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只能設立 互換 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嗎

2022-01-02 17:58:12 字數 2520 閱讀 6309

1樓:安非果子皮

不是,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可以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

賦予第三方經營主體土地經營權,是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乙個重要內容。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出租**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第三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或其委託**人書面同意,並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備案後可以再流轉。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3、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擴充套件資料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提出,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援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鑑於城鄉人口結構的變革是乙個較長的歷史過程,現階段農民進城務工、落戶的情況也十分複雜,按照**關於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選擇而不代替農民選擇。

承包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戶,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支援引導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讓土地承包權益,為政策適時調整留出了空間。

2樓:淮安浙江人

一、可以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但要符後兩個條件:

1、流轉時要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2、公示期內無人提出優先權主張或未經書面公示,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開始使用承包地,兩個月內未提出優先權主張的。

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流轉合同有效,否則,在引起流轉糾紛後,提起仲裁或民訴過程中其簽訂的流轉合同可能無效。

二、法律依據:

1、《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讓方式流轉其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合同無效。」

3、《解釋》第十一條規定: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流轉價款、流轉期限等主要內容相同的條件下主張優先權的,應予支援。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在書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內未提出優先權主張的;

(二)未經書面公示,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開始使用承包地兩個月內未提出優先權主張的。」

集體山林承包給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需要開村民代表會嗎

3樓:以慧心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第四十八條:發包方(集體組織,一般為村委會)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不知道你的情況是怎樣的,承包人有依法轉讓承包經營權的自主權,發包人發包本村以外的人要經過法定程式。

承包方可否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外的單位或者個人?

4樓:法幫網知道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有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要遵循的原則只是要求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並沒有對受讓方作其他要求的規定。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戶,也可以是其他按有關法律及有關規定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法律對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方並沒有做限制性的規定。承包方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外的單位和個人。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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