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主任隨便畫員工曠工上班了還畫曠工應該怎麼辦?

2023-10-02 05:47:34 字數 4744 閱讀 8093

1樓:hle公羊

還能怎麼辦。要不忍著以後慢慢處關系。要不直接不慣病直接找領導舉報投訴他。反正怎麼做都有利弊自己權衡吧。

2樓:龍刻綾

其實你不是來問問題的,其實你是來吐露心聲的,沒錯,這種人是很討厭,但是你作為乙個領導層的人,這一點力度都沒有,恐怕你以後的管理會越來越難。

你應該做的是,大膽的開除他,殺雞儆猴。

說說這麼做的好處。

一,你可以建立威信。

二,以後不怕再有扎刺的員工。

三,可以證明你的能力。

威信就是威望與信譽,可以更好的管路員工,如果你連員工都管理不好,更何談讓高層看好你?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和那個人選擇溝通。

方式在施壓和警告之間遊走,明確的告訴他,你再這樣繼續下去你會丟了這份工作。

如果溝通不來,請按照上面的方法直接開除。

不怕沒人幹活,多讓車間的人每個人多攤一點點的活什麼都有了。

記住,地球離了誰都會轉。

堅決一點,領導的意見可以聽著,但是不嚴,這種刺頭就會越來越多。開了他,你再和領導解釋也來的及。

3樓:我是小貓

你好,主任這樣做是不對的,可以收集證據向上面的領導反應,沒人處理可以去勞動局反應。

4樓:端木我的

可以投訴車間主任。

5樓:陽光雨露丫g丫

直接找他談話,問其緣由?

員工曠工如何處理?

6樓:像郭德綱剛

對曠工的處理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

1、曠工指無正當理由,不請假而不出勤,屬於嚴重違紀行為。過去計畫經濟時期,國企的普遍做法是曠一扣二(一些省市勞動部門對此有規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廢止)規定,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可以除名。

2、曠工當天沒有出勤,自然沒有勞動報酬;曠工不假不出勤,可能會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主張賠償損失。對曠工達到規章制度規定的解除合同天數的,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二)款規定解除合同。

**通知員工,如不來上班就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如果員工明確表示不再來上班,那就通知其到公司辦理合理的離職手續。曠工超過7天,公司書面發文表示根據公司製度,員工曠工超過7天,視為自動離職,不享受任何待遇(包含工資和福利),並公布於公司公布欄。

7樓:若言

回答曠工牽涉到的問題不僅僅是扣除工資的問題,而是和勞動法規定的法律責任等問題聯絡在一起的,嚴重的曠工行為可能要員工承擔起重大的法律責任。

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於曠工這一行為,一般是這樣處理的:勞動者不正常出勤(無故曠工),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未出勤時間的工資。

法律上沒有「私假」這個概念。請病假的,病假期間的工資根據你在本單位的工齡,按比例支付。請事假的,在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

如果休年休假、法定假期、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有薪假,企業都必須按規定支付全額的工資。

員工曠工該如何處理?

8樓:孟桂花廉巳

員工無故曠工的,可以按照單位的制度進行處理(前提是單位必須有製度),一般是扣發當日工資、警告、記過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還可也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無故曠工三天屬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那麼公司可以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

9樓:狂好泰元明

你好,你單位必須完善規章制度,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的懲戒行為本身是不合法的,你公司應該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在規章制度中體現對曠工的處理方式,比如1天警告,3天開除,每一名員工入職的時候都讓他們看好規章制度,讓他們在規章制度上簽字。

10樓:

既然她都鐵了心了,你們是可以按照國家和公司的相關法規,在限定時間內發函告知她本人,由於她未履行正常的手續,她將受到減發個人收入或賠償公司損失等一些處理結果。最終可能就是一分錢都不用發給她,這種人太沒責任心了。

11樓:斷弦醉僧

先做做個人的思想工作,不能私下解決的話,就應該通過正當手段解決了。

12樓:網友

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提前乙個月並不是這乙個月可以離開企業,還是需要上班的,除非企業同意勞動者離開。這位員工如此做,你們公司完全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理,如嚴重違紀解聘,而不是由其提出辭職。

13樓:網友

要看是什麼樣的員工了,要是平時做事很認真,很聽話,偶爾曠一次工!是可以原諒的!要是那些平時做事了兒郎當,又不聽話!教育他一次,以後就可以罰他款、

員工曠工怎麼處理?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

14樓:網友

員工曠工處理由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

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但該條例已經於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國***令第 516 號廢止。

曠工,是指職工在正常工作日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屬於嚴重違紀行為。根據《勞動法》第四條、《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在依法制定規章制度中規定處罰辦法。一些省市規定對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規定處罰辦法,職工連續曠工15天的,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支援。

附: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浙法民一(2009)3號。

第四十五條對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連續超過十五日,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已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無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曠工該怎麼處理好呢?

