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生病,丈夫回我孃家借錢,嫂子讓寫借條,他為什麼奪門而出?

2024-12-21 20:15:09 字數 6424 閱讀 9887

1樓:最愛彩虹糖

可能他感覺嫂子不信任他,心裡感覺很委屈,受到了侮辱,所以不願意再借了。

2樓:花鳴

丈夫可能覺得寫借條這一舉動讓他接受不了,都是一家人還分這麼清楚。其實這件事沒有對與錯之分,任何一件事面對不同的人都會有不同的想法。

3樓:珍惜擁有的

因為你丈夫覺得嫂子這樣做,是怕你們以後不還錢,或者是還不起,所以你丈夫才會奪門而出,這一點就證明你嫂子沒有把你當孃家人了,如果是嫂子好的話,你丈夫開口借錢就會二話不說借給你,可能你也沒想到她會這樣做。

4樓:活寶就是不上班

是因為他覺得過分,而且這是他妻子的救命錢,居然做出這樣的事情,非常的憤怒,所以才會奪門而去。

老公生病住院,我回孃家借錢,在門口聽到什麼讓我決定回家?

5樓:帥

肯定是聽到孃家人對自己不相信,害怕自己還不起錢,可能不願意借給自己的話,所以不用借錢了。

6樓:牧馬人

肯定聽到了你的孃家人,在議論你們夫妻兩個人的事情,說一定不能借給你錢,所以你就心灰意冷了,直接回家了。

7樓:我是李李哦

你聽到的是不允許家裡任何人幫助你,不允許任何人借錢給你,你沒有感到家庭的溫暖,你覺得家人都比較絕情,所以你傷心了。

8樓:呼嘯北風的故事

這種孃家人死了都不會再看他們一眼,斷絕來往是對的。

9樓:wikaslhx包頂頸

你在門口聽到:「那死鬼得了癌症。撐不了多久了。我們又可以要一筆彩禮了。"

兒子生病我回孃家借錢,借兩萬媽讓我還三萬,我應該怎麼辦?

10樓:青趣報

<>我從小出生在乙個農村家庭,家裡姐弟兩個人,我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農民,非常的樸實和善良,雖然我的家庭並不是很富裕,可是有這樣的父母,我一直都覺得是我最大的幸福。從小到大,父母就特別的疼愛我們,在父母的心中,也沒有重男輕女之分,因為我和弟弟都是他們親生的孩子,可是畢竟在農村大環境下,還是兒子繼承家業的,所以最後在我和弟弟都長大結婚的時候,父母還是和弟弟一家生活在一起了。

我和弟弟兩個人都沒有上大學,我和老公是通過相親認識的,老公家裡的條件也不是很好,和我們家一樣,都生活在農村的。老公人好,很淳樸,我們結婚後,他對我也一直都很好,他很愛我,我也很愛他,我們一直生活的很幸福,並且在結婚的第二年,我們的兒子出生了,這無疑是給我們的生活錦上添花。

弟弟現在也結婚了,結婚後就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在弟弟結婚的時候,母親就幾乎把家裡全部的積蓄都給了弟妹,在農村,花彩禮娶媳婦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我們都各自成家了,日子也都算過的挺穩定的,可是哪成想,就在前一段時間,我的兒子竟然生病了,這種病雖然不要命,可是卻很纏人,**也需要不少的錢,我和老公把家裡的錢都拿出來了,可是也不夠,公婆也是為了兒子傾盡了所有。

最後沒有辦法,我就想回孃家借錢,當時弟弟和弟妹也在,母親很難決定的樣子,當時我心裡就挺難受的,這歸根結底還是嫁出去的女兒了,不過最後母親還是說借給我兩萬,並且還說了一句:家裡一共就這麼多錢了,借給你兩萬,但是你得還我們三萬。

聽到母親的話,我心更寒了,不過最後這錢我還是借了,當天我還給母親簽了借條,臨走的時候,母親連同錢一起,把借條也給了我,回來後我開啟借條,一看愣住了,上面是母親寫的一段話:閨女,媽也不得已這麼做,畢竟你弟妹還在,如果媽不這麼說,你弟妹肯定又得鬧,你放心給孩子治病,這錢不用你還,等過一段,我和你爸就進城找點活幹,到時候掙錢也給孩子治病,咱們一家人呢,再大的坎都能過去。 聽到母親的話,我淚流滿面,我知道,我在母親的心中,始終是她最愛的女兒。

11樓:馬寧學長

我覺得先借錢救兒子再說,等以後掙到錢之後再將欠款還給媽媽,至於一萬的利息就當是孝敬父母,讓父母買一些補品!

