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夥的對外有哪些民事責任,關於個人合夥協議與個體工商戶一些問題

2022-05-09 11:53:09 字數 4624 閱讀 4142

1樓:水果和沙拉

個人合夥的對外民事責任指全體合夥人就合夥債務所承擔的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合夥企業對第三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合夥企業法》第39條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負責,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這一規定表明合夥人的責任是補充性無限連帶責任。

1、合夥人責任的性質是補充性責任。合夥人承擔合夥債務的順序,決定了合夥人首先是以合夥的共有財產向債權人承擔共同債務,然後再以個人財產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的共有財產足以清償合夥債務,則不發生合夥人的連帶責任。

2、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合夥人應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合夥債務的清償責任。

3、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的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其責任規則為:(1)每個合夥人均對全部合夥債務負清償責任,合夥債權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個別的合夥人清償,被要求者即有義務予以清償;(2)其清償行為,對其他合夥人也有清償的效力;(3)若其清償的債務超過應擔份額,則其就超出部分對其他應擔合夥人享有追償權。

2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往來的合同履行責任與企業防火防盜的社會責任

個人與個人簽訂的合夥協議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3樓:葉赫那拉聞多

《民法通則》第五節 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夥可以起字型大小,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 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4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如果不現在不準備成立公司或機構,最好去公證處做個公證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是利用合同法約束,另外,技術入股要看是哪類技術,如果涉及專利技術的話,應該參考一下專門的法規

6樓:問法網劉律師

合同是有效的,屬於技術開發合同

合同法調整約束

7樓:

有效。你需要什麼依據。

關於個人合夥協議與個體工商戶一些問題

個人合夥與合夥企業有什麼區別?

8樓:企業內訓師

我國合夥分為:個人合夥、法人合夥和合夥企業。 其中,只有合夥企業具有企業資格。他與個人合夥最大的不同在於,合夥企業的成立需要有書面協議。這是合夥企業成立的基本條件。

1、個人合夥可以訂立口頭的合夥協議;合夥企業必須書面的合夥協議;

2、起字型大小的自然人組成的個人合夥與自然人組成的合夥企業實質內容區別不大,只是工商登記不同,前者領取的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而合夥企業領取的是合夥企業營業執照;

3、合夥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該合夥企業的字型大小,個體工商戶不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4、個人合夥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而合夥企業存在有限合夥人;

5、訴訟主體資格:個人合夥的訴訟主體資格:(1)民通意見中規定:

起字型大小的個人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法核准登記的字型大小為訴訟當事人。(2)民訴意見中規定: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

個人合夥有依法核准登記的字型大小,應當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應當以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訴訟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和《民訴意見》第四十條的規定,合夥企業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6、個人合夥的合夥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合夥企業承擔的是補充性連帶、有先訴抗辯權;意思是指由於訴訟主體的資格的不同,在對外清償債務時,只能先要求以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清償,當然若是起訴可以把合夥企業和全體合夥人都作為被告,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併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7、個人合夥因為領取的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納工商管理費,實行定期定額方式納稅和查賬徵收方式;合夥企業每月向稅務局報稅,不需交納工商管理費。兩者都是交納個人所得稅。

8、個人合夥不能依法進行破產,而合夥企業可以依據《企業破產法》進入破產程式。

9、個人合夥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沒有規定是否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合夥企業法則規定:"以非貨幣資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10、合夥協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清算財產分配的規定不一樣。

那麼,律師在接受委託寫合夥協議時應當如何處理?

1、從投資額以及預期近期的利潤情況分析,設立個人合夥、合夥企業或者是公司所涉及到的增值稅和所得稅的負擔情況;

2、分析未來發展趨勢,如果有意做大做強的個人合夥最為不合適,因為對外的名義是個體工商戶肯定沒有合夥企業或者公司的組織形式更讓客戶信任,同時財務管理、合夥人之間協調也更困難;

3、經營業務的風險,風險大的公司的形式對投資人就更有保障。

9樓:風飄飄

問題24:關於合夥組織作為民事訴訟主體的問題,有人認為,個人合夥不可以字型大小作為訴訟主體,而合夥企業可以作為訴訟主體,解答:1.

