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該小區當初在規劃報建時,這些公共場地屬於業主的公攤面積,那麼這些車位就是業主的財產,開放商擅自將公共用地改作停車位並向外**,已屬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憲法》、《物權法》等規定,可依法追求開發商的刑事責任,購買停車位的業主手中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關鍵還在於那片用作停車位的場地屬於什麼性質。」王巨集欣認為,如業主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用作停車位的場地屬業主所有,便可直接報案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地鎖安裝公司,1391141310;8『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違法了
業主稱用作停車位的場地屬於小區業主的公攤面積,那麼開放商私自將公共用地改作停車位並對業主**的行為是否違法呢?帶著這一問題,記者採訪了律師,律師告訴記者,如該小區當初在規劃報建時,這些公共場地屬於業主的公攤面積,那麼這些車位就是業主的財產,開放商擅自將公共用地改作停車位並向外**,已屬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憲法》、《物權法》等規定,可依法追求開發商的刑事責任,購買停車位的業主手中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關鍵還在於那片用作停車位的場地屬於什麼性質。
」王巨集欣認為,如業主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用作停車位的場地屬業主所有,便可直接報案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開發商在小區地下停車位加裝地鎖,是否合法?
4樓:毛秀才嗎
開發商的行為合理合法。開發商對於自行擁有的車位,有採取措施予以管理的權利。而對於開發商處理車位的方式,開發商可以自行決定,所謂**,其實屬於長租,也是出租的一種方式。
5樓:說赫
現在的小區好多就是這樣的。你要是有時間有精力搞,他們也是有贏的機會的。但是小區是大家的,所以又要齊心協力,事情才會辦的好。
6樓:丯丯彡
我國現行立法對建築物的地下停車場的權屬問題無明確規定。在現行立法條件下,地下停車場的使用權應歸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通過簽訂合同將地下停車位有償轉讓沒有法律依據,地下停車位的受讓方所取得的所謂「專有使用權」在法律性質上屬債權,類似於租賃權,該「專有使用權」不具有物權的效力,不能對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因此無論開發商將地下停車位轉讓給何人,在未經全體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均不能剝奪合同之外的業主所享有的使用該地下停車位的權利。
7樓:
開發商在小區地下停車位加裝地鎖是不合法的,因為地下停車場是停車的地方,不能夠妨礙車輛的停泊
8樓:
應該是不合法的。可以找有關部門解決。
請問:物業對安裝地鎖有和管理許可權?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嗎?謝謝
9樓:資深物業管理人
先不管法律有無規定,我想先了解你所說的地鎖具體指什麼位置的?小區外行人路、小區內行人路、大門口內、大門口外、庭院內還是車庫?請具體說明,因為針對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義務和權利。
10樓:匿名使用者
小區內道路兩側如果不是開發商規劃的車位(建設規劃部門審批過),並且賣給了業主(業主取得產權)或者開發商仍有產權出租給業主,屬於小區全體業主的共有區域,不得安裝地鎖。如果是物業公司違法安裝,可向本行政區房管局物業科投訴、如果佔據了消防通道還可向消防部門投訴。如果是業主私自安裝,可向城管投訴。
11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並沒有關於地鎖的明確規定。還要看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
開發商私自在住宅小區私裝車位地鎖,小區業主是否有好
12樓:藺儒
我們小區私裝地鎖的我就告訴了物業,然後物業就直接給拆了,拆了大概20幾個。後來還有乙個安裝地鎖的,我直接給摧毀了。虎坊路到陶然亭附近居民n多,居然沒有停車場,附近**機關和央企的地下地上停車場也不給附近居民用,警察還不時的過來在馬路上貼條。
小區停車位裝地鎖,導致車輛事故,安裝者是否要負責,車位是他買的
13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如果你能將地鎖和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解釋成立的話,安裝者確實是要負責的。但是我想象不出來,所有人裝個地鎖是如何導致事故發生的。如果是你自己侵權在先,比如你將車輛駛入別人的停車位,與地鎖相撞導致事故,那麼對方是無責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果那個車位是公用的,就是大家誰都可以用的車位,其中乙個小區業主安裝上了地鎖,那麼,這個是違法的,車位是公共的他個人沒有權利占用,如果那個車位是他個人花錢購買的,那麼他就有權利安裝地鎖。
但不管是什麼情況,地鎖在那裝著,其他的車輛,在倒車時或者是移動車輛時碰到地鎖了,導致車輛受損,那麼,安裝地鎖的人不承擔責任,只能是誰開車誰負責,因為地鎖是固定的,也可以說就是乙個死物,那你開車往上撞那就是你的問題了,和安裝地鎖的人沒有任何關係。
在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上安裝地鎖酸違章搭建嗎?(自己的產權車位)
15樓:七台河李陽平
可以和物業管理部門打一下招呼,在自已租用或者具有產權的車位,屬於自我管理與使用的範圍,安裝地鎖是為防他人使用而影響自我的正常使用,屬於物權權利保護措施,既不防礙管理又不損害他人利益,如何成為違建了?
