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師嗎?我要真正的律師幫我!

2025-01-13 11:10:20 字數 1100 閱讀 7690

1樓:永不暗淡的光

你可以直接提出需要諮詢的問題,你這樣的提問屬於無效問題會被刪除。

請問有**的律師嗎?誰能幫幫我。

2樓:

第乙個問題:你回不回去,他確實可把小孩的戶口給上了,但是也沒有什麼可擔心的,起訴你,他可能在起訴書中要求你承擔撫養孩子的撫養費,因為法律規定,不論是結婚生的孩子,鋒坦碼還是沒有結婚生的孩子,雙方都銀哪有撫養的義務;

第二個問題:在法院的程式主要有---**時拿上身份證原件,有孩子的出生證明的話就一起拿到法院,然後在法庭上陳述和案件有關的事實,法院庭審當中可能讓你們調解來結束案件,如果你們都同意法院就出調解書結信穗案,如果不同意法院就出判決書,注意:調解書和判決書的法律效力有很大的區別;

第三個問題:現在法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你之前沒辦理過結婚證,所謂的在外結婚的說法已經不成立了,至於有什麼不利,應該是道德上的不利了。

3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是原告就被告原則,上戶口只而要你的確認及血型,但這是最麻煩的辦法,他還有簡易的辦法,是可以睜寬握不用你回去的,他起訴你的只能是撫養費,這該是他的真正目的,法院不可能在你不知悉慶情,不參巧念加的情況下判決的,這是在嚇你,至於不利與否,我只能說法律上不會,其它方面你自己考慮。

有律師嗎,幫忙看看有效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約定,,雙方名字都可以寫上,不寫法律規定的很清楚,什麼放棄是違法的。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有的律師嗎,有免費的律師嗎

回答你的問題,或許用乙個有或沒有就可以了,但可能不能真正的解決你的問題,我根據我的經驗做乙個 一,有沒有 免費的 律師,答案肯定是有,這裡可能有幾層含義,一是法律援助律師,簡單的說是拿國家工資的,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 二是像我這樣的主要出於公益或是打發時間免費在網路上回答諮詢...

律師函要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嗎,律師函的發出需要加蓋律師事務所的公章嗎

是的。律師函起草完,得到客戶確認後,承辦律師簽字 或蓋承辦律師的私章 和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才生效。有些律師在出具律師函的時候,只簽字或只蓋律師私章,而不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這種做法是不規範的。律師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承接業務,所以一定要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而且還得加蓋律師事務所騎縫章,如果沒有專門的...

有律師在嗎,我想問你幾個問題,你好你是律師嗎?我想問幾個問題

廣州專業律師管東平 你講一下 你好你是律師嗎?我想問幾個問題 律師解答法律問題 你直接表述出來就有人幫助你 建議重新提問 想問什麼問題,你倒是把問題發上來啊,誰知道你想問什麼問題啊,也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你一想就知道你想什麼呢。我不是律師,你想問什麼就問吧 問什麼,直接說,說事實,想辦法。滾犢子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