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敗訴後,可以用不同的理由再次行政訴訟嗎

2022-04-07 04:14:11 字數 1331 閱讀 7857

1樓:匿名使用者

敗訴為一審,可以依法上訴,由上級法院進行二審。如果二審敗訴則為終審,當事人仍然可申訴,法律規定申訴必須有新證據才可**再審。

民事訴訟一審已經判決我敗訴, 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立案 再從一審開始嗎?是同一事由提起行政訴狀,

2樓:淮安浙江人

1、《民訴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3、《民訴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重複起訴:

(一)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

(二)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

(三)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

當事人重複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行政機關對於敗訴的行政訴訟能在做出處罰嗎

3樓:濤聲海韻

行政機關對於敗訴的行政訴訟能再做出處罰,但必須按照判決的內容執行。

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人民法院判決變更,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

第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採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七條 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人民法院判決變更,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但利害關係人同為原告,且訴訟請求相反的除外。

4樓:

你要幹啥?公報私仇? 就這把,行政處罰罰款不是目的,處罰與教育結合是貴,處罰的目的在於規範,約束,糾正不合法情況,達到這個目的才對,這符合行政處罰法的立法本意,如果當事人依此為豪,沾沾自喜,一意孤行,不是悔改,可以再次立案,調查,處罰當事人,,,,,

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可以提起上訴嗎

奮鬥的小夥兒 任何一方對一審結果不服,都可以上訴。 柳新糧棉 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都可在法定期限內上訴。 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行政訴訟被告的權利有 1 申請回避的權利。2 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3 委託 人蔘加訴訟的權利。4 提出證據的權利。5 經法院許可,有權向證人 鑑定人 勘驗人員發問...

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其它要求

1 行政訴訟成立。行政訴訟成立是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前提條件。行政附帶民事訴訟版的本質是當事人在提起行 政訴權訟時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或在行政訴訟進行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是附屬於行政訴訟的,如果行政訴訟的起訴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其所附帶的民事訴訟也隨之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在此情況下附帶民事...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之間的關係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之間的關係

行政法是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 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行政訴訟法與行政實體法行政訴訟法是規範行政訴訟行為,調整行政訴訟關係的程式法,它規定法院 訴訟當事及其他參與人在訴訟活動中的程式性權利和義務,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