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吵架出走了月報案的話,要怎麼說才立案

2022-09-03 12:06:25 字數 4463 閱讀 7336

1樓:exo洋

報案幹啥,到丈母娘家找,到她親戚朋友那找,總能找到。她只是躲著你,拿出來你的誠意,別人會通知她的。

2樓:晴天便好

他是乙個成年人,

你們吵架他出走,

你應該問問他熟悉的人

可能跟別人一起出去打工了。

3樓:野生的沐沐

如果你已經找遍親朋好友家也沒找到妻子,就該報案,超過二十四小時人未歸就可以報案,公安局能立案,實話實說就可以了。

4樓:

如果說立案,除非是所有的都聯絡不上,有人口失蹤的風險。如果還跟其他人保持聯絡,至少你個人聯絡不上,那即便你報案,也不可能立案,因為這原本就是家庭關係矛盾,不涉及法律範疇。

5樓:澄教

吵架出走最好自己先找,實在找不到再向**求助

6樓:簡居

失蹤了,只要你這麼說肯定能立案,但是如果你妻子和你說的不一樣那你就麻煩了,你可以試著先聯絡她,其實你也是夠心大的,人家都走了乙個月了你才想起來找人家,擱誰都會對你失望的,就算是吵架了也不該這樣啊,你做的真不怎麼樣,你就不怕她在外面遇到危險?

7樓:匿名使用者

照直說就是了嘛,不過對於成年人來說,別抱太大的希望。

8樓:歡歡樂樂過大年

可以先向她比較好的朋友或者家人聯絡,真聯絡不上他,可以去警察局報案,直接說她失蹤。

9樓:的話

失聯48小時以上就可以報失蹤,你妻子如果聯絡不上的話,也可以報人口失蹤那麼就可以立案了。

10樓:簽收幸福

離家出走肯定是不能立案的,畢竟是成年人,只有報失蹤才可以

11樓:矯兔兔

就說失蹤了,聯絡不上,我覺得可以幫忙。

妻子和我生氣離家出走。我報案了公安局說她是自願的不能立案。請問她走多久才能立案,立案條件具備哪些。

12樓:匿名使用者

42小時內不能立案,復

因為你妻子沒制有犯罪事實。

如果出走的時間超過42小時,可以按人口走失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

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擴充套件資料

立案條件是司法機關決定受理案件的條件。符合立案條件的才可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就不能立案。

立案條件主要是:

(1)案件依法應由本機關管轄;

(2)經審查案件**材料(控告、檢舉、自首等),確實存在犯罪事實;

(3)根據犯罪事實的情節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案件不屬自身管轄,應移送主管機關。如無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則不予立案。

13樓:終剛強兮

如果想要立案必bai

須滿du足如下要求之一。

失蹤現zhi

場有明顯的侵dao

害跡版象的;

有證人證明失權蹤人員遭到侵害的;

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

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

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

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

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不過建議您與您的愛人進行充分的溝通,以免浪費警力。

擴充套件資料:《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三、立案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14樓:找法網

你這個不屬於刑事bai案件,不符

du合公安立案的要zhi求,因此是不能立dao案的。

根據《公安機專關辦理刑事案屬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15樓:陳金華

bai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du有人身自由zhi權。妻子作為乙個成

dao年人,生氣版離家出走,這不屬於刑權

事案件的受案範圍。故公安局的做法正確。在這樣的情況,即使妻子離家出走一輩子,都不屬於公安機關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不會立案。

2、但是妻子離家出走,下落不明滿二年的,丈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她為失蹤人。

3、《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第二十一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代管有爭議的,沒有以上規定的人或者以上規定的人無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16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屬於夫妻感情糾紛,公安機關無權立案,分居兩年以上可以判決離婚。

17樓:一笑泯恩仇周

這是家務事,一般公安部門不予立案。特殊情況,比如失蹤公安機關就應該立案。

夫妻吵架,女方出走了,如果報案會立案尋找麼?

18樓:

要24小時之後才會立案

19樓:飛翔的

不會 24小時才立案

我和老婆吵架,她離家出走了,可以報警立案尋找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時間短的話,一般不會立案。先發動親友找一遍,這樣立案的機率太一些

我老婆和我吵架離家出走了。我給她打**不接 我想到派出所報案找她,派出所會管嗎?

21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所說情形,如果達到失蹤立案規定,公安機關通過審查後將予以受理,如屬家庭糾紛,通常不予立案。

二、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處置失蹤警情工作標準》

第八條 110接警服務台接到有關查詢失蹤人員報警的,應當立即通知有關公安派出所及時處警。對於失蹤時間較短、失蹤地點較為明確且失蹤人員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脅的,應當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處警民警進行先期處置,同時通知刑偵部門派員到場。

第九條公安派出所對查詢失蹤人員的報警都應當接受,屬於自己辦理的,依照本規定及時查詢;不屬於本單位辦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有關部門,並將移送情況告知求助人。

對有關查詢失蹤人員的報警,公安機關派出所不得以管轄為由推諉、拖延受理工作,不得讓報警人自行到其他公安機關報警。

第十條對失蹤人員的查詢,應當由失蹤人員最後出現地公安派出所負責辦理。最後出現無‍法確定的,應當由失蹤人員經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負責辦理。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時間的,一般失蹤12個小時找不到就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失蹤24小時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但是你這個原因,聽你們肯定會說你再等、再打**到你老婆朋友家問問,等之類的,關鍵現在這個時期還是靠自己多一點,先去嘗試一下。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怕出意外,可以報警,請幫助找找,也好表示一下你的關心。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管,但最好和她娘家人或者她的比較要好的朋友協商一下。

老婆吵架離家出走了,咋辦啊,要不要報警呢,找不到人啊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己經努力找過嗎?實在找不到,就需要報警,有事找警察嗎。

夫妻吵架女方離家出走但是能聯絡到女方,男方報警警察真的會立案偵查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會,能聯絡到女方又不是失蹤。假如女方失聯超過二十四小時,警察叔叔才會立案偵查尋人。

老公離家出走了,我能報警嗎,老公離家出走報案能快速找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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