物業管理不讓安裝,請其出示不讓安裝的法律依據或行政管理規定。
16樓:天空沒蜻
可以,準確來說叫做車位鎖,可以用有遙控器的那種
小區內業主安裝地鎖搶占車位,該如何處理? 20
17樓:愛靚不渝
派出所不管,別人安你也安唄!
要是沒地方了就把別人家的翹了,裝上自己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車位應該都是出租或者購買的,根據合同條款來執行。
19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啥說的,找物業。要是不管就告他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甭生氣,自古就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年長的小區那家停車位也不夠,既然搶不到了不妨試試損招,找你家小區以前的物業公司(人家不是不管是懶得管了),就說花錢買停車位,看物業管不管,哪家物業不是唯利是圖,這樣一來,那些按車位鎖的就得繳錢,不繳錢可以,停車位是公用的憑啥你霸佔著,這樣可以拿別人當炮使,你自己出頭跟其它業主折騰,有你好果子吃嗎,就是打官司你贏了又能怎地,那可是引起大夥的不滿,你別在這小區呆了。
自己購買的地下的產權車位,怕別人占用,自己買了把地鎖裝上了,這種行為違法嗎?有相關的檔案說明嗎? 5
21樓:杭州一絕律師
這種行為不違法,但是裝的地鎖如不加注意安全提醒則造成了他人的傷害,則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
22樓:匿名使用者
相關檔案就是物權法,私裝不違法,但是你要看物業同不同意,同時物業還會跟你簽訂乙份協議,大概內容就是裝完以後如果造成一切後果需要你自己承擔,比如有人路過絆倒行人了,或者在安裝過程中碰到地下的管線了。但是大部分情況物業不會同意,因為就算你買了車位也一樣要交管理費的,包括用電,維護路面,畢竟地下車位是要開燈的,而你的車要從外面開到你的車位上是需要經過一段公共區域的,那段區域養護費用是物業出的,就跟你開車上路要繳養路費一樣,只是養路費加在油價裡面了。
23樓:呃麼看見
不違法 私人車位屬於個人財產 而且你也有產權證明
24樓:法之道
對啊,你說的對,不違法。
車停在小區收費停車位被撞物業有責任嗎
這個要看你繳納的費用是哪種型別的,是停車管理費還是車位清潔維修費,說法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前者,物業肯定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後者,物業公司沒有任何責任 根據 物業管理條列 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 財產...
我的車在服務區停車沒停在停車位上被別人車到車時撞了
對方肯定會一口咬定說你違章停車的,建議叫交警來判定責任。倒車撞到你的車,可以報警和私了,最好報警處理,省得麻煩。高速公路上的服務區,停車區,停車場有什麼區別?服務區是提供餐飲 住宿 維修 購物等服務的地方。停車區是在路邊設定,僅供臨時停車休息所用,沒有其他服務,特別沒有汽車保管服務。停車場則是供車輛...
汽車從停車位駛出被拐彎的車碰撞,責任怎麼認定
應該是你的責任,讓正常行駛的汽車停放汽車。但在路上 一般的假設是看在門口,揉而彼此之間相互的優點和缺點的前門或後門的責任,我一點不記得如何忘記。這個需要現場才能準確劃分責任,一般情況下會是分乙個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回答這個需要現場才能準確劃分責任,一般情況下會是分乙個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 由交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