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叫老闆賠償3萬合理嗎?
1樓:無花瓷
合理的,我要是老闆肯定馬上跟你簽訂協議給錢。
老闆讓賠償5000怎麼辦呢
2樓:
親愛的<>
很高興為您解答呢。造成損失通常是在員工離職後發生的,雙方已不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追究勞動者的損失賠償責任,可以按照雙方約定並結合實際損型賀失大小要求鏈滑勞動者進行賠償,此時用人單位追究勞動者的賠償責任主要以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作為法律依據,以實際損失為主要參照標準。 對員工在職期間因職務行為卜喚派導致企業損失的情形,根據相關規定,只能要求勞動者進行限額賠償。
老闆讓我賠一萬,這合理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確實是你全責行伏造成的損失的話你的確要負責賠償。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之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源茄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雹帶察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可以看出,若員工本人原因,也就是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那麼公司是可以向員工索賠經濟損失的。並且,上述法律規定的是雙重標準,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二是扣除後的剩餘部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我要老闆賠償工資
4樓:網友
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散者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亂掘銀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譁宴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可以要求老闆賠償我各種費用嗎
5樓:蘇源刑事辯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你的工資糾紛屬於因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應先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6樓:七一零四一一
你必須到勞動仲裁去仲裁,讓勞動仲裁判你輸,你才可以上法院,沒有勞動仲裁你可能無果。
7樓:網友
沒合同雙倍工資和工資,按我們這邊的規定,這些是勞動爭議,應該先到勞動部門仲裁,仲裁後才可以到法院起訴的。
交通費,住宿費可以主張,準備好相關的證據,不過一般法院支援的不太多。
老闆究竟賠了多少錢?
8樓:斯曉曼
老闆賠了97元,也就是找給小張的79元加玩具的成本18元。
請問我女孩晚上出去吃飯,現在我去不了,老闆叫我有事,我怎麼像她去說,不讓她失望
實話實說。對女人,能不撒謊就不撒謊 現場拍照告訴她實屬無奈 實話實說,才是最好的解釋 我約乙個女孩說晚上請她吃飯,她說不想吃飯吃夜宵,還說她到時會聯絡我 首先你就犯錯了,人家乙個女孩子大晚上的為什麼要跟你出來吃飯,乙個稍稍關心她的人都不會讓她晚上出來吃飯,而且還說的是宵夜,你呀,乙個女孩子如果隨隨便...
請問我的情況申請「勞動仲裁」可否爭取相應賠償
1 自己去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工傷事故損害賠償責任。3 用人單位依照 條例 和本辦...
請問我今天和老闆娘說有事先下班了老闆娘說明天不能請假我說家裡要是忙我就不來了不忙就來然後老闆娘說了
不讓你請假唄,讓你不管啥事明天繼續上班 明天必須來上班唄 不想挑明了說 一切以公司為重,但我們不是賣身 我現在和老闆說,臨時有事,明天開始以後就不能過來上班了,這也是離職嗎?你跟老闆把話說清楚。什麼叫臨時有事,以後就不來了?辭職就辭職。老闆沒興趣跟你打啞謎。算自動離職,沒有確切回來上班的時間,更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