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公尺粉大英子
(一)證明有能力撫養子女的證據
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有利於法庭判決認為你能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和成長環境;
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明,畢竟不論外部環境如何優越,也比不上孩子的意願,法庭也會綜合各方面考慮,充分考慮孩子的意願。
(二)證明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
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乙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其實不論孩子跟誰一起生活,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才是最根本的問題。夫妻雙方在爭取孩子撫養權這一問題上不要太過自私。如果雙方對此的爭議比較大,碰面後經常會控制不住情緒在孩子面前吵架,如果你愛孩子,我建議你直接找個朋友、親人或者直接請個律師幫助你與對方交涉
2樓:田禾陽光雨露
離婚時如果雙方都要孩子,那就要看雙方經濟
條件,以及生活環境那方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
一般會以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為主。尤其孩子在2周歲內,判給母親的可能性比較大。
3樓:lm可愛的小和尚
要通過法院判決。法院要根據對孩子生長有力的一方。判斷有誰來養?如果孩子到七八歲,自己懂事的情況下,那就根據孩子自願選擇。
4樓:微景觀
歸有條件好的一方,:
5樓:匿名使用者
為孩子好,誰有能力撫養就歸誰。
離婚雙方都不要孩子,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辦?
6樓:愛笑的免疫球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雙方應當就子女問題進行協商,按照婚姻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有能力條件的一方撫養。
一般情況下,法院在判決時主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品格、職業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法院可以採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義務。
並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強制性的,否則可能構成遺棄,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7樓:叮噹
夫妻雙方離婚時,都不願撫養自己的女兒,不僅有背社會主義道德,更為我國法律所不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雙方應當就子女問題進行協商,按照婚姻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哪一方撫養,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有能力條件的一方撫養。
一般情況下,法院在判決時主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品格、職業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法院可以採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義務。
8樓:折恕瀧鸞
交給法官去判塞,如果你父母不願意就讓父母照顧,叫那個人給撫養費就行了
9樓:遇見更美的風景
就算夫妻離婚了,孩子是需要父母共同撫養,父母不允許不撫養自己的孩子,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撫養權是指 父母對其 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離婚時雙方都想要孩子怎麼辦,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10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也就是說,雙方雖然離婚,但是作為孩子的合法監護人,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權力和義務,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不能協商解決的,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撫養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依照《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判決。
離婚時雙方都想要孩子,撫養權歸誰
11樓:橢徘著詭
孩子撫養的判決標準: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對於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司法解釋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
本條還規定:「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後,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在當事人雙方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准許的。
12樓:扎龍蟈蟈
孩子跟誰最有力誰的經濟條件比較好,就跟孩子。誰有利於孩子成長發官就判給誰。
離婚時雙方都想要孩子,請問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判
13樓:窙茛脌
那就要看哪一方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生存環境和成長需求了。一般情況,經濟條件更好的那一方獲勝的機率要更大些。
離婚時雙方都想要孩子,法院會給誰?
14樓:家與家律所
你好,關於撫養權問題,請問你的孩子現在幾歲了?如果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那麼孩子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了,有自己選擇跟隨哪一方的權利,甚至是自己生活都可以。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兩周歲以下原則上跟母親,兩到八周歲的要綜合考量雙方的各種情況,進行綜合判定。八周歲以上的會尊重孩子的意願。我們總結以往的訴訟經驗,認為法院在判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經濟能力、學歷、子女原生活環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學歷和撫養意願等多方面因素。
總的來說,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總原則。
離婚時爭取孩子撫養權技巧有:
1、證明自己有更好的基本條件,例如工作性質、居住條件、文化程度。
2、證明自己有更好的生活環境,例如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有利。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1085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15樓:歐陽一鵬律師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
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
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
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16樓:七七璟年
1.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發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發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對於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司法解釋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2.哺乳期後的子女撫養
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後,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
在當事人雙方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准許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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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
男方提出離婚,雙方都想要孩子,男方說孩子可以給女方,條件是必須拿出30萬。男方是什麼意思
男方的要求不合理,可以起訴。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如果雙方對孩子撫養權問題,不能協商解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法院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
離婚時,雙方都不願意撫養孩子怎麼辦?
那這個孩子夠倒霉的,那就看看哪個親戚願意收留他,然後由父母拿撫養費出來,如果不行的話,那只有去福利院了。由法律進行判決,根據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和生活情況來判定到底由誰來撫養孩子。你不願意撫養也得撫養因為有這個義務,而且你自己的孩子你怎麼不願意撫養呢?本來離婚就對孩子有很大的傷害,把孩子傷透了就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