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生活達人百事通蘇老師
女的61歲,男的59歲,兩人感情不和。如果能夠達到感情確已破裂的程度,是會被國家准予離婚的。但雙方一定要考慮好,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在判定離婚之前,有一定時間的離婚冷靜期。
希望雙方在離婚冷靜期內冷靜的考慮一下,然後再做決定。
2樓:愛生活的小喬老師
我覺得都這麼大的年齡了,最好是不要離婚了,因為你們倆都已經年過半百了,像這種年齡在離婚的話可能說以後面一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可能會越來越難。少少年夫妻老來伴。所以說老伴之間的話,我覺得兩方都應該妥協,而且兩方應該去真誠的溝通。
3樓:網友
不是,離婚是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後才是離婚。
4樓:網友
儘可能別離婚,離婚了打算乙個人過也就算了,如果再找一定會更不如意。離婚和歲數是沒有關係的,只是兩個人還是好好考慮一下,都已經這個歲數還離婚有點。
5樓:紫夢
男女雙方年齡太大,不建議離婚,離婚後要是再想找物件結婚是打非常困難的,也有可能單身,雙方還是在一起好好的過日子吧!
6樓:旅人
感情不合可以離婚,別湊合,人生苦短,不值。
7樓:網友
女的61,男的59,如果是原配夫妻應該不至於問嚴不嚴重離婚,一輩子都有半輩子過來了,該磨合的都磨合了,離婚以後再找乙個問題,比現在大了。
8樓:網友
女的61歲男的59歲兩人感情不和是可以離婚的,為啥不能離婚法律又沒規定多大歲數不能離婚,像這個歲數孩子的事也都辦完了,也不在考慮離了婚孩子們受委屈了,兩人真的感情不和是可以去離婚的,各自過各自的沒有什麼不可能的。
9樓:己憐南
女的61歲,男的59歲,倆人情感感情不和是不是離婚?到這個年齡老人倆人不和是不要結合在一起的,是離應該是離婚的。
10樓:祈杉
不管多大歲數。只要兩個人合不來。就不能湊合。
孩子小的時候。可以湊合。為了孩子。
現在也就。五六十了。孩子們都長大了。
不能委屈自己,一輩子。不能過就可以離婚。
11樓:法秀雅
都六十左右歲的人了,在一起大半輩子,剩下的時間就是互相陪伴,離婚了一定會後悔的,所以,以後時間互相包容點,好好的在一起共度餘生。
12樓:月亮白天公升
這個跟年齡大小沒有關係,但是沒有感情的話,強扭在一起也不好,因為人生畢竟只有一次,趁還能做點事的時候,為自己多做考慮。
13樓:化鴻暉
離不離婚和年齡沒有關係,如果在一起實在不舒服,兩人都有這感覺,離就離婚吧。這樣兩人可以分別尋找自己的幸福。當然還要考慮家人等感受。
這樣年齡可能大多數人都覺得得過且過就行了,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追求幸福的權力。
14樓:網友
感情不和,看到什麼程度,如果在一起感覺是煎熬,那就離婚。這個年齡離了婚可以選擇重組,也可以單身,是不是離婚,你當事者最清楚。
15樓:網友
女的61歲,男的59歲,兩個人感情不和,應該找找原因,之前為什麼兩個人能夠過這麼久,應該還是年紀大了缺乏溝通,多理解,包容一下,不要動不動就離婚。
16樓:麥田守望者的家園
離婚不分年齡,流氓不論男女。感情不和是婚姻的墳墓,離婚是最好的辦法,否則就是相互折磨。
17樓:心情每天好一點
離婚是個大事,一定要慎重,能到這個歲數的時候,什麼都應該看開了,看淡了,雙方考慮清楚後,再做決定。
18樓:臺桖晴
不管是有多大的年齡,只要兩個人。感情不和都是可以離婚的。
19樓:帳號已登出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一直感情不合,那就離婚吧,畢竟磨合很多年了,還是沒有改觀,現在兒女都成家立業了,不用再為了他們而遷就;如果只是最近鬧彆扭,那就另當別論了,一輩子都走過來了,不能因為一點點小事,就離婚。
20樓:網友
已經到了這把年紀,離什麼婚啊。放眼望去,有幾對夫妻感情好呀。將就過吧,好就多說幾句話。不好少說幾句啊。
21樓:願把美帶給你
這麼大年紀,還說什麼離婚,大家和睦相處,過買下輩子還好,搞迷了婚就是乙個人過,就想找也很難找了。
22樓:網友
感情是婚姻的基礎,如果感情破裂了,還談什麼婚姻的。男女雙方的年齡與離不離婚無關。
23樓:令狐愛
結婚那麼多年都過來了,只是感情不合,雙方要互相理解包容。眨眼一生就過去了。還是不要離婚的好。
24樓:網友
看你們的年齡都不小了。風風雨雨過來,至少有30年了。兩個人隨著感情不和。但還不建議離婚。最好兩個人好好談談感情。
25樓:火鳳凰
是的,應該活明白了,好聚好散,分開了也各自解脫了。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一座墳墓。
26樓:網友
朋友,女的61歲,男的59歲。你們結婚那麼長的時間。都可以和睦相處。
為什麼現在要離婚?生活中總是有摩擦的。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
各自讓一步。不是就迎刃而解了嗎?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那麼多年的夫妻。請不要因為一點兒小事情就鬧離婚。
婚姻的幸福是雙方創造的。一定要懂得珍惜。祝你們幸福平安!
