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油膩的藍叔
1,按投資分配:成立組織時,按投資的金額或者技術入股的股權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按約定的比例分配:成立組織時 書面約定的比例分配。
2樓:巫融桖
一、兩人投資的是合夥企業,分紅主要靠合夥協議約定。其又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優先合夥企業兩種。1、在普通合夥企業中,是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分配利潤;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由合夥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就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合夥人平均分配。
但合夥協議不能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和部分合夥人。2、在有限合夥企業中,至少應當有乙個普通合夥人,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具體管理有限合夥企業,需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乙個不參與管理的合夥人,可以作為有限合夥人,只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兩人投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都是股東,分紅方式又有不同。第一,通常而言,可以採取按實繳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第二,在現在的創業環境下,人力資本的價值一。
般是大於貨幣資本的價值,大家常說「投大錢的佔小股,投人力的佔大股」即凸顯人力資本對創業公司發展的貢獻。公司持續發展,不僅需要資金,但更需要股東對公司的持續投入,在持股比例特別是分紅上僅僅按出資比例確定,對出資少但投入人力大的股東則不夠公平。股權一號建議:
兩人可以約定在公司利潤達到一定數額前,採取一種分紅方式;達到該數額後,再採取其他分紅方式。此外,也可以約定,在投資較多但不參與管理的股東通過分紅收回投資款後,重新確定乙個分紅比例,此舉是對投資人的一種保障,更利於協商;當然,此時也要注重對另外一**東的權益保障。綜上所述,企業如何分紅更合適,都需要結合企業的發展階段、投資各方的個性需求、是否參與管理等企業實際情況來確定,沒有固定的模式。
三人合夥創業,兩人出資,一人出技術,利潤怎麼分配?
3樓:
摘要。建議技術佔股多於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利潤分成可以不按股份比例另行約定。
三人合夥創業,兩人出資,一人出技術,利潤怎麼分配?
建議技術佔股多於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利潤分成可以不按股份比例另行約定。
如果是三人對等的股份,那就是三人合夥協議。約定三人各佔3分之一的股份,出資方式為2人現金,1人以技術入股。假設店子總投資100萬襲桐元,而另1人資金不到位,那甲、乙2人各出資50萬元首先要分配三人各自所佔的股份,資金到位的時間,要做好拍逗坦投資預算。
如果沒有約定好出資指肆的時間,很容易在後期有糾份。1人資金到位,或技術入股人員不就位,就影響到店子的正常經營,直接損害已投資金的合夥人利益,明確出資的2人,約定於某年某年某日前資金到位,技術入股人員到場全職投入管理。你目前只是約定了出資的方式與資金籌集比例。
出技術的,沒有工資。
剛開始,兩人出資,一人出技術大孝和客戶,後期客戶啟仿孝多了資金不夠了,這兩人就沒有在出資,是已悄稿借給公司的名義,而且公司給利息。
這樣怎麼算。
不合理的親。
這樣出技術的,是不是吃虧。
是的。這麼說的話 你們只有借貸關係 沒有股份。
目前這倆人要求公司債務要從利潤裡面還賬,還完帳在分紅。
4樓:
現在很多人想要找個人合夥做生意,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是非常常見的情況。那麼兩個人合夥做生意禁忌你知道多少呢?很多人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禁忌:不是說你隨便找乙個朋友來就可以了。首先是你得找乙個能夠和你很好相處的朋友,並且兩個人對即將開始的事業要有很多認知上的相同。
這些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後期因為處事和目標不同造成矛盾。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利潤分配要公平 1、付出多的人會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實際掌握管理權的人,一旦他們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權謀私,最終導致合作流產。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監督。由於付出多的人沒有得到什麼回報(有時候只是區區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工資),自然氣粗,稍不高興隨時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話,否則自己收不了場。 3、時間長了關係就變質了。
在上述兩種心態的左右下,合夥人的關係就會逐漸微妙起來,久而久之合作就難以為繼,甚至朋友都做不和螞成。 事實上,合夥做生意不光要考慮出資因素,也必須考慮出力因素。根據不同性質的行業以及出資額的多少,管理所佔的比例應有所區別。
我建議,總投資100萬以下的專案,管理股在20%~40%間比較合理,1000萬以上的專案,5%比較合理。 例如甲投資50萬,乙30萬,丙20萬,合夥做生意賺了50萬,約定管理股為20%,乙主要管理(認定為70%的貢獻),甲參與管理,丙是甩手掌櫃不做事。則其中80%(40萬)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20%(10萬)按管理貢喚肆埋獻分配。
這樣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萬元,乙分得40×30%+10×70%=19萬元,丙分得40×20%=8萬元。這樣的比例乙覺得還算不錯,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報;丙也不虧,畢竟才投入20萬就生了8萬的利潤。管理貢獻的比例評定有分歧時,原則上應該由主要管理人(ceo)決定。
2.合夥人如何分配利潤按勞分配,或者按出資額分配,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們雹段之間最初的協議是怎麼談的,後期的職責是怎麼分配的。
合夥人分配利潤方法是什麼
5樓:上海法和
【法律分析】:有限合夥人的利潤分配。
1、合夥協議約定。 2、沒有約定的,合夥人協商。
3、協商不成的,按實繳出資比例。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平均分配。
5、合夥協議可以約定將利潤只分配某些合夥人。
相關知識。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六十九條 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五條 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第七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合夥人制度股權分配,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股權分配,是合夥人作出的最為困難的決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開始之前必須首要解決的問題。股權分配中需要考量眾多因素,沒有萬能模型,但並非沒有標準。乙個好的股權分配方案,是讓每個合夥人都滿意。股權分配產生的問題,永遠是船小好調頭。作為創始人,這可能是你做出的最為困難的決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開始之前...
三人合夥創業利潤怎麼分配,三人合夥創業,兩人出資,一人出技術,利潤怎麼分配?
自己是大股東肯定自己做大了,可以按勞分酬哦!什麼東西都可以學來的大不了慢點嘛!三人要團結一心哦 應該按股分配。股份的確定不一定要大家都出多少錢,可以是一些人出錢,一些人出知識,出知識的佔技術股,技術股一般不超過30 也可以乙個人先借錢出來,商定好每人出資多少,其他人打借據,賺了把錢歸還,賠了也要歸還...
合夥人是什麼意思,合夥人是什麼概念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了解合夥企業首先要了解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乙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 或有限 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