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終獎跟個人工資有關係嗎,年終獎和年終雙薪有區別麼?

2022-04-07 23:44:57 字數 5551 閱讀 2443

1樓: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佔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2樓:書生之見是我

很多單位是發幾個月工資的年終獎,就是根據月工資計算的,完全有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11個月工資年終獎 不錯啊

4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避稅,少繳個人所得稅。不錯

5樓:ly南海之夢

去年的年終獎是分到今年的11個月發,那麼今年每月平均發放約35000÷11=3182元,年終獎分月發後,要同發放工資當月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

2~11月每月應該繳個稅為×10%-105=123.20元=173.2元。

全部繳稅額173.2×11=1905.2。

如果1月份按年終獎一次性發放,則應該繳個稅×10%-105=3305元。

結論:1月份按年終獎一次性發放兌現,交稅後個人可得35000-3305=31695元。

放到今年11月發放,交稅後個人可得35000-1905.2=33094.8元。

由於採用發放方式的不同,個人可多得33094.8-31695=1399.8元。

所以你們單位也是為了員工利益,才採用較低交稅,個人多得的發放年終獎方法。

年終獎和年終雙薪有區別麼?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理論上來講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都屬於工資總額的範圍,但是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

年終雙薪是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年終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終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7樓:雙子座落兮

當然有區別。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年底雙薪」與「年終獎」的相同之處在於不強制支付,但「年底雙薪」與月收入掛鉤,一般與乙個月工資等額,或只是月工資的基本薪資部分;而「年終獎」的彈性更大,沒有上下金額限制。

在計稅方式上,「年底雙薪」與「年終獎」有明顯區別:年終雙薪,對於機關而言,相當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應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就企業而言,如果當月既有年終雙薪,又有全年一次性獎金,可合併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年終獎一般是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年終雙薪」是指農曆臘月時乙個月發兩個月的薪水,屬舊商業及生產對雇工的普遍習俗。現在社會經濟中大家認同實行,並沒有國家什麼硬性規定。

"十三薪"和年終獎是一回事兒嗎

8樓:恩哼我叫你好

不一樣。

十三薪簡單說就是多發乙個月薪水,是固定獎勵。

年終獎是不固定收益,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個人貢獻大小,綜合考核等指標來給予獎勵,在不同的公司獎勵不同,有加兩個月薪、有乙個月薪,有半年月薪的,當然以銷售為主的部門可能獎勵的浮動會比較大。

十三薪: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實行"雙薪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乙個月的工資)後,個人因此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乙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一回事。

年底雙薪和年終獎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1、年底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底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2、而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此外,「年底雙薪」與「年終獎」的計稅方式也不同,前者應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計稅;後者則可將獎金平攤到全年各月後再計稅。

年底雙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覆》規定,應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計稅;

年終獎根據《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可以將獎金平攤到全年各月後再計稅。一般情況下,「年終獎」的計稅額會比「年底雙薪」少一些,員工收入越高,這一差異越明顯,但「年終獎」在一年內最多只能計發一次。

以下僅供參考:

第十三個月的薪水須全額繳稅

稅務部門有關人士介紹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都要依法繳納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在內的個人所得稅。

顯然,單位如果在年終發放了第十三個月的薪水,屬於個人所得稅的繳稅範圍,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規定,明確了繳納個人所得稅數額的計算方法。

根據我國有關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政策規定,上海地區目前允許個人所得稅減除的費用是1000元。

這裡要特別指出的是,對於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以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所得額在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800元的基礎上,還需要增加減除附加費用3200元,這也就是說,這部分人允許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是4000元。

年終獎須特別計算

很多人往往會將第十三個月的薪金與年終獎混為一談,雖然這在員工的認識上都可視其為年終的獎勵,將其劃上等號,但在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上卻是截然不同的。

根據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政策,年終獎是指在平時不發放獎金的情況下,只在年終發放的獎金,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數額的計算方法是:

確定稅率:(1)年終獎數額÷當年工作的月份數=平均每月所得的獎金(2)平均每月所得的獎金+當月所發的其它工資薪金所得=當月工資薪金總額(3)當月工資薪金總額-1000元=應納稅所得額(4)根據(3)計算出的數額確定稅率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數額=(年終獎數額+當月所發的其它工資薪金-1000元)×確定的稅率-速算扣除數每月收入5000元至20000元最划算?