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通意見》)第45條規定將個人合夥組織在訴訟中的地位分為兩類:(1)起字型大小的個人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法核准登記的字型大小為訴訟當事人,並由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合夥負責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型大小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推舉訴訟代表人,應當辦理書面手續。

2.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47條對此有不同的規定: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

個人合夥有依法核准登記的字型大小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全體合夥人可以推選代表人;被推選的代表人,應由全體合夥人出具推選書。 3.

《民通意見》頒行於2023年,《民訴意見》頒行於2023年,依新法優於舊法原理,應以《民訴意見》第47條為準。

4.個人合夥組織在訴訟中的地位有別於合夥組織。依《民訴意見》第40條及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組織是經依法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的營利性組織,在訴訟中享有當事人地位,並不是以全體合夥人為訴訟當事人。

5.合夥組織與合夥企業的區別:個人合夥一般按照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合夥人之間達成合夥協議即可;成立合夥企業還要遵守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辦理相關工商註冊登記,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在合夥企業法沒有相關規定的時候,同樣按照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處理,在合夥企業解散時,要經過清算程式,而個人合夥對此並沒有特殊要求。

它們之間的權利義務無本質區別。對合夥債務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0樓:

個人合夥由2個或2個以上的公民組成;而普通合夥則是由2個或2個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組成。普通合夥比個人合夥的外延更大

1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合夥組織」並非法律術語,不規範。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合夥分為:個人合夥、法人合夥和合夥企業。

其中,只有合夥企業具有企業資格。他與個人合夥最大的不同在於,合夥企業的成立需要有書面協議。這是合夥企業成立的基礎。

其次,他需要進行工商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夥企業解散時要像法人一樣進行清算。在法律適用上合夥企業主要是使用《合夥企業法》用《民法通則》作為補充。

而個人合夥不必符合以上要求。只需合夥人之間有合夥和議並進行實物或勞務等出資即可。且主要是規定於《民法通則》之中。

除此之外,它們之間的權利義務無本質區別。對合夥債務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民法通則對《個人合夥》有哪些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的民事主體。個人合夥可以起字型大小,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合夥分為:個人合夥、法人合夥和合夥企業。 其中,只有合夥企業具有企業資格。他與個人合夥最大的不同在於,合夥企業的成立需要有書面協議。這是合夥企業成立的基本條件。

個人合夥的合夥人為自然人。這一點區別於法人合夥,前者適用《民法通則》 ,後者適用《合夥企業法》 。

人合夥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4個人合夥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

關鍵要把合作協議和公司章程寫好,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要寫得明確具體。另外,在具體操作時,雙方要各安排乙個親信分別做會計和出納。掌握好了這些個關鍵環節與注意相關細節問題,應該就不會出大的問題了。需知首先要明確合夥的概念,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 實物 技術等,共同經營 共...

幾個人合夥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開設公司須謹慎,尤其是公司設立之初會遇到各類法律風險,建議投資成立公司的朋友可以借助專業人士的幫助,化解和規避風險。在此,針對一些關鍵問題說明如下 1 合夥人之間須簽訂有效的合夥協議 約定好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股東之間相互扯皮。2 無論幾個合夥人,盡量避免一樣出資比例,比如兩個合夥人,不要各自出資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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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的主要權利 合夥人的權利主要包括共有財產權 合夥經營權和利潤請求權。現介紹如下 1.共有財產權。所謂共有財產權是指合夥財產歸合夥人共有,而非合夥人個人所有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財產屬於合夥企業的財產,也就是說,屬於全體合夥人的共同財產。正因為如此,我國合夥企業法明文規定,合夥企業財產由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