15樓:冒清逸

員工曠工即使是達到了有些公司製度規定的3天或5天,公司製度也規定了曠工3天或5天視為自動離職,或者是屬於嚴重違紀,公司製度也經過了職代會通過,這些條件都具備了,也不能直接辭退員工。單位必須先履行書面通知限期回公司上班的義務,履行通知後仍未回來上班的,才可辭退。注意是履行書面通知義務。

員工曠工,公司如何處理?

16樓:天天路人

曠工和遲到、早退不一樣,處理方式較為特殊,一般是:

第一次曠工,通過口頭或書面警告,讓本人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並且責令反省;

第二次曠工,以全公司通報批評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員工,並由主管領導進行談話,記大過處分;

第三次曠工,開除或勸退。

其理由是:曠工的概念,是指職工不請假而無故缺勤。和遲到、早退以及病假、事假,都不屬於乙個性質。

遲到、早退以及病假、事假,都是事先,或者事後和企業進行說明而缺勤,因此可以通過扣工資、扣獎金等方式處理。

而曠工屬於無故缺勤,對企業的生產以及其他正常出勤員工的心態等影響都比較大,所以必須通過嚴厲的手段進行教育和管理,絕不能姑息。

17樓:網友

一般的公司都是有規章制度的,而且在規章制度中是有關於曠工的處理規定?曠工30天,應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前提是公司有無此規章?

18樓:守正小道童

經常經惡意礦工的話 「開除」

關於員工曠工問題?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經過勞動局審核的以及企業內部員工簽名認可的,那麼,即使該員工於第四天上交辭職報告已為時已晚,一定按自離進行處理。 自離之後,他依然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工資但估計會被扣除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至於他未簽訂勞動合同這點,可以向勞動局進行申訴,以便申請拿到前面因未簽合同須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

20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他辭職或按照自動離職都可以的,其實都是他個人行為的,那樣公司不用承擔什麼責任,按照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的期限也沒有超出6個月,他想得到補償很難!

21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如果嚴重違反廠勞動紀律,廠方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應得的工資,還有因為沒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還可以要求工作期間的兩倍工資賠償,如果因為曠工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2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按照勞動法規定:自員工入職1個月之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沒簽勞動合同工廠就已經違反勞動法是要賠償員工的損失的,既然沒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僱傭關係,所以員工有權隨時辭職。

2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信要提前乙個月交,中間還要上班否則按曠工處理,連續三天就是自離!

員工已向班長請假已批準,可是車間主任考勤改為曠工,員工會法律保護不?

24樓:星座王老師

這個不受法律保護。首先,你請假的方式不對。你應該向車間主任請假。不是跟班長請假。請假必須按程式走。車間主任給你考勤曠工是正確。

25樓:果凍

你好朋友,請假這個還不會列入到法律保護,你可以跟你的上司好好溝通一下,這個可能是中間有誤會,解決了就好了。

如果員工曠工乙個早上,因如何處理?

26樓:網友

那就要看你是什麼單位樂,有的是扣一天的工資,有的還要罰款呢!

如果你們單位有人情味的話,大不了算你請半天假就是樂,如果只是「剝削階級」,那你就准備好你的工資卡裡少錢吧!

個人意見!

職工和車間主任很合的來,其他員工孤立她怎麼辦

你應該坦然真誠的面對領導和同事,不是因為領導是領導而更加和他親近,只是努力做好工作,不是因為是同事而不熱情,畢竟大家需要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的,你也認真地配合他們,讓大家認同你並沒有的特意去親近領導,跟領導搞關係,同事們就不會孤立你了。職工應該找車間主任解決這個問題,共同面對,畢竟車間主任還是有一定的職...

我月以前還是車間主任現在成了搬運工,我在一家電子廠做車間主任,今年26歲,20歲就在那做從組長

這就涉及到你野心的問題了,你自認為自己沒有錯,可是在你經理那裡就不是這麼想了,現在我只給你一點建議,看你取不取我的建議,回去忍受一下,承認錯誤就承認,畢竟之後你還是做車間主任,而且你還很年輕,指不定以後比你經理坐的還高,到時候你就可以把這次的事情慢慢在你現在的經理身上出氣,人在世,有時候可不是一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