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以結婚沒登記前女友以自殺的型試必男方登了記該咋辦?

2024-12-28 13:00:04 字數 5043 閱讀 9039

1樓:網友

現行法律規定,如果沒有登記,那就不受法律保護,只有登記的婚姻才受法律保護,如果你們沒有登記,又不能去登記了,那麼你的婚姻是無效的。

2樓:洋洋洋一咩咩

既然都是前女友了,你管那麼多幹什麼?她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在乎又有什麼用?動不動就用自己生命相威脅,就算你這次妥協了那下次怎麼辦呢?

你不能滿足她那就會有新的麻煩而且還會變本加厲,你到時候能做的就只有不斷妥協,不斷讓步,那這個日子要怎麼過下去呢?反正就只能得到乙個兩敗俱傷的結果,還不如現在的快刀斬亂麻來得好。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聽信男人的話,男人的話靠譜母豬都能上樹。

去登記結婚的地方你就會發現要自己朗讀一遍結婚誓言的,人拿刀逼著他了?就是逼迫的人家不會給他發這個證的。

所以說什麼自殺形式逼迫的都是胡說八道,或者說善意的謊言。

再者是誰給前女友曖昧的訊號的,是他一直跟你說吧,你是看到了是咋的。

即使是,就算是逼著幹了這些,但這東西關係到你的利益他能不明白?

登記結婚後,說句不好聽的你就是小三,法律只保護他前女友現任妻子。

是誰選擇的這個結果,是他,不是讓你變成小三的還是這個不靠譜的男人嗎?

所以說幸福一定要遠離渣男,別啥都聽人說呀傻姑娘。你都被人小三了還聽他編呢。

跟前男友分了,他說還等我跟我結婚,可心裡對他已經沒意思了,怕他會自殺,會自殺,該怎麼辦??

4樓:

如果你還是會擔心他,就說明你對他還有愛心……不過作為乙個男人連離開乙個女人都會去選擇自殺,那說明太沒有出息了,所以離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5樓:牆角里的小螞蟻

你物件性格怎麼樣話多不多,朋友多不多。

6樓:那傷很別緻

他不會自殺的,請放心。

倆人結婚了沒有辦結婚證,男方要離婚,女方又不肯離婚,但又天天吵架,打架,女方還自殺,該怎麼弄?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辦結婚證,在法律上是不承認的,彩禮這些沒有開證明是要不回來的,沒有什麼精神損失費的說法。

雙方沒有結婚證,女方想解除同居關係,男方不同意自殺死了,女方需要坐牢嗎,還有女方先提出分手,同居

8樓:網友

女方不需負任何責任,同居財產自己算自己的,如果錢財是一起保管。雙方可協商分割,

9樓:阿貴哥

好好協調,最好平均分吧,好好安撫男方家人……

沒有登記 離婚期間女方以自殺威脅 真的自殺了要承擔多少法律責任

10樓:阿碩哥

你說的是不是在農村辦過婚禮之後兩人就以夫妻名義同居了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這在以前叫事實婚姻,現在早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也就是說,在法律上,你們的婚姻沒有成立,你們從來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自殺的話,你沒有逼迫她,不應該承擔責任。但是你們同居期間可能會有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等應該在你們雙方之間進行分配,還有辦婚禮時給的彩禮嫁妝什麼的可以要求返還。如果有了孩子,即使你們以後不住一起了,雙方都要對孩子盡撫養義務。

你對女方的自殺不會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女方真的自殺了,你的處境比負法律責任好不到那裡去。為什麼呢?人家跟你過日子,到頭來你們分開,女方還自殺了,除了人命,於道義和情理上你應該是有責任的,周圍鄉里鄉親,街坊鄰居知道這件事的,對你的評價恐怕都會降低,將來你怎麼再結婚呢?

你新的女友知道這件事後,還會相信你嗎?而且你和女方兩家會因此結仇,出了人命,女方家萬一作出什麼不理智行為,不知道會造成什麼嚴重後果。

所以你們「離婚」要慎重考慮,要是能在一起過日子,就去辦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安心過日子。要是實在過不下去,就跟女方講清楚道理,說你們不是合法夫妻,婚姻根本就沒有成立;兩個人過不到一起,誰也得不到幸福。完了你就多補償女方一點錢、物什麼的,把這件事徹底地瞭解了,痛痛快快分開了,自己就清淨了。

多花點錢還可以掙,總比鬧出人命強出千百倍。

夥計,祝你「離婚」順利!

11樓:太原法師

沒有登記就沒有離婚,只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這個程式,真自殺了非常不好,要處理好這個問題。

12樓:億億雨茫飛

推薦你兩本書《地藏菩薩本願經》、《現代因果實錄》

你現在要考慮的是,因果難逃,其自殺的影響真的會憑空消彌了嗎?

13樓:笑愛凡宇

沒有登記就不復是夫妻關係!但是制如果你們bai那裡的風俗是不登記du或者晚登zhi記的話,應該算是事實婚姻了,dao可以訴諸法律渠道解決!如果不是,那隻能算是同居!

