用薰貂,頂用紅寶石。
皇子福晉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繡文;皇子福晉蟒袍用香色,通繡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著補服隨夫品級,補子的形制為方,清末品官的命婦有用圓形補底。一品文官繡鶴;二品繡錦雞;三品繡孔雀;四品繡雁;五品繡白鷳;六品繡鷺鷥;七品繡雞?;八品繡鵪鶉;九品及未入流的繡練鵲。
武官一品繡麒麟;二品繡獅子;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七品繡彪;八品繡犀牛;九品繡海馬。無品級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補子,紅裙,衣袖口邊鑲繡可隨意。
而妾只能用粉紅色和淡藍色。清代命婦的鳳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為主要裝飾),霞帔、蟒襖沒有規定。總之,清朝命婦的各種品級均以繡蟒為裝飾。
這一點與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婦大衫不繡蟒,而只繡雉(瞿)、孔雀、鴛鴦和練鵲。
喪服 自古以來,喪服也被列為禮服之類。喪服可分兩部分:一種是後輩人為長者預製的"壽衣";一種是在喪禮上人們的著裝。官者服用"壽衣"是按品級穿戴,平民婦女則用元青或藍色大褂。
出席葬禮者要按照月份分別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細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喪服。在著喪服期間女人不得戴有色鮮花,不可塗抹脂粉,也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使用鮮豔色彩,只准採用白、灰、黑、藍幾色。這些是喪禮的一般規定,根據地區習慣還另有不同。
南方比較遵守古禮,比如女人用粗衣時邊緣不縫,腰下系麻裙,頭上用一條麻布縫綴一側,呈風帽形狀,戴帽後布的兩端一邊長一邊稍短;北方則將白布紐結包在頭上,在不綴邊線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輩留黑色跟,祖輩留紅鞋跟。
公服 是宮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貴妃的正式官樣服裝。其朝服朝褂的具體規定和配套的各種珠寶飾物在《大清會典》圖卷中和《大清通禮》卷中都有記載,下面簡要介紹一二。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為薰貂。上綴朱緯,頂三層。飾有珍珠、金鳳、寶石、珊珊等飾物,冠後有護領,垂明黃帶;夏朝冠為青絨。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約(用金做成的飾物),上綴青金石、綠松石、珍珠、珊珊等為垂褂物。 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飾左右各三,由金龍銜一等珠:皇貴妃和貴妃的耳飾,宮中貴人耳朵紮有三個孔,配戴三副耳墜。
皇太后、皇后、皇貴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緣,以立龍、正龍和萬福萬壽為繡衣圖案。領後垂明黃絛,飾以珠寶;也有以正龍、行龍或立龍和八寶平水為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貴妃的冬朝袍用明黃色、披領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緣,並有金龍、行龍、正龍以及八寶平水等圖案繡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領約,以縷金鑄之,以珍珠、綠松石、珊珊為飾。皇太后和皇后著朝服時胸前掛有三盤朝珠。著吉服掛一盤朝珠,均為珍珠和珊珊等高檔飾物;皇貴妃、貴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為飾。
這種朝珠共計一百零八顆,分四部分,以三顆大珠間隔,每個部分二十七顆。
皇太后、皇后和皇貴妃配有綠色採,絛用明黃色,繡文為五穀豐登。
皇太后、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和嬪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龍緣,紅織金壽字緞和石青行龍莊緞;夏朝裙用緞紗,圖案與冬裙相同。
清代**主要是長袍和馬褂,袖端呈馬蹄形是歷代不曾見過的。長袍造型簡練,立領直身,偏大襟,前後衣身有接縫,下擺有兩開衩(古時稱"缺褲"),四開衩和無開衩幾種型別。皇室貴族為便於騎射,著四面開衩長袍,即衣前後中縫和左右兩側均有開衩的式樣,平民則著左右兩側開衩或稱「一裹圓」的不開衩長袍。
在我國文學名著《紅樓夢》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賈母賞花妖」一節中,記述了一段內容「那日寶玉本來穿著」一裹圓的皮襖在家休息,忽聽賈母要來,便去換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這裡說明「一裹圓」,是休閒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賈母的到來,必須換掉便裝,改著正式穿戴。滿清時期長袍外面的馬褂身長不過膝,袖寬且短。
衣服上的佩飾比較瑣繁,乙個金銀牌上垂掛著數十件小東西,如耳挖子、鑷子、牙籤,還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槍之類,佩掛飾物在清代已經形成風尚。
**中以褂最為盛行,馬褂是滿清男子四種**之一。四種**為禮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馬褂即行服。馬褂自康熙年間進入富家後,軍服也用此制。
史料《陔餘叢考·馬褂》記「凡扈從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戰裾,短褂亦曰馬褂,馬上所服也」。馬褂做為外用,有單、夾、棉幾種不同做法,一般採用石青、紺色、黑色等較素的顏色,習慣上不用亮紗原料。在乾隆年間,有翻毛皮馬褂,為貴族服用,官職人員著褂在胸前背字尾有補子叫"補褂"。
馬褂又名"德勝褂"。清初馬褂採用天藍色。乾隆時以玫瑰紫為佳,清末深絳(赤、大紅)最流行,**時期流行淺灰和淺駝顏色。
清代的上等褂為「黃馬褂」,這種褂屬於皇帝的最高賞賜,有四種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時,所有扈從大臣,即御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待衛、僕長等皇帝的心腹之人,並可在帽頂後端插戴孔雀翎。這種黃馬褂沒有花紋,是取淡黃色(明黃)紗或綢緞原料製作,又叫"職任褂子",所以卸職者不可服用。
(2)競技場上比武的優勝者和每年「行圍」時,貢獻珍貴禽獸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黃馬褂時文官用黑色紐絆,武將用黃色紐絆。
(3)作戰有功,顯赫的高階武將或統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可以被特賜,賞賜時必騎馬繞紫禁城一圈,這種儀式在威豐年間尤為盛行。
馬褂有長袖短袖之分,但無論長短馬褂之袖都是寬肥的。馬褂有對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幾種式樣。以衣襟區別使用範圍。
對襟馬褂是禮服,右大襟鑲黑邊飾的馬褂是常服,而缺襟馬褂,即琵琶襟(又稱"烏龍")的馬褂是行裝。
清代服制改變,從公服開始逐漸推向常服。滿人進關,對男子採取強制性更裝,女子的更裝是逐步實現的。可由清到滿服飾上的轉變,因為出現不少拒絕者,因而服飾改革上死的人不計其數。
當時女子改裝阻力很大,明裝難以更改,反而吸引了滿人,不少旗人還特意模仿漢裝,儘管乾隆時期宮中一再降旨,禁止滿人纏足,但異族**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滿人違抗旨令的現象時有發生。
幾百年間服裝的改革不得不讓人佩服清朝的,雖然強制的方式,殘酷的手段,但卻不得不佩服改革後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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