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提起離婚訴訟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長時間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訴離婚。 此外,就算當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異地委託律師,讓律師幫忙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時需要當事人自己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樓:豬精少女滕
回答您這邊如果是想要和對方離婚的話,我建議是先你們雙方協商看一下,如果能就財產和孩子的安排達成一致的話,協議離婚是比較和平的處理方式的。
因為訴訟離婚的話,整體的流程比較久,您需要準備訴狀還要安排時間去法院,並且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雙方沒有分居或是被訴一方沒有過錯的話,法院通常是不會判離的。其實如果您雙方都願意離婚的話,還是協議的方式對您雙方的影響會比較小的。
3、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後,且30日冷靜期屆滿後,雙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結果。
這邊建議您如果可以溝通的話,還是再繼續嘗試溝通一下,因為如果對方不願意離婚的話,你去起訴也是非常麻煩的事情,您這個需要具體去思索,如果您說無法溝通,我再給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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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正商觀察者
關於離婚案件的法院管轄權是有法律規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條 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離婚需要回戶口所在地起訴嗎
4樓:華律網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提起離婚訴訟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長時間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訴離婚。 此外,就算當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異地委託律師,讓律師幫忙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時需要當事人自己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5樓:李永輝律師
如果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被告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可以在被告經常居住地起訴。證據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物業證明。
6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當事人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一般要根據被告確定法院的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條 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離婚要去當地的法院嗎?
7樓:華律網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提起離婚訴訟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長時間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訴離婚。 此外,就算當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異地委託律師,讓律師幫忙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時需要當事人自己到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不是必須要去法院,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1、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2、訴訟離婚就必須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離婚。
9樓:法律
對方不同意離婚的,你可以寫好起訴書,附上結婚證身份證等材料,向被告所在地起訴,可以委託律師**訴訟
10樓:51cto鄧鵬
具體視情況而定。
《民訴法》的規定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正在被監禁的人提起訴訟;
《民訴意見》的規定
1、被告一方被登出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非文職)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3、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11樓:網耕小強
你好,攜帶原告身份證明、起訴書、結婚證、相關證據以及訴訟費去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在外地工作一年了,可以在當地法院起訴離婚嗎?還是必須要回戶籍所在地?
12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是相當大的,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訴離婚,是否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呢?該問題是要分類討論的。第一種情況是最普通的情況,雙方均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離開達一年以上,此時想要離婚一方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此處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則認為該地是該人的經常住所地。第二種情況是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所地起訴的情形:一方離開住所地達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一方被監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因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原告必須到被告戶籍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所以不管原告在外地工作多久,都不可以在當地起訴或者回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除非原告被告的戶籍是在同乙個地方。
14樓:蔡志金律師
回答提問
您好回答
您如果確定是要起訴離婚的話,是需要是去對方那邊進行起訴的。
因為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婚姻登記地或是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提問外地不能調節離婚,只能起訴離婚是吧!
回答沒有調解離婚,您說的應該是協議離婚
提問協議離婚兩個人可以在外地辦理嗎?需要冷靜期嗎?我們都在外地打工,而且是同乙個城市,可以在這個城市辦理嗎?
回答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冷靜期需要的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提問就是雙方在共同打工的地方不能離婚是吧!
回答不是哦,是需要你們長期居住資訊才可以的
提問長期居住資訊需要什麼?
回答例如居住證,您得有這個才能在長期居住地辦理離婚,也就是您說的外地
需要你去外來人口登記處或者居委會根據要求辦理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我這邊關閉對話方塊了,希望滿意我的回答哦。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我這邊關閉對話方塊了,希望滿意我的回答哦。
提問外地需要冷靜期嗎?
回答需要的
訴訟的話是不需要冷靜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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