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毓政苑
解答如下:一、因為之前房屋有你二伯的乙份,因此在你二伯去世的時候對其遺產的份額,你二嬸和你二伯的子女是有權繼承並分割的,不過分割是就原來的房屋進行分割而不是就現在的房屋分割,原有房屋不在了的可以按照當時的市價予以補償。至於現在的房子你二嬸無權分割,但是你願意以房子作價補償的就另外一說。
二、涉及不動產和土地的都以登記為準,地契就是登記在個人手上的證明,如果你還保留著地契的話訴訟到法院也是你握有證據而佔優,比起口頭證言更有效。
三、會不會牽涉第三人,主要是看你對該地皮是否有權處分和第三人是否是善意不知情。如果你是無權處分並且第三人知道你是無權處分,那麼即使你們交易並過戶也是可能被法院撤銷的,在這情況下當然就會牽涉到第三人。
四、你們的意思都是可以協商解決的,協商不下可以訴訟解決。關於地皮的問題,當初是誰的土地現在還歸誰,有繼承的按繼承分配;關於現在的房屋你二嬸無權要求產權,但是就之前他們有權的房屋被你拆除的可以要求你依照當時的市價予以賠償或者補償。
2樓:
【如果上法院,法院會怎麼裁決?】
我二嬸有權來分房子嗎?】無權分房子。有權得到宅基地的14平方和舊屋價值的1/5。
建好的房子要怎麼分?以前的地基差不多是一人一半,現在建起來的房子是不是也一人一半?如果我二嬸分了一半,要不要給我補償?
還有一半要怎麼分?】房子不分,你應當補償你二嬸:宅基地的14平方和舊屋價值的1/5。
有塊地皮被**徵用了,地契的名字是我父親的,但老一輩的人,都說那塊地是我二伯的】按地契。你二嬸或者其他人主張該地皮,應當拿出是他們的證據。
如果到法院,會牽涉到我小姨嗎】會牽涉到。
我二嬸的意思是,地皮賠償8w,一人一半,然後房子也一人一半(免費的)】不成立。
我小叔、姑姑和我大伯家出來調協,地皮歸我,但房子得分我二嬸一半(免費的)】不成立。
我的意思是,地皮歸我,把三樓分給我二嬸住(免費的),如果要一半,必須要補償我,畢竟是我在守著這些】不成立。
我的理由是:如果我也不負責任跑掉了,那現在就沒有這些東西了。而且我二嬸的兩小孩已經早早成年了,為什麼早不回來相認,非要等有利益衝突的時候才回來,目的很明顯。
我二伯的女兒在我們這已經上了幾年的班了,居然連自己父親的墓都沒想掃,都是我在打理,】理由不成立。
先看繼承:【爺爺有四個兒子乙個女兒,我大伯,我二伯,我父親,我小叔和我姑姑】【總共的地基算起來差不多有70平方。】在你爺爺無遺囑的情況下,四個兒子乙個女兒平均分配,每人14平方。
我二伯有乙個兒子和乙個女兒,我二伯去世後,我二嬸帶著兩小孩改嫁,名義上的改嫁,實際戶口還在我這】有無協議,宣告放棄財產你二伯的繼承權?有協議,你二嬸無權。
關於土地方面的法律問題,多謝幫忙!
3樓:周舟
你爸承包的是集體耕地,明白嗎!——耕地!不是用來建廠的,肯定是違法的。
2023年7月份的時候這塊地的性質由農業用地轉變為工業用地了,包括你爸承包的6畝嗎?再說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一樣嗎?不一樣!
國有土地分為出讓和劃撥兩種,國有指國家已經把土地按一定的出讓**把使用權讓給使用權所有人一定的期限,這個土地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可以向商品一樣買賣轉讓。拆遷時**一般會按市面價把你的土地買回去。
集體土地是指你村里的全體村民所有的土地,只有農業戶口的才享有這樣的權利,不能隨意上市交易,但是拆遷的時候**會按房產證上的面積補償給你現金或者是按一定的比例分你房子。
4樓:淄博律師
我爸現在就和附近的幾家一起想先辦個集體土地使用證再辦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樣行得通嗎?
行不通吧。集體土地轉為國有,不是能辦理就辦出來的,這個要依據規劃,即**行為。個人不能請求變更為國有土地。
5樓:暴以柳
行不通,因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早就在縣級人民**登記造冊,並且核發證書,不是誰想改就能改的。
你們對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應該屬於鄉村企業和公用事業用地的使用權。農民舉辦鄉村企業,或鄉、村興建公用設施需要占用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經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或決定外,還必須經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
房產土地問題!
