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的。。後者注意是主謂之間。一般主語後面的之才是取消獨立性。
桃花源記中,忘路之遠近 中<之> 我們老師講得是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但我們補習班老師講得是 助... 40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我知道,我就是高三的語文老師,你的那個語文老師說的是對的,是助詞,可以不譯,也可以翻譯成「的」,是「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的意思」。
你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忘路之遠近」出自陶淵明的《桃花源記》
翻譯為:(竟然)忘掉了路的遠。
從語法的角度看,先分析整個句子
「忘」是整個句子的謂語。
「路」是賓語。
之:,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翻譯,要理解的話亦可理解為:的。
「遠近」是
,一對相反的詞中只有乙個詞承擔意義。只表示「遠」的意思,其實古文有很多這樣的現象(即
的用法),詞語只表示乙個意思,如,《
》「備他盜之出入」的「出入」,指的是防備盜賊進入,出入」指進入。
3樓:匿名使用者
好吧,我真心對現在高中乃至大學的一些語文老師表示無奈,被坑慣了。
這個「之」必須作結構助詞「的」來理解。儘管樓上那位自稱高三老師的網友給了一大堆理由,卻驢唇不對馬嘴。
一「之」若其取消句子獨立性,必須使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說具體點就是不管這個主謂短語是做句子的主語還是賓語,只要是主謂之間,「之」就可能插入其間,比如
「歲寒,然後知松柏之雕也」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全部是主謂之間插入「之」,去掉「之」,句子就獨立了,變成「松柏凋謝」「大道施行」「我有孔明」
而「忘路之遠近中」,「路之遠近」不是主謂短語作賓語的情況,只能是乙個偏正短語,所以「之」理解為「的」是正確的。
這是語言學的知識,現在的老師很少下功夫去研究。這些知識並不難,只是很偏,需要總結各種語法現象才能得出,王力的《古代漢語》專門介紹過這種情況,即「之」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其他的錯誤還有
二「忘路之遠近」的「忘」也不是謂語,整個句子才是謂語,因為省略了主語「漁人」。「忘」在語法學中被稱為謂詞。
三「遠近」是偏義複詞不錯,不過「遠近」與「出入」在用法是是有細微差別的。就是比如「有學生出入」或者「出入其間」都是成立的,不管「出入」是何種意思。但「遠近」就不行了,作為形容詞,「路遠近」明顯不能單獨成句,既然不鞥單獨成句,又何來取消句子獨立性?
可能有些複雜,需要時間來理解。
4樓:域艾布泰賈
我覺得是結構助詞,的。。
5樓:
我們也是剛學過,老師講的是助詞,的。
「王道之始也」中「之」是「主謂間,取獨」的作用,還是助詞「的」呢?碰到類似的句子,如何去區分呢?
6樓:小貝貝老師
「王道之始也」中「之」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沒有實際意思,不必譯出。
出處:先秦·孟子《寡人之於國也》
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
白話釋義:糧食和魚類吃不完,木材用無盡,這樣便使老百姓能夠養活家小,葬送死者而無遺憾了。老百姓養生送死沒有缺憾,這正是王道的開始。」
區分使用:
①《動》到……去。
②《代》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這」、「這種」等。
③《代》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它」、「它們」、「他們」等。
④《代》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
⑤《代》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您」。
⑥《助》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係,相當於「的」。
⑦《助》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
⑧《助》定語後置的標誌。
⑨《助》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作「得」。
⑩《助》用賓語前置的標誌。
漢字筆畫:
1、之後[zhī hòu]
單獨用在句子開頭,表示在上文所說的事情以後。
2、總之[zǒng zhī]
表示下文是總括性的話。
3、兼之[jiān zhī]
表示進一步的原因或條件,加以。
4、之江[zhī jiāng]
江流之曲折如「之」字者。
5、之個[zhī gè]
則個。助詞。略近於「著」、「者」。
7樓:
助詞「的」
判斷句,譯作「是王道的開始」,這裡的「開始」作賓語,名詞,非動詞,因而不是主謂之間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之」的各種解釋放到句子裡啊。解釋得通就是了。
這只是比較投機的做法。其實平時還是應該多積累,多做題。這樣才能做到一看就會。
「之」放在句子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是為什麼?考點又是什麼?
