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結果出來用人單位不給賠償怎麼辦

2022-02-10 17:55:54 字數 6453 閱讀 5560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已經認定工傷,如果單位不肯支付工傷待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

申請仲裁,仲裁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樓:xiaomin敏

找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樓:求薩報

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找法援強制執行

對於工傷認定結果 公司不給賠償要怎麼辦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局已經認定工傷,如果單位不肯支付工傷待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已經認定,傷殘鑑定也收到了,單位不賠償怎麼辦?

6樓:陝西李桂娟律師

1、工傷賠償,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按專案各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勞動能力鑑定報告下達的乙個月左右完成賠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辭職後賠付;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所有的賠償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買了商業保險,具體的理賠建議諮詢承保的保險公司;

3、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7樓:竹子看法

問問公司人事部門吧。這個社保局會出具工傷賠償單的,具體多少錢與你的工資有關係。建議你直接去社保局的工傷科諮詢工傷賠償是打款到公司賬戶還是如何、如果公司不支付到你個人賬戶有什麼辦法追回來。

你也可以查閱下工傷保險條例找出相關條款對賬自己的工傷等級計算各項賠償金額是多少。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 賠償有效期 5

8樓:書頁上的影子娛樂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賠償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內申請賠償,否則就過了訴訟時效。一旦過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賠償,就沒有法律依據了。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二節 申請和受理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國法律法規資訊庫

9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賠償金按照勞動者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以及傷殘等級來確定。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0樓:易屬兩儀

你需要趕快去社保局監查大隊請求他們督促單位賠償。難道工傷**應該賠付給你的傷殘補助金都沒有給你嗎?抓緊啊!

11樓:化學天才

你如果沒有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提起仲裁的話,恭喜你,你肯定敗訴了,一分錢也拿不到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東西始終是有效地。但是你與單位因工傷待遇發生爭議的話,到勞動仲裁起訴維權的時效是一年。

1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既然你已經鑑定為5級傷殘,只需要求享受《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待遇即可。

由此引發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14樓:匿名使用者

先了解清楚你們公司對工傷賠償是先由公司支付給勞動者公司再向社保局申報還是勞動者直接向社保局申報。

15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盡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工傷認定後單位不賠償標準怎麼辦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認定後單位不賠償當事人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認定勞動關係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做勞動技能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根據鑑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41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工傷等級鑑定完後 用人單位不賠償怎麼辦

17樓:糞好臭

職工受到工傷後,公司不按規定賠償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

企業作為申請人,在職工發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提醒注意:要是企業沒在規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

2、等工傷認定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

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

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範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式。

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

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6、向法院進行起訴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18樓:匿名使用者

按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賠付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工傷認定後社保局不賠付怎麼辦?

19樓:一坨坨

一、認定為工傷後,單位不賠償怎麼辦

您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但這並不意味著在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無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便索賠無門。因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先行支付。

華律網二、工傷處理程式

工傷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式進行:

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有勞動合同時不需此程式);

2、認定了勞動關係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

3、做勞動技能鑑定評定傷殘等級(特別註明不是司法鑑定);

4、根據鑑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賠償請求又存在著是否一次性解決即終止用工與否兩種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張。

以上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於工傷賠償方面的相關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如果您對工傷賠償還有相關問題,可以諮詢華律網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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