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股東是指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出資,並憑藉出資享受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的個人或單位,是公司的投資人公司的股權持有者。因此,股東的最基本義務即是出資義務。實務中可能出現,股東在簽訂出資協議後,不按期繳納或足額繳納出資的情況,針對股東不出資的情況,可以由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在經公司催後股東繳納出資後,股東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繳納的,公司股東可以召開股東會就解除未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2、其他已經按照約定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不出資股東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要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3、通過股東會或公司章程對未出資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七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樓:
出資是股東的法定和約定義務。出資方式包括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因貨幣出資具有確定性,不存在對其高估或低估的問題,而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出資需要估價以確定其價值,所以出資不實的情形僅指非貨幣出資。
根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公司成立後,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公司涉嫌實收資本不實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證,並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驗資證明。股東原出資中的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重新驗證並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判斷股東出資不實的標準,是股東的非貨幣出資物的價值「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承擔出資不實責任的時間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出資不實的,承擔該責任的應當是交付該出資的股東,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即應當首先有出資不實的股東補交其出資,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只是一種補充性質,只有在其不能補足的情況下,才由其他股東代為補足,負連帶責任的股東享有對出資不實的股東的追償權利。
同時必須注意的是:承擔連帶責任的股東,不包括公司成立後因為增資而發展成為股東的「新股東」。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除非法律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股東出資不實、抽逃出資的情形及如何舉證
3樓:諾諾百科
一、股東出資不實主要表現為貨幣與非貨幣出資,以貨幣出資的,主要表現為資金數額低於章程規定的數額,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評估價值低於章程的定額。
二、股東抽逃出資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
(1)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後又轉出;
(2)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
(3)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4)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5)其他未經法定程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三、股東瑕疵出資如何舉證: 一種觀點認為,由於應由公司掌握著股東出資的財務資料,從公平的角度出發,應由公司舉證承擔舉證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因此應該由原告方舉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之間對是否已履行出資義務發生爭議,原告提供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產生合理懷疑證據的,被告股東應當就其已履行出資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因此,原告應承擔舉證產生合理懷疑的證據,被告股東應就其已履行出資義務承擔舉證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一、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號 ) 第四條 抽逃出資罪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為: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東、債權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3.兩年內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五)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二、本罪主體是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的公司發起人和股東。發起人和股東可以是個人或單位,對單位犯罪實行雙罰。
三、本罪主體在執行刑事罰沒之前,如有民事賠償責任而其財產不足支付時,應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保證他人的民事權益,但非本罪而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除外。
四、本罪是新設立的罪名,2023年《刑法》無此規定。
五、中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已廢止,有關內容已納入新《刑法》 ,並有調整。
股東出資不實如何處理
4樓:珈藍靖靈
出資是股東的法定和約定義務。出資方式包括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因貨幣出資具有確定性,不存在對其高估或低估的問題,而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出資需要估價以確定其價值,所以出資不實的情形僅指非貨幣出資。
根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公司成立後,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公司涉嫌實收資本不實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證,並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驗資證明。股東原出資中的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重新驗證並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判斷股東出資不實的標準,是股東的非貨幣出資物的價值「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承擔出資不實責任的時間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出資不實的,承擔該責任的應當是交付該出資的股東,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即應當首先有出資不實的股東補交其出資,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只是一種補充性質,只有在其不能補足的情況下,才由其他股東代為補足,負連帶責任的股東享有對出資不實的股東的追償權利。
同時必須注意的是:承擔連帶責任的股東,不包括公司成立後因為增資而發展成為股東的「新股東」。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除非法律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股東出資不實應該如何處理
5樓:華律網
股東是指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出資,並憑藉出資享受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的個人或單位,是公司的投資人公司的股權持有者。因此,股東的最基本義務即是出資義務。實務中可能出現,股東在簽訂出資協議後,不按期繳納或足額繳納出資的情況,針對股東不出資的情況,可以由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在經公司催後股東繳納出資後,股東在合理期限內仍未繳納的,公司股東可以召開股東會就解除未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2、其他已經按照約定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可以要求不出資股東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要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3、通過股東會或公司章程對未出資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七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6樓:愛穿拖鞋
出資是股東的法定和約定義務。出資方式包括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因貨幣出資具有確定性,不存在對其高估或低估的問題,而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出資需要估價以確定其價值,所以出資不實的情形僅指非貨幣出資。
根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公司成立後,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公司涉嫌實收資本不實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證,並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驗資證明。股東原出資中的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重新驗證並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判斷股東出資不實的標準,是股東的非貨幣出資物的價值「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承擔出資不實責任的時間是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出資不實的,承擔該責任的應當是交付該出資的股東,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即應當首先有出資不實的股東補交其出資,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只是一種補充性質,只有在其不能補足的情況下,才由其他股東代為補足,負連帶責任的股東享有對出資不實的股東的追償權利。
同時必須注意的是:承擔連帶責任的股東,不包括公司成立後因為增資而發展成為股東的「新股東」。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除非法律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持股比例是否可以與出資比例不一致
設立公司時候,持股比例一定要和出資比例一樣。按章程執行,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憲法。為了讓公司更好發展,可以商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設立時實際出資比例與股權比例不同,是否有法律風險?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設立時實際出資比例與股權比例不同,沒有直接的法律風險。股權比例可以與出資比例不同,只要全...
註冊公司認繳出資額怎麼填,註冊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金額應該怎麼填寫?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認繳出資數額,一般是按公司章程記載的數額進行填寫,或者由股東之間協商確定。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註冊金。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組成。對公司每一股東 發起人 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作為登記事項的不...
什麼是同一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什麼意思?
根據 公司法 第216條 二 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 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 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 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持有股份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