12樓:情感神仙諮詢師

先應和著度過現在的困難世界,以後有錢了再還錢,還多還少都不是問題。

13樓:續白同學

本來就是一家人,但是你母親卻讓你們還這麼高的利息,真的非常自私自利了,多和你母親商量商量。

因家裡急用,老婆跟孃家借了10萬元錢,岳父要我打借條,應該嗎?

14樓:碧荷

因家裡有急用,媳婦跟孃家借了10萬元錢,岳父要你必須寫借條,這個事是很正常,不應該有什麼其他想法。

01 岳父借錢給你應該心懷感恩

岳父和你之間的關係不同於父母和你的關係,他只是把辛苦養大的女兒嫁給了你。從衝這一點,你就應該對岳父心懷感恩。如果沒有他的女兒,你的妻子從**來?家庭又從**來?

岳父對於你而言,沒有幫扶你的責任和義務。在你急需要用錢的時候,他肯借錢給你,已經是乙個很大的情分了。就算他不肯幫你,這也是很正常的乙個事情。

02 岳父借給你錢應該主動打借條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親兄弟都還明算賬呢,更何況是岳父和你呢?其實這個明算賬算的不是錢,而是情份。

你岳父的錢是他辛辛苦苦掙來的,說不定還是他的養老錢。他肯把這個錢拿出來給你急用,解你的危,救你的急,你應該第一時間,主動地跟岳父打借條。

借條一打,兩下心裡清楚,省得日後時間久了弄成一筆糊塗賬。再說你都借到錢了,你打乙個借條又有什麼不可以呢?借條拿在岳父手中,他知道你有還錢的心意。

借條拿在你的手中,你也有努力掙錢的動力。

03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中國自古講借錢,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俗話說「一文錢難倒英雄漢」,誰都有囊中羞澀的時候。今天借了錢,有錢了趕緊還。

這樣以後在張口借錢的時候,別人也不會拒絕你。但是如果只借不還做了老賴,恐怕人設崩塌,以後再也不會有人幫你了。

回到這個問題中,為什麼岳父借給你錢要求你打借條,你會有想法呢?那你借過別人的錢嗎?你借別人的錢打不打借條呢?別人借過你的錢嗎?別人借你的錢你會要求他打借條嗎?

凡事要站在別人的立場上去想一想,如果你借別人的錢會打借條,或者別人借你的錢你也會要求打借條,那這個問題就不言而喻,是非常正常的了。

15樓:30秒不

還是應該要打借條的,很多時候親戚歸親戚,岳父歸岳父,還是應該要把賬目算的比較好一些比較不錯,不然有很多時候有些事情是說不清的。

16樓:情感娛樂解答

我覺得是應該的。畢竟岳父跟你並沒有什麼真正的親屬關係,打借條也是一種保障,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17樓:日月星光天

應該的,雖然你叫他父親,但是畢竟還隔著一層關係,有些賬還是要算清楚的,這也是為了以防萬一,你應該要理解。

18樓:等花開花落

個人認為這是應該的,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何況所借的錢數目也是很多的,更應該寫借條以免今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19樓:魚與魚塘

我覺得應該,因為借錢本來就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情,岳父擔心你不還也是情有可原。

20樓:e時光再燃

我覺得這應該的,因為借錢打欠條才會比較正規,而且也不會產生太大的糾纏。

我去哥嫂家借了1萬元,臨走時嫂子讓我寫借條,我心裡很不是滋味,難道是怕我不還錢嗎?

21樓:zjc**座

當下,由於有些人借錢不還,在人們的心理造成了不願意往外借錢的心態。

你還是應該往寬處想。能夠在親戚面前借到了,說明他們還是很在乎這份親情的。

畢竟你借到錢了,當初應該主動告訴人家你要給人家打個借條。至少說明你是很認真的在辦理這種借款事宜。民間常說的一句話:「親兄弟明算賬。」

就是這個道理。明明白白地辦理借貸事宜是最好的結果。你想象中的場面是拿著錢,心裡高高興興地走。

但你嫂子不是這樣想的。她考慮到錢借出去了,啥時候能回來?萬一遷延的時間長了,你們忘了還,怎麼辦?

甚至可能想到:年頭多了,不認賬咋辦?