9樓:匿名使用者
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是文言中「之」這個詞的一種特殊用法。在文言中,為了表意更簡潔,書寫更簡便,表達更流暢,常常在主謂結構中的主語和謂語中間加上乙個「之」,從而取消了這個短語獨立成句的自由,作結構複雜的句子的乙個成分或乙個分句。「之」的這種用法稱為「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如「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這句話中,「予」是主語,「愛」是謂語,「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是賓語,而這個賓語又是由主謂短語構成,在這個主謂短語中間加上乙個「之」字,就取消了它獨立成句的的自由,也就是不再讓它作為乙個獨立的句子來使用。這就是「主謂間取消句子獨立性」。再如,「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這句話中的「之」也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
「之」字起取消句子獨立性作用的情況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使主謂短語作單句中的主語或賓語或狀語,一是使主謂短語作複句的乙個分句。如,「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三國志·諸葛亮傳》)前乙個主謂短語在整個句子中作主語,後乙個主謂短語在整個句子中作賓語;「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觸龍說趙太后》)前乙個主謂短語在整個句子中作狀語;「雖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這句話中的「我之死」做整個複句的分句。
若您的問題已得到解決。 請點選我回答下面的「採納為答案」 祝你每天都有好心情!~謝謝!
「之」用於主謂之間,什麼叫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之」字作為助詞時,放在主謂之間一定是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①《動》到……去。《為學》:「吾欲~南海。」
②《代》指示代詞,相當於「這個」、「這」、「這種」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36564等。《廉頗藺相如列傳》:「均~二策,寧許以負秦曲。
」③《代》第三人稱代詞,相當於「他」、「它」、「它們」、「他們」等。《論積貯疏》:「生~有時而用~無度。」《鄭伯克段於鄢》:「愛共叔段,欲立~。」
④《代》指代說話者本人或聽話者的對方。《捕蛇者說》:「君將哀而生~乎?」
⑤《代》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您」。《漢書?蒯通傳》:「竊閔公之將死,故吊~。」
⑥《助》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表示修飾、領屬的關係,相當於「的」。《邵公諫厲王弭謗》:「防民~口,甚於防川。」
⑦《助》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一般不必譯出。《師說》:「師道~不傳也久矣。」
⑧《助》定語後置的標誌。《勸學》:「蚓無爪牙~利。」
⑨《助》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作「得」。《捕蛇者說》:「未若復吾賦不幸~甚也。」
⑩《助》用賓語前置的標誌。《師說》:「句讀~不知。」
⑾《助》用在表示時間的副詞後,補足音節,沒有實義。《赤壁之戰》:「頃~,煙炎張天。」
⑿《助》用在「前」、「後」、「內」、「外」等詞語和它們的修飾語之間,表示對方位、時間、範圍等的限制。《教戰守策》:「數十年~後,甲兵頓弊。」查詢
11樓:曲詩晗駱奧
句子「獨立性」就是單獨成句,是乙個完整的句子。取消了句子獨立性之後,句子就相當於是短語了,不是完整的句子,不能單獨成為一句了。
《桃花源記》中虛詞的語法功能。
12樓:陳曉蘭女傑
兄台,一篇文章除了實詞就是虛詞了,你也得給一些選擇的範圍才是啊。
下面列出一些虛詞給你:
忘路之遠近:之,結構助詞,用於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漁人甚異之:甚,很,十分,程度副詞。
復前行:復,再,副詞
初極狹,才通人:才,僅,副詞
見漁人,乃大驚:乃,於是,連詞
另外還有:便:於是,就,連詞;也:語氣助詞;鹹:都,副詞;與:跟,介詞。
至於實詞不用說啦,自己能找出來吧?
末世重生之尋找桃花源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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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記》中,漁人離開桃花源時特意「處處志之」,而後人「尋向所誌」卻「不復得路」,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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