27樓:網友
這個年紀歲數如果是原配從小的夫妻。不管性格合不合。已經就要到暮年了。
走過了人生的一大多半兒了。再有考慮到兒女的感受。互相擔待,互相諒解吧。
就是感情不和也沒有必要離婚呀。有句俗話,年輕的夫妻老來是伴兒。這個年紀已經到相互扶持的階段了。
沒有必要談感情合不合。不和為啥年輕時不離?人生快走到盡頭才考慮這些事情。
當有乙個人要先走的話。到那時你就考慮到孤獨。 想起那個伴侶一切的好處了。
就不考慮他不好的一方面兒。相反兩個人都是二婚,後組建的家庭。這個原配的是兩碼事。
如果不合一拍兩散。各走各地路。自己找自己的家,找自己的兒女。
28樓:在天柱山練習舞步的黑荊樹
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婚姻就是彼此瞭解彼此包容,矛盾很正常,但不是你死我活,老死不相往來,相互適應就好,多想想對方的好,退一步海闊天空。其次畢竟60歲的人啦,少年夫妻老來伴,搭夥過日子,不可能有什麼深仇大恨,說出去讓人覺得好笑,變成別人的談資笑話。
再者說貿然離了變成孤家寡人不說,對自己對家人對子女都是較難接受,況且再找老伴就沒矛盾了嗎?況還要雙方重新適應,且一定會更好嗎,所以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我現年60歲,也是超齡子女,剛申請單程,現因夫妻感情不和要辦離婚,請問離婚後對我的申請有影響嗎?
29樓:小可
你是以超齡子女的身份來港定居的話,那跟你離沒離婚有什麼關係,只要還沒批下來之前你在港的親身父或母健在的話就不會有影響。你拿到香港身份證後可以申請你兒子來港照顧,只要你在港沒有其他子女可以照顧你。
30樓:網友
我真的不知道樓上的什麼呀。。。提問者是超齡子女,即是他此次申請是靠自己的父母,與其配偶毫無關係。。也沒有申請他的配偶的意思。。。
有沒有離婚對超齡子女的申請沒有任何影響!
你來了香港之後,因為你滿60週歲,你就可以立刻申請你的兒子來香港照顧你。不過,前提是你在香港沒有任何子女。
祝你好運!
31樓:左左
正常推理是會影響的,沒有你support他跟本沒資格來港,因為他申請的途徑,是同你結婚及你是他個資詢人,你應該是他個申請人!!!但若你沒有通知國內機構你們以經離婚,可能申請會繼續進行辦理。不過凡事看遠一怎麼,若她沒有做對你不起的事!!!
就好好的吧,畢竟歲數也大了。
夫妻離婚,兩個人感情不合離婚
32樓:天文風
沒有結婚證,只是事實婚姻,需要到街道辦開婚姻證明的。。。女方獅子大開口,明顯是既要離婚,還要藉著孩子,要男方養自己,給贍養費,不是撫養費。。。
33樓:網友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事實婚姻。
我今年61歲,我老婆感情已經破裂,十幾年沒有肌膚之親,想離婚不知合適嗎?
34樓:北風老師
沒什麼不合適的,既然感情已經走到了這個地步,那離婚也是可取的。人生短短數十載,我們已經錯過了很多風景,不要一直委屈著自己。當然,如果真的要離,要慢慢來,可以先向子女說出自己的想法,不要突然就拍桌行動,鬧得家裡雞飛狗跳,你自己心裡也不好受。
你把自己的想法和苦楚說出來,相信子女會理解的。
35樓:左左的今天
可以的,只要你想離婚就可以的,你們已經過得不好,這麼長時間了,接下來的日子希望你們可以開心的度過一生,想離就離吧。
36樓:q魚娘老師
但是你要這乙個歲數就必須要好好想一想兩個人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可能。但是這乙個歲數你也不要折騰太多了。
37樓:網友
只要你有正當的理由,兩個人關係不好完全可以離婚的,如果對方不同意,你也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離婚。
38樓:遠山談房
十幾年都過來了,61歲才想起離婚,一定你心有所屬了。
39樓:網友
早就該離,趕快行動!
