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女人,千萬別學張碧晨,未婚先孕有多不值得?

2024-12-25 22:30:17 字數 4060 閱讀 1815

1樓:愛玩滑板喲

很不值得,因為乙個男人並不會因為你生了孩子就喜歡你。

2樓:小軒愛收集

未婚先孕會直接降低自己的身價,因為已經懷上了孩子,所以必須要嫁給對方,對方也不會像以前那樣珍惜你,因為覺得你已經到手了。

3樓:沐琪說教育

我覺得特別不值得,因為這樣只會傷害自己,並不會讓男人喜歡你。

張碧晨未婚先孕違法嗎

4樓:賈寶驊

華晨宇與張碧晨未婚先孕,產下孩子的行為在我國屬於違規,但是並不違法,未婚生子也可以上戶。在我國男女雙方都享有生育的權利,但要不要懷孕、要不要生下來的決定權,女性優於男性。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男女雙方未經婚姻登記,屬於自由戀愛關係,不屬於法律法規約束的範疇。在孩子出生後,產生了直系親屬法律關係,作逗液為孩子的親生父母,依法應承擔舉純撫養和教育孩子的義務,孩子的合法權益權利受法律正指咐保護。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對於婚生子女享有的受撫養教育權、繼承權、姓名權、受生父母保護的權利等,非婚生子女依法均享有。第二款還明確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相關規定,不符合生育規定的就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包括非婚生育,但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是兩個概念。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張碧晨未婚先孕違法嗎

5樓:創作者

一、什麼是未旦洞婚同居?

未婚同居是指男女雙方以非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根據實際的生活情況,未婚同居分為以下三種情況:雙方都無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雙方都無配偶的未婚同居。

一般我們說的未婚同居主要講的是雙方都無配偶的未婚同居。此種未婚同居在現在的都市生活比較普遍。特別是外出打工者聚集的地方,雙方基於各種原因會選擇未婚同居在一起,互相照顧、互相幫忙,彼此溫暖對方。

二、未婚同居犯法嗎?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 形成事實婚指遲襲姻的。

所謂事實婚姻,即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在這種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為並不違法,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 未形成事實婚姻的。

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就是說,未婚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以此類推,大學生未婚同居屬於無配偶的雙方自由選擇同居的一種型別,不受別人的阻止,既不違法也不合法。唯兄當身邊的人再次問到大學生未婚同居是否違法呢?便可以給他乙個正確的答覆。

未婚同居犯法嗎?這個問題的答案雖然是不犯法,但是,未婚同居所缺乏的法律保障也是一件令人憂慮的事情,如果在未婚同居中遭受暴力行為,受害一方應該向誰去申訴?能否得到完全的法律保護?

這些問題都需要根據自身的獨特情況去諮詢一些法律方面的專家。

三、未婚先孕犯法嗎?

未婚同居時間較長的,難免會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會問:「未婚先孕犯法嗎?」,可以很肯定地告訴您未婚先孕不違法。

但是,未婚先孕帶來的問題也頗為嚴肅——孩子在出生前辦理準生證及出生後的戶口辦理都會帶來很大的麻煩。所以,此時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雙方應該是將對方作為終生伴侶來對待的,哪怕為了孩子也還是需要辦理結婚登記的。

張碧晨未婚先孕違法嗎

6樓:國潤科技

比較嚴謹的說法是違法不犯罪。

其實違法是很常見的現象,比如你過馬路沒有走行人路違反了《交通法》,企業招工有性別、年齡的限制條件違反了《反就業歧視法》等。

未婚生育的,屬於違法行為,違反的是《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華晨宇和張碧晨未婚生子事件:女人,我勸你別學張碧晨,該怎麼做?

7樓:南笙

作為女人最好不要像張碧晨那樣在未婚的時候就選擇生下孩子,這樣以後就很難嫁出去了。

8樓:風風學姐聊生活

我個人覺得女孩子婚前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以免自己陷入比較尷尬的境地,讓自己進退兩難。

9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我認為雙方交往期間,無論是什麼原因,發現懷孕了都要告訴對方,對方應該有權利知道。

10樓:後芬馥

為愛自己所愛的人生小孩,沒有錯。

張碧晨選擇未婚生女,對她的事業造成了多大的影響?

11樓:瘋狂電影君劇場

這個公開的節點太到位了!正琢磨怎麼公開,就有人給鋪了一條花路。這是怕隱瞞下去和鄭爽一樣,趕緊自己都先招了,而且現在有鄭爽的事情在,**了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後面的團隊還是很聰明的。

這倆是真的全靠同行襯托!他們都是怕成為鄭爽第二,可是又沒棄養,怎會成為第二?!

**的時機恰到好處,此時此刻不算**性新聞,因為啥事也動搖不了爽爽的頭條地位只要不棄養,當福利送人,怎麼樣都能接受。這時候公開,充滿了正能量跟責任感,完全跟鄭爽是兩個極端,只能說這公關滿分。這是高情商的表現。

看來張碧晨是真的愛華晨宇,在對方不知道懷孕的情況下自己乙個人偷偷去美國生孩子。既然生了就好好養吧,給寶寶全部的愛!鄭爽的瓜已經把我三觀炸裂了,作為乙個媽媽覺得只要給孩子完整的愛和正確的價值觀就行,所以這兩人能勇敢承認的確不錯,而且這兩人也還挺般配的。

這件事公佈的時機和小作文都寫得不錯,算被圈粉了!有擔當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歡。還用管人家為何隱瞞生孩了,事多,人家又沒棄養,好好愛孩子照顧孩子,孩子健康成長就行了。

意外懷孕,自己想生,但因為兩個都是娛樂圈的人,會影響事業,怕孩子爸不同意,於是自己懷著孩子跑了,悄悄生下了孩子,後來發現孩子沒個父親也不是回事,她親生父親也應該有知情權,自己乙個人去給孩子落戶又差點勇氣,算了,告訴他吧,結果孩子爸出乎意料的開心,孩子爺爺奶奶更是笑得合不攏嘴,本來倆人感情就沒什麼問題,只是當時還沒考慮結婚,現在為了孩子(先領了證),給孩子上了個完美的戶口,後面再慢慢磨合吧,一起適應一家三口的生活。

這文案滿分啊,寫的母愛相當偉大,與那個棄養的鮮明對比,也撇清了男方的責任,滿分!這個關頭,這篇文章一齣,未婚先孕都不是什麼。起碼女方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男方也大方承認。

此時不點贊,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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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個女孩應該不單純,心裡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觸動她,也許就會受傷,所以,告訴你,是讓你有個心理準備,以勉將來受傷。我認為不是,這樣的女孩一旦認真喜歡乙個人就會掏心掏肺,她是怕自己認真了,怕你給不了或辜負了她的認真。有可能是說她不喜歡你,不希望你白費力氣去追她。還有可能是,她可能也有對你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