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我曾經出現和你一摸一樣的問題,可以就親身經歷回答你。
如果你執意要走你的老闆是不會存心卡著你,他確實有需要才會挽留你,不到萬不得已別把那些法律啊證據啊什麼的搬上,那樣只會拖得更久對雙方都沒什麼好處。
我當時辭職後也是遲遲沒招到人,公司領導輪番找我談話要我留下或推後,每次就是言辭懇切談好幾個小時,所以我本著負責任的態度還是多呆了半個月,交接工作全部做好後才離開,直到現在我走了還一直打**隨時歡迎我回去,因為他們覺得乙個負責任的員工有必要挽留,有能力的人到處都有,但是有能力又有人品的人就不多了(這是我領導的話)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是有非常的理由必須到時就離開,還是可以幫下忙的,當然這有個期限,你可以先跟老闆說好「暫時幫忙可以,但不能無限期,我最多只能再多留幾天或者乙個星期因為。。。。時間和理由就隨你編了,你既然已妥協在先這樣老闆也更不好再一直強留,同時也施與時限的壓力讓他快點招人。其實關鍵就看你和你的老闆怎麼談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問題也解決了,而你和你的老闆又沒起任何衝突,我始終認為無論工作好壞也要善始善終,這樣自己心裡也舒坦了別人又對你有好評,何樂而不為呢。你想有哪場官司不是兩敗俱傷,吵架吵贏了的人也一樣難受
至於交社保的問題,按規定是必須要交,但法律本身就很多漏洞,而且根本無法執行到位,公司多數擅長鑽空子,唯一的辦法是你選擇單位的時候要慎重,實話說合同就是一張廢紙,我們那麼大的外企一樣不會按規定辦事,合同本有一式兩份但根本沒到自己手上,社保雖然有交但細查完全不按規定的基數比例,這些是社會問題你沒法改變
說了這麼多,希望能幫到你
2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離職手續了嗎 如果沒有 你走仲裁都沒有可以提供的證據 比如紙面的或者錄音之類的
上個月我跟領導說要辭職,領導讓我做到這個月的20號,昨天做完我就回家了,昨晚收拾東西剛走他就把我
3樓:
有同感!私企老闆沒有個人感情可言!前腳走!後腳他就不認識你!放寬心!不用理他!
4樓:
我覺得領導這樣做很正常的,在職場中就是這樣,你在工作期間,有領導有同事有工作,你離開了,就等於你沒有領導沒有同事沒有工作。和自己的尊嚴沒有什麼關係,因為你的離開也不是犯了錯誤,也不是公司辭掉的,所以你不必為這件事情糾結,努力在新單位好好工作就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然呢,留的過年嘛……
6樓:小虎娛樂
這倒也不能這麼說吧,工作群是單位聊工作的,你竟然已經辭職了,確實不應該待在這個工作群裡。
7樓:匿名使用者
沒錯,這樣子老闆真的是鐵鐵臉啊,我建議你趕緊走,我的建議就是這樣子
8樓:有清疏
有些公司和領導是這樣的,我也經歷過,看領導把我刪了後我直接自己退出了工作群
9樓:enjoy風聞
怕你窺探商業機密,你離職了,上別人那兒把他的秘密告訴競爭對手,或者是其他人,這不是無情
10樓:
呵呵,人和人做事方法不一樣,你沒有了價值他幹嘛還會在乎你,你也不用在意他,自己努力過好自己就行
11樓:媛媛很乖呀
因為你不是這個公司的人了,人家有的事也不好讓你知道了
12樓:
不是,這是很正常的,你應該自己自覺的在離職那天就自己退出工作群的。
13樓:愛到骨髓老師
這個並不是說特別無情,而是說職場規則就是這樣,如果你辭職過以後,領導就必須要把你踢出工作群,這也是他聽上面的領導吩咐的
14樓:
我覺得並不是啊,正常不是都該這樣嘛,員工群,你已經辭職了,正常你什麼時候離職就該什麼時候自己退群的
15樓:
既然你不在那裡工作了,那麼你們工作群裡的事情當然不能讓你知道。
16樓:時間的分公司
這很正常,反正都走了,還要求什麼
17樓:月上
這有什麼好糾結的,你是這個公司的員工,你在工作群裡很正常,你辭職了,他肯定要把你踢出去啊。
因為有的工作群裡面涉嫌到一些機密的事情,非本公司員工就不需要知道,你不用想他有情無情,因為這就是人之常情呀,你們只是工作夥伴,又不是什麼親密的朋友
18樓:
對呀,你想辭職,其實領導已經在物色人選了,那你到好人家就把你年走了唄,找到合適的人接替你的位置,職場正是如此。