40樓:網友
在我們生活裡,總是會有那麼一些人,即使不愛了,即使對你不感興趣了,卻還是不會跟你明說,也許是怕傷害你,也許是他們沒有勇氣面對。
41樓:職場郝老師
你今年已經61歲的老婆和你感情破裂,十幾年沒有肌膚之親想離婚,我覺得不合適,畢竟年紀已經大了,需要的是陪伴。
42樓:情感心理小專家
你今年61歲了,和老婆感情破裂,十幾年沒有肌膚之親,想離婚的話我覺得不太合適,畢竟你們已經是老夫老妻了。
兩個人感情不合,男方不願意離婚該怎麼辦。
43樓:一飄過客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44樓:網友
湊合著過吧,離婚應該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吧,讓彼此都感覺到對方在愛自己,如果有了孩子那就更應該為孩子考慮了……一盤菜炒鹹了你還能扔了?
請問如果兩人感情不和想離婚改怎麼辦?
45樓:網友
因為感情不和想離婚嗎。
那你的意思呢,也是想離嗎,還是你希望有人可以勸你不要離婚。
你自己先分析一下。
你們是真的對對方厭惡了嗎,離婚後,孩子、經濟、雙方父母以及其他因素都安排妥當了嗎。
即使今後怎麼樣,也不會因為今天做了離婚的決定而後悔嗎。
其實,如果真的不那麼想離,就不要離了,只要不是有了小三。
遇到問題就解決就好了。
吵架嗎?裝可憐啊,好吵架的人,某些方面很強勢,賣萌裝可憐面對之。
冷戰嗎?驚喜轟炸啊,不動聲色地洗個碗,送件小禮物,去看看對方的父母,佯裝不承認,每每讓人感動呢。
真的想離,就離唄, 所做的決定都是有原因的,只要這個原因說服的了自己就行了。
46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不是兒戲,即使勉強湊在一起也是對雙方彼此之間的傷害。雖然這道裂痕可以通過短時間的修復和其他因素(例如:孩子、父母等等外在關係)但種子已經種下了,早晚會生根發芽的。
我見過很多家庭,夫妻雙方在孩子、親人朋友面前相敬如賓,人後卻冷漠的如同陌生人一樣。這樣的婚姻幸福嗎?如今思想隨著社會的程序,快速的開放起來,人總是要往前走的,所以這個問題你自己考慮清楚吧!
47樓:
請問你現在有孩子嗎?如果有的話,就要慎重對待,離婚對孩子的成長很不好的;如果真過不下去,那就隱滿孩子到18歲再告訴他!
48樓:法妞問答**諮詢
法定離婚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1、協議離婚:
也叫雙方自願離婚,(以區別於訴訟離婚)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並通過婚姻登記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徵: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上意願一致。
49樓:網友
1、離婚要考慮三樁事情:該不該離;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如何分割。
2、《婚姻法》對離婚的條件和原因、子女撫養的原則、財產分割程式均有規定,內容較多,您可以看一看《婚姻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恕不詳述。
3、離婚途徑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形成離婚協議後,可共同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不能只去一方,或者讓他人**,必須夫妻雙方共同到場),領取《離婚證》即告離婚,記得還要帶上本人身份證、**、《結婚證》;另一種是訴訟離婚,當夫妻雙方對離婚協議達不成離婚協議,或者雙方均同意通過法院離婚,那麼,一方可向法院提起離婚民事訴訟,要求離婚。法院處理離婚案件一般有兩種方式:
即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案件的原則是確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確已破裂,判決離婚;如果沒有確已破裂,判決不準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一併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裁判。
法院調解離婚案件,達成調解協議的,下發調解書;判決的離婚案件,下發判決書。對判決書不服,當事人可以在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由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進行二審,二審法院或維持原判,或改判,或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對調解書,一經送達給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上訴,必須遵守,但當事人可以依法提出申訴再審。
4、向法院起訴,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5、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只要夫妻雙方共同到場、雙方自願,手續齊備合法合規,即能當場離婚,這種離婚的特點是離婚快,體現的是公民離婚自由的權利;去法院離婚,程式較之協議離婚複雜、繁多,時間也比較長,另外,該不該離、子女歸誰撫養、財產如何分割,在雙方達不成一致 意見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根據審理查清的事實作出判決,體現的是法律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和對婚姻家庭秩序的調整和維護。
6、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均反對草率離婚,另外,婚姻系雙方一生中的大事,因此,希望您(您們)要慎重考慮和決斷,全面、長遠考慮,不可一時氣憤、盲目離婚、輕易離婚。
以上看法供您參考,祝您順利、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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