現在很少說非法同居的概念了,所以,不用擔心同居會不會帶來社麼法律責任!但是,在分居期間的糾紛,應該視情況而定!女方自殺的原因是否和男方有直接關係,如果有,男方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的!

比如說:逼迫、不作為……但是,如果是女方自己想不開,那男方就沒什麼責任了……

14樓:喺飲醉之後

沒登bai記怎麼能算離婚吶?du這叫分手,不知道。

你的實際情況zhi,不dao過你的意思我也知道版你不是什麼好人,艹她爽權的時候你特麼不說,現在分手了你直接不管了,人家起碼一條命不是螞蟻小蟲吧?不管就不管唄,還怕人家死賴上你,活該。

15樓:網友

看是哪方面的責任了,如果是男方的因素,就要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前前女友和其他男人結婚了,我內心受不了了,有種自殺的衝動如何才能平復這種心情。

16樓:網友

覺得你自己是比較差勁的一種人,不懂珍惜。女友換了乙個,又乙個,都沒有乙個願和你結婚,人家結婚了,表明人家有相互依託的人了。而你,還沒長大,是乙個比較差勁的男人。

17樓:哎情

知道什麼叫作繭自縛嗎?大概就是你這種吧,當他她在你身邊的時候你不珍惜,當她走了,她找到幸福了,你才知道內心的痛苦,珍惜眼前人啊,別身在福中不知福,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對你現在的女朋友一心一意,祝福你前前女友,可以的話你還可以跟她道歉吧!

18樓:在望海亭樓野炊的紅柱石

你就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人家都結婚了何必呢,不要有自殺的念頭,多想想自己的父母,身邊還有很多關心你的人,總有一天你也會找到跟你相守一生的那個人。

19樓:網友

一直以為屬於自己的東西突然屬於了別人可以理解,這其實是你自己的問題不夠淡然灑脫。

20樓:明天更美如果沒

想開點,又是你自己甩掉她,難道還不允許她另就新歡。

21樓:網友

知道現在失去才會想到痛苦,感情不是腳踏兩隻船,就算你對前前女友分手後,那你對他的感情完了嗎?現在說這些已經太遲了,當初連分手後都在挽留你,你還那麼決絕,到現在應該你就能體會到他的心裡,現在都有你現女友,你覺得他就不能找乙個歸宿嗎?難受是有的,但都是你自己的選擇!

主要看你內心是怎麼想的,好好的一段感情,你還要再找乙個前女友,就算你現在喜歡這個現女友,勸你該分就要忘徹底!痛苦能擺明什麼事呢?人家結婚了你就受不了,大男人的,就要振作一下精神,你就應該好好反省一下你的,當初的所作所為,提醒你一句,如果還對他留一絲情意的話,就祝願他,首先你的心態要調理好,畢竟他們已經走到了終點,

22樓:網友

沒有 必要 大丈夫 何患無妻 想開點。

23樓:百科

去笨豬跳一次吧,體驗一下自殺式的感覺,看你還想不想自殺。

24樓:陳大龍

考慮一下自己得父母 你就會想自己得想法多幼稚啦。

25樓:網友

有種自殺的衝動,你自殺了沒,你現在平復了沒。

沒有登記 怎麼離婚?她如果想不開自殺了 丈夫有沒有法律責任

26樓:網友

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自1994年起,沒有依法登記成為夫妻,而僅僅同居在一起的,視為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沒有登記的同居關係不能稱為婚姻,無需離婚。男方承不承擔責任,看男方在女方如自殺中所起的作用和因果關係。女方為成年人,應具備自控能力。

刑事上,男方無重大過失或故意教唆、參與的,不需承擔責任。

但良心上會過意不去。還是好自為之吧!

27樓:網友

沒有登記,就沒有結婚,談不上離婚。看自殺和丈夫的因果關係關聯,民事上要賠償,刑事上可能不用坐牢。

28樓:又癢又痛一

沒有登記就不用離婚!!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分手後女方自殺了,男方需要負責嗎?

29樓:知心大哥哥***

您好親親,一般情況下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因為情侶不是法律關係。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但也有例外,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

女友在男友家自殺,男友在場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此時由於男友對此空間有排他的支配力,此時有救助義務。

提問分手後女方自殺,男方會不會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條,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

對的提問。沒有教唆,甚至男友都不知情的情況下。

而且已經分手了。

提問她死活不分,我要分,他來找我,我沒見到人,也沒想見,然後她想不開就那啥了。

而且她在做這件事之前,我是不知情的。然後他就那啥了,我需要付刑事責任嗎。

30樓:夜遊神

累了就放手吧,不用負責的。因為對方不能承受這種心理傷害,你的這種情況不會承擔責任。最多受到良心譴責。

另外多嘴一句,如果早知道她是什麼樣的性格,就能早點結束,不用承諾讓對方把一切放在你身上。

31樓:網友

不需要負法律責任。但如果她自殺前給你打了**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了你,而你卻沒有通知她家人或以其他方式給予救助,那可能要吃官司,關於這點已有先例了。

32樓:名特產峽贍

和女朋友分手,女孩子自殺用不用付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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