19樓:魯步瑰瑋
正常,因為工作群就是工作的地方,裡面也有公司的機密,踢你屬於正常情況
5月30號提出離職,領導說6月30號才能走,但是已經找好下乙份工作了,6
2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規定,提出離職後乙個月才可以正式離職。如果13號去上班,原單位沒給你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我1月30號向公司提出辭職,準備乙個月後走,但公司讓我馬上離開,是否算開除?是否應該多給我乙個月工資
21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合同,如果合同沒到期,公司不能讓你走的,否則屬於違約,要賠償的,至於賠償金額,一般是幹滿1年配乙個月,幹滿2年賠2個月
當然,最好的辦法是你們之間達成協議
補充:說實話,員工讓公司賠償是件很困難的事,只有把事情鬧大,叫多幾個人。一般情況下,公司如果不賠是很難要到錢的,好聚好散吧
22樓:悉真如
建議先看看新的勞動法,然後參照自身情況找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諮詢下,跟領導口頭提離職後,按照勞動法規定,是不是1個月就可以正常離職?
23樓:我爸媽說我很吊
口頭提離職,首先得領導答應你,其次要告知相關的部門,比如人事如果能讓領導答應並以書面的形式走流程,勞動法才會保障你的利益否則出現什麼糾紛有勞動法,但你沒證據怎麼整,你都說是口頭的,領導可以說沒這回事,這時候沒證據,你能怎麼樣
所以你這事最好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相應的部門到時直接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勞動法保護的是以書面形式的辭職,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懂...口頭的不算。
如果你的是小公司或者小工廠,那你就必須要他確確的答應,不反悔那種。說好不能拖延,不能找藉口,不能不放人,不能壓工資。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應書面通知單位,在30天內,單位應批准。
我在釘釘上離職到31號,離職同意,月底老闆說從打離職時間算起乙個月,我怎麼辦?
25樓:惠芷藍
這種事情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吧。這種領導真是太缺德了。
26樓:tk_亦久亦舊
申請離職那天起。中間有乙個月的緩衝時間給公司的,也就是說你10月31號提出離職後,不管老闆同不同意,下個月11月30號,你就正式離職了
27樓:鉞安禕
首先你籤的入職合同內容,有些合同上註明離職時間需要提前通知單位,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的話那你可以到勞動部門去投訴
28樓:
你提交的離職只是個申請,雖然老闆同意你的離職,不過一般老闆都需要乙個月來招聘新人來交接工作。
29樓:上帝
你們當初簽合同有沒有說做滿乙個月才能離職或者要離職提前乙個月說的
30樓:法律快車
截圖保留證據,他扣你工資你就去勞動部門上訴他!
31樓:庹一瑾
按照勞動法試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離職,正式工需要提前30天離職申請!
上個月我跟領導說要辭職,領導讓我做到這個月的20號,昨天做完我就回家了,昨晚收拾東西剛走他就把我
有同感!私企老闆沒有個人感情可言!前腳走!後腳他就不認識你!放寬心!不用理他! 我覺得領導這樣做很正常的,在職場中就是這樣,你在工作期間,有領導有同事有工作,你離開了,就等於你沒有領導沒有同事沒有工作。和自己的尊嚴沒有什麼關係,因為你的離開也不是犯了錯誤,也不是公司辭掉的,所以你不必為這件事情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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