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我現在要離職了。
想索要賠償。
要多少合適?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員工入職1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合同,1乙個月以上1年以下不簽訂合同的,公司應支付雙倍工資。因此你有權要求入職以來的雙倍工資。
此外國家有規定,單位必須依法為員工繳納規定的各項保險,因此你有權要求公司補齊的入職以來的保險。
如果要告公司,需要什麼手續,我需要去哪告?
建議去勞動局舉報,或者向勞動局裡面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免費的勞動仲裁,手續很簡單的,你去當地仲裁委員會領取**乙份,按要求填寫即可。要寫清申請仲裁的原因、理由、希望取得的結果,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在收到你的申請書的15日內告訴你是否受理。
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據贏的面才能大?
你需要準備工作期間的工資條、考勤卡、工作證等資料,只要立案你勝訴機率很大。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怎麼辦!這個念頭還要離職,想明年喝西北風啊~~
還想告?你認為值得嗎?天真
3樓:於蓬堯律師
你可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然後要求公司支付你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和自5月16日至解除前一天的雙倍月工資,並可要求公司為你補繳社會保險。因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所以你要舉證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作證等。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勞動監督部門去反映,一告乙個準。
1、保險肯定是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的。
2、沒簽訂合同,按新勞動法規定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
5樓:李嵩律師
公司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沒有上保險應當補繳。需要準備的證據1、存在工作關係的證明2、沒有書面合同的證明
6樓:
首先要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例如:餐卡;工資卡;考勤卡等等)可以要求:1、沒簽訂合同要求雙倍工資
2、要求公司補繳保險
去當地的勞動社會保障部門
我在公司工作8年未交任何保險,現在我想要離職請問我能得到哪些賠償?我應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追問:你好,首先謝謝你的回覆,我現在的情況是:沒有入職表,工資都是發的現金,沒有社保繳費記錄,沒有工作卡,沒有上下班考勤記錄,沒有公章證明,總之,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我在這家公司工作兩年多差不多三年,我能有什麼辦法呢?
繼續謝謝你。
回答:沒證據,沒辦法!
建議先去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補交社保,補交社保後,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辭職沒有賠償的!
公司要辭退我還不想給賠償,想讓我自己離職怎麼辦?我和公司是有勞動合同的
9樓:逄語
有合同就不能辭退。和他們講理 。不然就去告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主動辭職那麼就沒有經濟補償了,不過你可以回顧一下,單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如果存在這些問題,那麼你可以此為理由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單位如果不願意,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單位的問題包括: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沒交保險,我想下個月領完工資就自動離職並且立刻去勞動局投訴,公司還能反咬索要賠償金嗎?
11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因此,如果你因為單位未為你支付社會保險而辭職,可以在衝裁時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不能補繳的,依法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服裝費、培訓費、資料費等應列入公司正常的運營成本,公司產品(樣品)、勞動工具、工作服裝等可要求職工離職後歸還,造成損失的也可要求賠償,但不能以此為由向職工收取押金。
因此可以要回來。
12樓:
水至清則無魚。現在這社會,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另外,你那公司應該不大.
你去投訴或者是仲裁,建議你別去了,
耗費精力,還不一定能拿得到,甚至會遭遇報復。能開公司的,誰沒點社會關係。即使拿到了,又有多少錢?
想想付出與回報的比例就行了。實在氣憤,就打個**投訴一下過過癮得了。別強求。
13樓:匿名使用者
以沒有交納社會保險為由解除合同,不要自動離職。和公司談的時候一定要作個錄音。公司不能向你要賠償金,另個押金也違法,可以要回。
14樓:張三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無過錯,職工要辭職的話要提前乙個月通知企業,不然企業可以扣乙個月的工資,企業也可以額外給付職工乙個月工資並結算相關賠償金後辭退員工。
如果你能確定企業沒給你交保險或是沒給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隨時辭職,並且向企業要求相應的賠償金的。具體的可以去看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法》等相關法規。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年多了,公司沒給我買保險。現在我想離職該怎麼辦?
15樓:夏軒
你好!你可以辭職(寫份書面的辭職信,別寫是個人原因,就寫是因為公司不給交納社保,也不給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立刻走人,並且要求公司賠償損失,主要有以下幾項,供參考: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最多11個月的,一年沒簽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過你要想走了,那也就不用簽了。
2、從入職開始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是法定的企業必須要繳納的,只要是企業沒給你做,你就可以要求補繳社保,補繳不了的就要求補償(也就是變現)。
3、工資必須支付到你的最後乙個工作日為止。無故拖欠的不光要支付應付工資,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
4、經濟賠償金,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這點可能仲裁未必支援,不過你可以主張,其實都是為了能多爭取些補償)
如果以上公司不給賠或補的話,你都可以到仲裁部門告公司,不過前提是你必須要能夠舉證你確實在該公司工作了一年多,要證明你跟公司有事實勞動關係。
勞動局不給要工資該怎麼辦,離職後公司不給發工資,勞動局現在也不管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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