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離婚時提出淨身出戶,這是雙方對夫妻財產共同財產的一種處分,與子女的撫養費不能混為一談。子女撫養費的承擔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如果說一方在離婚時淨身出戶,但現在仍有義務給付孩子的撫養費至孩子可獨立生活的法定條件成立時止,通常是撫養孩子到十八周歲。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在正當理由的情況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正當的情形包括: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離婚時分割共有財產,一方所謂淨身出戶,和支付孩子撫養費沒有直接的關係。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支付額度由離婚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
3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孩子得撫養費必須出的
不因為精神出戶就不管孩子
這個法律有規定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婚約定,淨身出戶的,不再承擔孩子的撫養費。沒有約定的,支付撫養費是你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淨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
5樓:華律網
離婚時提出淨身出戶,這是雙方對夫妻財產共同財產的一種處分,與子女的撫養費不能混為一談。子女撫養費的承擔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如果說一方在離婚時淨身出戶,但現在仍有義務給付孩子的撫養費至孩子可獨立生活的法定條件成立時止,通常是撫養孩子到十八周歲。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在正當理由的情況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正當的情形包括: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離婚時分割共有財產,一方所謂淨身出戶,和支付孩子撫養費沒有直接的關係。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支付額度由離婚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
7樓:羅律師上海
淨身出戶還要給撫養費,除非夫妻在離婚時已經約定了放棄的財產折抵撫養費,如果沒有約定,則還需要支付
關於婚姻法女方淨身出戶,還需要拿出撫養費嗎?
8樓:公羊譽明
需要的。財產分割與孩子撫養並不必然具有聯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擴充套件資料:
「淨身出戶」能拒付撫養費? 每月仍要付1500元
「淨身出戶」,就能拒付撫養費嗎?近日,思明區一位父親為此被女兒告上法庭,最終,他輸了官司,被判每月支付1500元撫養費。
原來,該男子當時「淨身出戶」只因自己愧對前妻,離婚時也並未針對孩子的撫養費作出明確約定。
女兒:父親多年沒給撫養費
「他已經很多年沒有給撫養費了。」女兒小芳(化名)起訴稱,這幾年媽媽因生病都沒有工作,導致母女生活艱難。
據悉,小芳的母親林女士於15年前嫁給了廈門一家公司的高管張先生。張先生是再婚,當時已經與前妻育有乙個女兒,這個大女兒也隨張先生共同生活。
再婚後,這對夫妻於2023年底生了女兒小芳。然而,小女兒不到5歲時,林女士就與張先生開始兩地分居了。
那段時間,林女士獨自撫養兩個女兒。林女士說,張先生以投資辦廠需要資金為由,從2023年開始,就不給她生活費用了。
由於沒有固定收入,林女士只能省吃儉用,帶著兩個女兒做茶葉生意,艱難賺錢貼補家用。
母親:沒固定收入卻要養家
直至林女士生病,張先生仍以工作忙為由,對林女士病情不聞不問,後來,患病的林女士在鄰居及朋友的關照下,才得以痊癒。
女兒6歲時,夫妻二人就離婚了。2023年,他們二人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女兒小芳隨母親林女士共同生活。
當時,他們夫妻將位於嘉禾路的一套116.5平方公尺的套房以108萬元****,又花78萬元在思明區購買了一套60多平方公尺的住宅。根據《離婚協議》約定,這套住宅歸林女士所有,賣房剩餘的30萬元現金也歸林女士所有。
一輛小汽車歸張先生所有。
離婚之後,林女士不但要照顧自己的女兒小芳,她對張先生與前妻的女兒也很盡心盡力。雖然,張先生的大女兒已經在讀大學,但直到現在,大女兒假期時仍與林女士共同生活。
父親:「淨身出戶」不能再給了
近日,小芳起訴稱,母親沒有固定工作,獨立撫養極為困難,因此她請求法院判令父親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
另外,父親還要補充支付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撫養費,共計126000元。「我已經『淨身出戶』了,不能再給撫養費。」面對女兒起訴,張先生答辯說,當初離婚時,他已充分考慮到小芳的撫養費問題,因此,在財產分割時,他幾乎是「淨身出戶」。
即使「淨身出戶」,他還是很關心女兒小芳的成長,從離婚至今陸續給了前妻幾萬元現金。
張先生還說,他雖是高管,但其實收入不高,而且,今後他還得獨立撫養大女兒。現在,他自己經濟也很困頓。因此,小女兒主張的撫養費金額並無依據。
判決:每月付1500元撫養費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張先生從2023年1月份開始,每月25日支付給小芳撫養費1500元,至小芳獨立生活時止。
法官分析說,雖然林女士與被告離婚時,在財產分割方面較為照顧林女士,但是,當時更多是基於他在離婚前即已多年未承擔家庭開支。現在,林女士無固定收入,生活處於比較困難的狀況,因此,小芳要求張先生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撫養費,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援。
不過,鑑於離婚時,林女士持有約30萬元的存款,而且張先生離婚後也陸續給付過一些生活補貼,再考慮到張先生還得主要承擔大女兒撫養費,因此,小芳要求父親補付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撫養費,已超過了張先生應承擔的撫養義務,法院不予支援。
9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的。財產分割與孩子撫養並不必然具有聯絡。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沒有附帶條件的。因此,只要對方主張,您仍有支付子女撫養費的義務。
淨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離婚時分割共有財產,一方所謂淨身出戶,和支付孩子撫養費沒有直接的關係。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支付額度由離婚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
12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孩子的撫養費肯定要給的
出給你們有約定不用你給
和你淨身出戶沒有關係
13樓:探險者
給,你沒有放棄撫養權
離婚淨身出戶還要付撫養費嗎
14樓:華律網
離婚時提出淨身出戶,這是雙方對夫妻財產共同財產的一種處分,與子女的撫養費不能混為一談。子女撫養費的承擔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如果說一方在離婚時淨身出戶,但現在仍有義務給付孩子的撫養費至孩子可獨立生活的法定條件成立時止,通常是撫養孩子到十八周歲。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在正當理由的情況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正當的情形包括: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淨身出戶仍然需要付撫養費。
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仍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關於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的合理要求。如果有能力支付撫養費,就仍需支付,但撫養費的具體支付數額需要雙方協商或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
16樓:等待戈多
離婚淨身出戶還是需要付撫養費。夫妻離婚時分割共有財產一方所謂淨身出戶,和支付孩子撫養費沒有關係。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支付方式和支付額度由離婚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誰提出離婚,誰淨身出戶,有這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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