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mia__劉小公尺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
是你找沒找到哪一位~
是你自己願不願意結婚的問題~
沒有規定說你一定要結婚的,
要看自己的意願是什麼樣子的~
現在的社會是開化的~
自己可以選擇自己的人生
2樓:匿名使用者
1結婚與不結婚是個人選擇,無論最終選擇什麼,都無法討論是非對錯。
2結婚與不結婚可以是家庭選擇,因為你的選擇要影響到很多人,常常不單是你的事。如果你不在乎他們的感受,請參照第一條。
3自由的定義並不單一,自由的邊際也各不相同。如果將自己的自由無限放大,那麼事情的發展往往會帶來更多壓制自由的因素。
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慎施於人。一定要給你做媒的那些人以善意的名義對你進行著扼殺,但是他們仍然在自居善意。遇到良好願望所造成的慘劇,我們要權衡自己的選擇。
堅持自由,傷人傷己;屈從別人,也可能傷人傷己。當看不到有兩全的選擇時,任何的決定都不必擺出明確的理由。
5可能的結局有很多。因為人的侷限性,我們無法預知很多的東西。屈從的結果也許是日後體驗到今日不曾想象到的美好而欣然接受;堅持的結果也許是被更多困擾所纏繞而體驗不到自由的樂趣。
當現實沒有把明天活生生擺在面前的時候,我們不能妄下定論。
你可以忠於自己,只求多年以後自己對自己的決定仍然保持著認同,就是最好的選擇。
希望幫到你,望採納,謝謝
3樓:延瑩潔
那要看你多大年齡了。要是20左右就算了。太小了。不夠成熟。
4樓:手機使用者
先談戀愛吧,別著急著嫁人,好小伙多的是,比如我。
5樓:手機使用者
遇到對的人可以嫁,但是如果牽強的話,不嫁更好!
6樓:柚子君
女的大了不能留,留來留去結冤仇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要嫁人的,不嫁人難道當一輩子尼姑不成?
8樓:手機使用者
該嫁 到了哪個年齡 必須
我該不該娶個離婚女人結婚?
9樓:
第一,你媽反對是有道理的。
第二,那個女人可憐,跟你沒有什麼關係,世界上,可憐的女人多呢,你能娶幾個?
第三,離婚的女人,不會再有真愛,也不會真心的,更多的是打小算盤,為自己爭取利益。不是踏實過日子的選擇。
第四,你要自信些,你會找到更好的。
10樓:靳松豪名酒
都說離婚的男人很好,離婚的女人也不錯, 可是為什麼離婚呢,這是個弊端,如果可以 盡量不要找離婚的人結婚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母親反對是??有道理的。
可憐的女人與你無關,世界上許多可憐的女人,你可以娶幾個?
離婚的女人,不會有真正的愛情,它會不會意味著更多的打小算盤,爭取自己的利益。不實際生活選擇。
第四,你必須有信心,你會找到乙個更好的。
12樓:快意言覃
有真實經歷,了解清楚她再考慮是不是要結婚吧!
13樓:love錯過的情人
家裡人的人的反對是有一定道理的,為了你們的將來長輩肯定會思前想後當然其中還有面子上的問題。讓左鄰右舍知道你找個離異的當媳婦會有說閒話的。你如果真心愛她喜歡她願意照顧她的一生,那麼就大膽的去接受她。
其實離異在現在年輕人眼裡不是什麼大問題。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足夠愛他的話 可以啊 。。。誰當年沒有犯過錯啊。
15樓:小小屋架
如果你是喜歡她的,這些都不是問題
婚姻不是同情就能在一起的
16樓:lx少少
離婚男 離婚女 都不好,乙個被別人放棄,乙個放棄別人。試問:如果你夠好,有誰捨得放棄你?你能放棄ta,你會不會放棄我?
17樓:析爾雲
離婚女人怕啥,只要你們倆個真心相愛比啥都好,
離婚女人快60歲了該不該嫁人
18樓:樂觀的靚哥哥
離婚女人快60歲了,只要能夠找到合適的,雙方有感情,符合法律規定,就可以考慮結婚。需要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19樓:7個王
找到身體健康,興趣相投,年齡相仿,經濟實惠的,願意為你效勞的,並且永遠不傷害你的,又適合自己眼光的就嫁了吧,沒有什麼該不該
20樓:聰明笨笨
看自己和家庭了,個人感覺該嫁人,找個老伴,不給家裡找負擔!
21樓:琳莉貴
有合適的就嫁了啊,有個伴啊,晚年不會孤單啊,畢竟年輕人都常年在外,沒有時間陪你啊
三十歲的女人要不要去奮鬥改變現狀還是找個家人認為合適的人嫁人
22樓:霧霾媽
可以同時進行啊。奮鬥的女人很有魅力,說不定在這個過程中,會遇到欣賞你的人。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遇到了中意的人,你也可以去追。
23樓:
應該去奮鬥
因為把自己幸福寄託於他人的人,往往過得都不怎麼幸福。
24樓:佑兒
看自己了,如果覺得自己想奮鬥,想改變,那就去努力,就算失敗了也不後悔!如果想要安逸,那就找個合適的嫁了,不過能不能安逸這個不好說!