因此她才說出了讓你寫個借條這件事。

按理說,這屬於正經的親戚,親兄弟,應該有相應的信任度。她可能覺得女人之間,還是「規規矩矩的辦」為妥。要是小叔子來借錢,可能不會要求寫借條。

這種事情既然已經出現了,過去就過去了。沒什麼大事。相互間不應該有隔閡。畢竟人家借給你了。並沒有不借。

以後接觸的機會很多,大家不要因為這件事而產生誤會。還是一家子人。相互幫襯是應該的。

你如果去外人家,主動給人家寫借條人家還不見得願意借給你,你說是不是。

22樓:vewell添添向上

親兄弟也要明算賬,大家是都成年人了,哥是自己人的但嫂子不是呀。

你既然借他們的錢按照他們的要求辦事很正常,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另一半的親戚問你借錢,你是不是也會擔心。

23樓:豬媽超愛小豬

去哥嫂家借了一萬元,嫂子讓寫借條,我覺得不用往心裡去,首先,你著急用錢,並且借 了回來,說明哥嫂的人還是不錯的,沒有駁你的面子,二來,所謂親兄弟,明算賬,有借據在,省的以後麻煩(萬一時間久,忘記了呢),也沒啥不妥,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24樓:ok我來看看哦

這是很平常的事,反過來說,既然你一定還錢,為什麼寫借條不舒服呢,坦然接受,除非你想不還錢,那是有點難受。

25樓:稀嶽妝

我覺得你嫂子的要求不過分。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借貸均要形成憑證以記錄客觀事實,你認為由此顯得生疏了怕你還不起是多慮了,也應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千萬別因這麼點小事產生隔閡投下陰影而影響兄弟情誼。

26樓:來自徐家河貌似天仙的旱金蓮

去哥嫂家借錢,你應該主動的給他打借條,不要等他們說出來,說出來就有點尷尬了,不是怕你不還錢,借錢打借條是天經地義的,也是順理成章的。

27樓:雨晴

親歸親,錢財分,畢競是借錢,不是給你的錢,借錢打欠條是天經地義的事,心裡沒有必要想這樣的事。

28樓:感謝有你

親兄弟明算賬,古來就有,當面交代清楚就好,借條是防小人不防君子,既然都借到錢了,應該打個借條。

29樓:我都懂

我覺得寫是應該的,因為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30樓:田禾陽光雨露

俗話說得好,親兄弟明算賬。

媳婦把錢借給了孃家人,沒告知我,沒寫借條?做的對麼?

31樓:戚廣利

媳婦把錢借給了孃家人,夫妻沒有商量也沒告知對方,這樣做欠妥。應當讓收錢人寫個借條。如果不還錢,就可以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32樓:網友

不對,夫妻之間的錢財的去向雙方都應該非常瞭解,前提是大錢,不過聽你說的意思,應該不算小錢。

33樓:網友

這個你覺得是法律問題,還是人情世故問題呢……對吧。

小錢確實可以不經你同意,但是告知一下是出於對你的尊重。

大錢不經同意就有問題了,除非那是你老婆自己的錢。

34樓:肖肖無痕

在法律上講沒有什麼不對的,這是你們兩人相片、處的問題。

35樓:網友

想過你就忍著;不想過了你就離婚。

36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建議協商解決。

縱橫法律網-津天平律師事務所-孫金剛律師。

丈夫住院無奈回孃家借3萬, 三年後還4萬, 弟媳拿出借條女子愣了

37樓:法碼天平

丈夫住院無奈回孃家借3萬,三年後還4萬,弟媳拿出借條女子愣了

小菲嫁給丈夫阿銘後,就很少跟父母聯絡,不是不願意,只是父母一直說她是不孝女,因為小菲嫁了個父母不喜歡的男人。

那時父母給小菲安排了相親,對方是一熟人的兒子,父母都很喜歡,可是小菲卻不感興趣,當時已經和阿銘戀愛了,只是父母一直勸小菲分手,還給小菲安排相親。

父母怎知自己的女局哪兒如此倔強不聽勸,還非要執意嫁給乙個毫無背景,經濟能力也不槐臘磨好的窮小子,父母都怒了,那時家裡還吵得沸沸揚揚的。

最後小菲還是嫁給了阿銘,出嫁後小菲知道父母生氣,也想要緩和關係,可是沒用,於是也只能每年過鉛鬥年的時候會跟著阿銘回孃家看看父母,母親開始也是氣不過,不過還是心軟了,只是父親很固執,口口聲聲說沒小菲這個女兒。

嫁給阿銘後,兩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相互扶持著,一起為美好的生活而打拼,那時夫妻兩個就在外工作,婆婆在家裡給洗衣做飯。

結婚兩年小菲生下了女兒,孩子出生沒多久,小菲就出去工作賺錢,女兒就由婆婆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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