由於不同收入檔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不一樣,收入越高,稅率也就越高,如果月收入達到10萬元以上,那它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要高達45%。

因此,很多人將個人所得稅討論的焦點集中到了賺多少最划算的問題上,有些人士到勞動和稅務部門諮詢,月賺5000元至20000元最划算有否道理?

業內人士認為,「最划算」的觀點其實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按照現行的稅收政策,上海地區目前個人所得稅徵收的起點是1000元,也就是收入在1000元及以下是不用繳稅的,1000元以上賺得越多繳得更多,由此只能推斷說,賺得越多越「不划算」。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賺20000元以上的月薪,雖然繳納了相當數額的稅款,但畢竟個人得了大頭。

與單位合同約定,薪金不因為繳稅而減少

對於目前很多公司員工遇到的大筆薪金因為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減少問題,法律部門也獻出良策。

有關人士指出,員工可與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員工與單位約定的工資薪金是指員工實際到手的收入,單位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薪金(包括第十三個月的薪金或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由單位承擔」的條款內容。

這位人士解釋說,按照有關勞動法的規定,勞動時間、勞動報酬、工作崗位等內容屬於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但在員工與單位約定勞動報酬過程中,員工可就勞動報酬的具體內容、要求等與單位進行協商。

(2)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當月應繳納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月收入-1000元)×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第十三個月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000元及以上):第十三個月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第十三個月工資薪金數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發雙薪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當月應繳納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第十三個月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如:一位員工12月份取得工資獎金為5000元,12月份發放的第十三個月薪水也是5000元,那麼,12月份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5000元-1000元)×15%-125元=475元,第十三個月薪金個人所得稅=5000元×15%-125元=625元,12月份總計繳納個人所得稅=475元+625元=1100元。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理論上來講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都屬於工資總額的範圍,但是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

年終雙薪是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年終雙薪發放的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都是確定的,年終雙薪的決定因素是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年底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應獲得固定一筆收入。

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具體金額的彈性較大。

11樓:遠業說法

年終獎和十三薪有什麼區別?

12樓:匿名使用者

看公司而定,有些是一回事,有些就是分開的,既發十三薪也發年終獎

13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們公司就是一回事兒,年終獎就是乙個月的工資

年度獎和年終獎有什麼區別?

14樓:

乙個是一財務年度單位發的,乙個是以乙個自然年為單位來發放。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辦法也與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一樣。

年度獎金(annual bonus)組織在財務年度末為獎勵該年度的出色績效,而發放給中高層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的獎金。即期激勵的一種形式。金額與各崗位人員的個人績效掛鉤,並取決於組織總體的獎金額度

工資由這6個部分組成: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由此可見,獎金是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但是工資,而且還要徵收個人所得稅。值得注意的是,獎金下發的方式不同,扣稅方式也不盡相同。

基本獎金

每月隨工資發放的獎金通常也稱為基本獎金,它是職工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按月計徵個人所得稅。

雙薪制獎金

「雙薪制獎金」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取得的年終第13個月獎勵性工資,實際就是單位年終對職工考核後給予的獎勵,這也是一種年終獎的概念,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辦法與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一樣。

年終獎繳稅應該怎麼計算,個人年終獎金怎麼計算繳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 2018 164號 檔案規定進行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2005 9號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合理解決個人取得全年一次...

13月工資和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應如何計算

需要公司確認,一般年終獎按 年終一次性獎金 計算,十三薪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公司沒有年終獎,那麼十三薪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來記稅,並且可以和當月薪金分開單獨申報。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2005 9號 全年一次性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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