25樓:他化自在天
如果你離成功快了,那麼就去奮鬥。。。如果剛開始,那麼就找個人在你奮鬥的時候默默支援你。。。如果沒什麼成果,也找個男人。。。
26樓:
其實呢這個要和你的性格符合的才去決定!畢竟你是什麼樣的性格和你以後的生活息息相關
27樓: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地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沒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
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留學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的回憶;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的愛不一定就刻骨銘心;學會放棄,讓所以的煩惱隨風而去,創造每乙個美好的明天。 每乙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另人迷醉。
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繾卷;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感情是乙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也許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穫雨,錯過美麗,你將收穫幸福;繼續走吧,在放棄中你將收穫屬於自己的快樂。
28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的生活態度。
女生結婚該不該要彩禮?到底是愛人還是愛財?為什麼要彩禮?
29樓:匿名使用者
很多農村人結婚本來就是出錢買女方的生育力和家務勞動,沒幾個是為了什麼愛情的,這才是彩禮在農村變成一種不可能消失的風俗的根本原因。城市人很多都不要彩禮,但是大部分都要求男方全款買房寫女方名字。
30樓:我是靜姐
這是習俗。沒有什麼愛財什麼的。 要有些地方的人好面子,就喜歡給多一些。
但到頭來還是一樣的。男方給女方家送了幾萬,接女方回來的時候,女方家裡還得添一些錢,在還給你們。反正到頭錢都是你們兩口子的
31樓:一念
我覺得可以要。一方面有了錢是資本。萬一發生一些狀況,別給我談什麼貪財這些。
在你們男人的角度來說。就不應該有,對吧。就像古代遵守你們的意願才有的狗屁三從四德,。
如果你愛她錢應該不是問題吧,至於要多少也要試情況來定,不能說去砸鍋賣鐵,那就是女方不對。
32樓:匿名使用者
世俗傳統。
個人情況不同,可以不一樣。
一定要多少的就是惡俗了,接不接受也看個人。
33樓:匿名使用者
屁禮俗,你爺爺,你爸爸哪會兒哪有錢給彩禮啊,那時候集體所有制的時候想給都沒東西給。。。這東西要自己看,你想給呢,就給點,不想給呢,就把話說清楚,能結婚就結,不能結就算了。。。反正老人到最後你們都要負責。
現在給那多彩禮錢做什麼呢???要錢自己去掙?
34樓:姜哲
可以不要彩禮,結婚什麼都不要,反正不要彩禮過得幸福的人多得很
35樓:水月風情
這些都是陳規陋習
所以就沒有必要繼續糾結了
只要彼此的愛情好
別的都是浮雲
36樓:盲嶺
可以要彩禮,但是要做好心理準備!要彩禮無疑是考驗對方是否能捨棄金錢愛你!但是想清楚哦,對方心理承受了你的質疑,不會是好結果。
37樓:
當然要,收彩禮是要看男方是否會為了金錢而拋棄你,如果他給了彩禮以後還可以還回去過日子用
38樓:最愛鐵
這是風俗習慣,如果不是特別為難,滿足下女方又怎麼樣呢
39樓:如秒通
這是各個地方的習俗。多少也的給人家點呀。
4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個人現實情況。。。
笨笨的女生該不該嫁人?
41樓:笨笨熊
更應該嫁人了,有個好老公疼啊,免得受人欺負。
42樓:
為什麼不該呢?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即使有點笨,那也可以找到心上人的!
43樓:濤聲萬點
該,不管什麼樣的女生,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都有愛和不愛的自由
44樓:宇筱
當然該了,首先,你說「笨笨的」也不是缺點啊,也可以看做是萌的一面,也會有男生喜歡這種型別的。再乙個,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意願,你也不想胡守終生吧
該不該離婚,該不該離婚
我個人建議不喜勿噴,第一,你當初決定嫁給他說明你是愛他的才和他決定組建乙個新家,他現在有難你不陪他也是你自己的決定,別人很難干涉,但我覺得你既然已經和他一起了就已經是一家人了,最好是同甘共苦吧,不然真應了夫妻本事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的話,第二,你們已經生了乙個孩子,而且還6歲而已,就算你有能力養女...
我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從你描述的情況看,你說你們還有感情,其實也是自己騙自己。只是為了維護這個家而已。如果你所說屬實,那麼我有幾點建議說一下,只是建議,你的問題我解決不了。首先是婚姻 你們生活在一起,確實沒有意義,只是增加煩惱而已。能離就離吧。其次是孩子,孩子不能給她,即使你放棄再多的財產,也要留下孩子,一旦你們離婚,她...
女人離婚該不該要孩子
你提出的女人離婚 該不該要 孩子,這個 該不該要 其實容易讓人產生歧義的 一是,在明知要離婚的情況下該不該生孩子,通常人們也會俗稱 該不該要 二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生育了乙個或乙個以上的子女,夫妻離婚時,一方是不是要承擔起對兩個子女或是其中乙個子女的法定監護的義務,這也可以俗稱為 該不該要 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