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朝朝
爺爺的房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奶奶,如果奶奶還在,房屋的產權性質100%屬於奶奶。
如果奶奶不在了,房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爺爺奶奶的子女。他們共同分得房產所有權。
如果爺爺奶奶只有你父親乙個孩子。房產的性質是爺爺奶奶的遺產由你的父親乙個人繼承。
如果你的父親不在了,你的母親享有房產100%的所有權。這時候,如果你的母親願意在生前把房產進行分割,她願意給誰就給誰,可以平分給你們3兄弟,也可以全給乙個孩子,也可以不給你們3個兄弟,給別人。或者她誰都不給,等母親不在了,你們3個兄弟可以每人取得房屋3分之一的產權。
2樓:萍萍姐姐
法定是你奶奶繼承,還有你爺爺的子女。媽媽能接受你父親的乙份。呵呵這樣說吧。法定的繼承是父母,配偶,子女三方。
3樓:
1、您爺爺有明確遺囑,按照遺囑分配。
2、您父親有明確遺囑,按照遺囑分配。
3、以上兩人沒有明確遺囑(關於產權分配),則您母親享有50%房產的產權,您和兄弟分享另外的50%。另外,承擔母親贍養的人,對該房產有優先使用權。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所以,我認為,母親應該繼承房子
但是如果爺爺生前立了遺囑,
那就應該按照遺囑
法律問題,財產分割
5樓:匿名使用者
1.這個不叫分家單,按你的意思應該叫做遺產分割協議。
2.按照《繼承法》你父親兄弟三人都有均等的繼承權。有約定的按預定分割財產。
3.請問你奶奶還在不在如果老人都不在那麼,老人留下的財產應為遺產,你父親兄弟三人有權按照約定繼承並且分割.如果你奶奶在,那麼你父親兄弟三人只能繼承你爺爺的個人財產和房產的一半。
4.從你大伯那裡要回 遺產分割協議,按照協議分割。
5.房產證的名字寫的如果是你爺爺的名字,處分房產是不可以轉讓的【就是不可以買房】,必須辦理過戶登才可以將房屋傳讓。
6.房屋屬於共同共有 均有權提出分割請求
6樓:海警
1、現在必須要知道分家單的分配方法;
2、你大伯拿了房產證,你二伯和你父親也賣不了你爺爺的房子;
3、如果分家單是你爺爺和你父親弟兄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分家單就有法律效力;
4、你爺爺過世後,房子就是遺產,應該由你父親弟兄三人繼承。
7樓:仇甄
幫助分析如下:
1.如沒有其他特殊情況,分家單上相關人員均簽有同意意見的(可以同時有其他第三方如村支部成員\族中長輩簽字證明),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
2.你爺爺過世後的房子並不當然的成為你叔父三人共同繼承的遺產,關鍵還是要看分家單上的具體約定;如果明確為某人所有,則不屬於共同繼承的遺產;如明確為三人所有,則成為由三人繼承的遺產;如對該房產沒有任何約定,且沒有其他任何可能影響法定繼承的事由,則成為全部子女進行法定繼承的遺產。
3.繼承人對房產遺產分割意見不一致的,任何乙個繼承人都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8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首先要看分家單是誰的意思表示。
如果是你爺爺意思表示,且是他老人家親筆書寫的,則具有了遺囑的屬性,在你爺爺去世後就應當按照分家單來執行。
如果分家單是你父輩達成的一致,可以認為是他們之間達成的分家協議,也應當執行。
9樓:周律師
1、爺爺過世後房子就是遺產,依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你的父親、叔伯、姑姑(即你爺爺的兒子、女兒)是法定的第一繼承人;
2、依據你的陳述「我們家叔父三人,各自成家後寫過乙個分家單」,這分家單本質上是遺產繼承分配自願達成的協議,但是該協議是否有效要看你的爺爺是否有女兒,如果有除非她們放棄繼承權,否則就無效,因為協議剝奪了他們的繼承權,你爺爺如果沒有女兒,且所有的第一繼承人繼承人均有簽名,該分家單就有效。
10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你爺爺還在世的時候,你們家叔父三人根本沒有分家的權利。但是現在爺爺已經去世,雖然有瑕疵,但是還是可以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你還有奶奶嗎?
沒有按法定繼承的確是你家叔父三人繼承。 獨吞房產是不可能的,因為不動產變更登記是很嚴格的,至少需要你爺爺的死亡證明和你二伯和你父親放棄遺產的公證證明才能變更登記,然後才能處分;你父親和二伯可以起訴要求繼承。
11樓:林慶賓律師
律師解答:
你理解的非常正確,首先分家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家單沒有涉及此處房產,那麼此處房產按照遺產來繼承,如果涉及按照分家協議來處理!
12樓:匿名使用者
分家單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
爺爺奶奶過世留了一處房產。我家戶口都在老房,有兄弟姐妹五個,我父親也過世現在面臨拆遷要如何分配?
