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四哥有法說
1、一般情況,二次起訴離婚判決離婚的可能性較大。
2、是否判決離婚,關鍵還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破裂。
2樓:千千之北
離婚請求 法院駁回的,6個月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
3樓:書榮歲
現在法律不是規定:起訴一年後-婚姻自動撤消嗎^你的打聽
4樓:昝靈杉
第一次起訴都不會叛離,第二次起訴80%都會判
我第一次起訴他不同意離婚結果婚沒離成,半年後再次起訴如果他還是不同意按法律能判決離婚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司法實踐第二次起訴離婚,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法官必須判決准予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調解和好無望的情況下一般會叛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決離婚的前提條件是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不離,半年後再起訴會離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第一次是你起訴,沒有判離,法院第二次會有強制離婚的理念在裡面,因為婚姻本身屬於自主,不和或者沒有感情都是可以的,一般是隔六個月,如果你是有小孩的,在法院裡面,女方或者男方提出撫養費的情況,你無法滿足或者沒有達到協商,則有可能離不了,一定要到場,上公升到法院,人沒有去,就是藐視法律的一種行為,一般會叛離
10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離婚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11樓:黃鶯花
一般差不多,只要想離,還有離不成的。
12樓:陳石粒
你就慢慢和他熬吧,我等你,你現在在那裡?
13樓:
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離
14樓:白讀難起
看起訴材料是否符合離婚條件。或者你能讓對方同意離婚
15樓:
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並且分居六個月及以上就給離
16樓:
男女?本人 有孩子麼
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半年後第二次起訴會判離婚嗎
17樓:華律網
是否判決的離婚的依據在於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與是否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沒有直接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適用普通程式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適用簡易程式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婚姻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婚姻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婚姻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18樓:奇農嘉嘉普
規定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不准予離婚,需要原告在沒有新的離婚理由和證據前提,在一審判決下達之後6個月,才可以再次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證據,在法院調解無效前提,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
19樓:律律律律師
一般來說,二次判離機會很多,以為二次起訴表示夫妻感情沒有好轉的跡象。
20樓:pier蝦
這就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了,如果雙方同意,可以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方便快捷
21樓:
那要看你們雙方是否同意
第一次起訴沒有判離,第二次起訴能判決離婚嘛?分居半年了
法院判決離婚 的原則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並不是多少次離婚法院就一定判決離的,實踐中法院在二次離婚時叛離的機率大,以下是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
第一次訴訟離婚等候判決要多久,起訴離婚第一次不判決要隔多久才能再起訴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乙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
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成功,是不是要半年才能上訴
法律規定,對於第一次判決不准離婚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上訴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具體規定如下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