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補償6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
合同到期繼續工作,超過乙個月不續簽,第二個月起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最長為11個月雙倍工資(不簽合同第二個月起一年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貫寧
如果是你籤的勞務合同,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費
在合同期未滿期間,員工提出辭職,公司有權要求賠償嗎?這樣的勞
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有約定服務期,而勞動者在服務期結束前提出離職的,用人單位有權要版求勞動者權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本人09年入職公司,簽訂了三年勞務合同,期滿後續簽了三年勞務合同,但在第二次合同期本人辭職另謀發展
不算。補償按第二次進公司的時間按月補償 不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法 的規定,必須是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再次簽訂的才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的勞動合同出現了中斷,最後一次簽訂的合同要重新起算的。最後一次的勞動合同中,每工作一年賠償乙個月的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賠償乙個月的工...
我年齡57了在企業工作十年了合同期滿公司可以不續簽合同嗎
律之動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您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您單位不得與你解除合同,且應當與您協商簽訂何種形式勞動合同,否則您可以要求單位賠償11個月的雙倍工資。以下是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規定,給您參考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