13樓:大德意志雄鷹
如果你爺爺奶奶去世時沒有留下過遺囑,按《繼承法》的規定該房產應當根據法定繼承的專原則進行分配。也屬
就是說:該房產由他們的子女繼承,即您父親兄弟姐妹五人都有同樣的權利繼承該房產相應的份額,也就是房產的錢賣了分成5份,您父親他們兄弟姐妹沒人乙份。在您父親去世後,您父親的份額由您母親(配偶)、您、您姐姐三個人繼承,繼承權和份額不會隨您父親的去世而消失。
這首先是繼承問題:您家三人有份額。
其次本次動遷因為您家戶口在老房子裡,動遷補償是按照戶口來給的,其他兄弟姐妹沒有戶口因此拿不到補償款,補償款只有你們一家有。由於您父親去世,現在老房子家裡有三個戶口,也就是補償款是給你們的。也就是:
您家三人能分到補償款。
這裡就產生問題,您家得到了補償款,但您父親的兄弟姐妹他們也有繼承權但是沒有分到錢。有可能他們會來要求分他們當初應該分到的乙份份額。根據法律規定,他們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但是給予他們的份額,首先應當協商,但至少您家(三個人為乙個份額)能夠繼承您父親的那乙份是無疑的;若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個人家庭情況予以分割,您家也會保留該繼承的份額。
14樓:匿名使用者
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源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爺爺奶奶在去世後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話,按法定順序進行繼承,你爺爺奶奶的子女有權要求繼承,另外你的父親已經去世,你可以就你父親的繼承份額主張轉繼承。
15樓:張明律師諮詢
補償款有你 你姐姐 你媽媽及你父親兄弟姐妹繼承。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在爺爺奶奶之前去世的麼?如果是之後去世的,你爺爺的房產,由5個兄弟姐們繼承。其中,你父親的份額現在由你母親、你和你姐姐繼承。
17樓:畢節雪山
分兩塊,房產款由繼承人繼承,拆遷補償應該按戶口存在人員計算發放
法律房子 40
18樓:匿名使用者
1、這個分家單具有法律效益嗎?
答:房產屬於不動產,理論上來說不能因為一紙合同而變更產權,也就是說,這個分家單是無效的,法律不會保護這種無效合同的,你可以放心啦!
2、我媽媽說那是他的彩禮錢現在是夫妻共同財產了他也應該簽字才能生效的,對嗎?
答:雖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只要你爸爸說已達成共識那就成立了,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只要雙方表示達成共識,就可由一人**。這點需要弄明白哦!
3、我媽媽想撤銷它,可以嗎?
答:因為本來就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不受保護。
4、下一步應該幹什麼?
答:可以找來你爺爺他們坐下來商量下,說明他們簽訂的那分家單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可以退一步,讓出部分房產給你爺爺,畢竟年長嘛,如果對方實在僵持不下,執意翻蓋新房,就可以上訴至你們縣區或該地基層人民法院,相信我,只要舉證得當,你們勝訴的機會很大,但是那只能作為最終走投無路的手段,很費時費財力的。
ps:你爸爸說是他們逼迫他籤的,他也為難就籤了。
如果說在司法實踐中農村真的可以簽訂這種合同,這份合同也是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可以撤銷或變更的,這在以後談判中也是個非常重要的砝碼哦!
pps:雖然不是律師叔叔,而且律師不僅有叔叔,但作為正在學習法律的姐姐來說,也很希望能夠幫助不懂法律的家庭解決民事法律上的難題的,這也是我作為法律學習者的職責所在,希望你們家能早日脫離困境,重拾快樂!
19樓:上海應律師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
"如果你能證明你父親在籤分家單時,該房屋是屬於你父母共有,並且你母親並不知曉你父親簽署分家單的事實,則你父親籤分家單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分家單應認定為無效。
遺產法律問題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分家書上有你父親的蓋章,你父親只要證明那個蓋章是虛假的,就可以否定此份分家書是不真實的,法院不會採納將此份分家書作為證據,結果將會是按無遺囑繼承來算,你父親擁有兩間房屋的三分之一。
21樓:匿名使用者
拿到他們盜用你爸爸私章的證據,否則利用你爸爸私章進行的民事行為是視為你爸爸的行為,法律後果歸你爸爸所有,也就是說等於爸爸你承認並認可了分家書的存在和內容。
22樓:百小度
從法律角度來說
你說的這個分家書其實就是贈與合同
是你爺爺奶奶作出把他們的部分財產贈給他們子女的意思表示這個合同是否有效不以受贈人的意志為轉移
只要確定這個協議是你爺爺奶奶在神志清醒且未受到威脅、脅迫的狀態下做出的 那麼協議既有效
這種合同無需親筆寫
但首先要確認二老在寫協議時的精神狀態(如果病例中有老年痴呆的記錄的話 可能會認定為無法做出真實的意思表示)
二是房子是否過戶 即使贈與合同有效 房子如果不過戶的話 房子也不是你大伯的
如果老人走了未留遺囑 他的子女們還會平等繼承這個未過戶的房產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分家書要簽章,合同性質和遺囑性質都有爭議啊,而且民法誰主張誰舉證,你說你爸爸的章被盜用,沒證據就沒辦法哦。我只提出爭議,我也不知道,知識能力有限。。。
房產糾紛,爺爺的爸爸農村留下一處房產,房子是分給他兄弟兩個的,有字據,爺爺的弟弟35年就已經淨身
24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根據《繼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繼承糾紛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遺產未分割的,視為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
以上意思就是如果當時繼承並辦理了過戶手續的,過了20年就不能再提起訴訟。但如果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有繼承權就可以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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