6樓:大窩窩頭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所以,比起房屋折舊來講,土地帶來的增值遠遠要大於折舊。
國內現在所謂土地國家所有,公民只具備使用權(住宅70年)。其實是很不合理的一項政策。70年後如何處理?現在法規只是籠統做了個解釋,早晚會出台細則。
土地個人私有化,對個人當然有利,法理上來講,土地是你個人的,你永遠享受土地增值帶給你的收益。
土地國有化,對地方**有好處,因為土地帶來的稅收是進地稅的。法理上來說,70年後,這個土地又可以拿出來拍賣。(但實際上100%不可能,老百姓會造反的)
房產稅是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一種稅收,早就出台了,但是很難實行。物業稅也是類似。典型的中國式,出台法規早,沒細則沒實施,什麼時候需要了,就拿出來說事。
增值稅是根據你土地增值額進行的階梯式稅種。簡單說就是按照你土地增值額,你轉讓後賺的越多,繳稅的比例也越多。這個稅也是早就出台了,一般對建設單位來說以前都是銷售額1%預繳,現在2%預繳,最後清算補齊,但也是根據****思路,想打壓你房地產了就嚴收,通貨緊縮了那就寬收。
對個人也是如此。
法律求助! 農村土地問題。 20
7樓:匿名使用者
1、你叔叔籤的合同由於得到你爸爸的追認,合同是有效的。
2、宅基地與耕地置換後雙方是否到村委會備案並到鄉、縣土地局備案並登記?如果沒有,那麼你爸爸現在可以收回土地。但屬於違約。
當初合同如果規定了違約金,你爸爸支付違約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規定違約金,那麼賠償鄰居剩餘年份莊稼的經濟損失就可以了。
3、如果只有合同,而沒有到**登記,那麼土地使用權依然是你爸爸的。我國所有土地所有權都是屬於國家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我 的意見是(前提是所有證據齊備):
1 合同有效,叔叔與他人的協議有效。
2 拆遷賠償款先補償給你爸爸 ,然後你爸爸按照合同支付給鄰居;
3多於的補償款扣除6年的收益歸你爸爸所有。
4宅基地經過村同意並做變更後歸你叔父所有。
9樓:中國之神
按照合同規定執行,或者雙方協商,如果合同沒在公證處公證過也可以到地方法院起訴由法庭出面調解!具體情況請諮詢專業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合同想收回就構成違約。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應給你家補償,種你家地的人青苗補償款應是他的。
土地糾紛問題,求解
11樓:匿名使用者
1) 由於你公司已經在該地上建設投產,並且實際使用至今,在權屬沒有最終確定之前,你公司可以繼續使用。
2)如果與你公司簽訂承包協議的村最終能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你公司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如果是另乙個村取得了產權,你可以享有優先的承租權,可以繼續承租使用,但是需要與該村簽訂新的合同,並且支付價款,同時,你公司可以向另一村要回已經支付的費用。
3)在現在的訴訟爭議中,你公司可以作為第三人,到法院去說明情況,行使權力。
12樓:梁玉輝律師
這個就要看你們當時怎麼籤的合同了,其中應該對這些現象發生做出了約定,如果不能生產,村委就構成違約,你們可以要求他們承擔違約責任。
土地問題請教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本法實施前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規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長於本法規定的,本法實施後繼續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應當補發證書。同時,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簽訂後有關合同的變更只有經過當事人的協商同意開可以變更。
所以,村委會不能以增加土地承包費為由單方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縱橫法律網 陸巖律師。
14樓:廣州周玉忠律師
1.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一經成立,雙方均應如約履行,村委單方變更不能成立。但其以情勢變更調整租金的,應通過法院進行,並嚴格限制;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國家政策以及物權法賦予的準物權,村委不得單方收回。
15樓:匿名使用者
以你們之間合同的約定為準,村委會不能單方主張增加承包費。
縱橫法律網 丁勝律師。
16樓:網友
如果合同上沒有約定隨經經濟發展可以增加租費,那村里就不可以要求增加。
比較複雜的拆遷問題急萬分感謝
首先,有沒有營業執照關係很大,有就證明有其合法存在的依據,相應補償應該會與普通商業房產持平,但各地政策不完全一致,也可能會比手續齊全的房產略低,但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如果只有土地證,沒有其他任何證件,那就必須看土地證註明用途以及使用者名稱,這種情況就比較複雜了 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至於工作 除了極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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