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 發包人 分包人責任如何分配

2025-02-20 01:00:20 字數 3404 閱讀 2928

1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2款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3款規定: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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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不清,建議**或當面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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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人是否要承擔損害賠償

3樓:唐玉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從事生產活動並非人人可以為之,有些需要一定的資格要求,達到一定的標準,不具有資格而從事相關活動時,應受到一定的處罰;因此對發包人將相關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出現了工傷事故的時候,依法要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一、什麼是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一方由於其違約所遭受到的損失,各國法襪羨律均認為損害賠償是一種比較重要的救濟方法,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它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救濟方法,但是各國法律對損害賠償的規定,往往只涉及到違約一方賠償責任的成立、賠償範圍和賠償辦法等問題,而且差異較大。二是指對已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賠償是債權訴訟最主要搏好橋的特徵,也是普通法所給予的最主要的救濟形式,一般情況下,賠償能夠對原告的損失進行彌補,但對於商標侵權案件,原告最關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讓被告停止侵權,其次才是賠償。損害賠償範圍包括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及產品自身損害四種。

二、人身損害賠償的計算方式。

在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上,我國制定的總原則是:具體損失採取「差額賠償」,抽象損失採取「定型化賠償」。「具體損失」就是:

受害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或實際減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換價值計算的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而「抽象損失」則是: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如:

對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死亡補償費採取定型化賠償,設定固有的標準和期限。

此外,對賠償金的支付採取一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

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基猛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分包人受傷發包人有責任嗎

4樓:雙軍

法律分析:工人意外受傷,包工頭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果發包人明知包工人沒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還給予發包,應與包工頭承擔鬥轎連帶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空頌肆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於櫻歷《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分包人受傷發包人有責任嗎

5樓:張超

法律分析:有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由僱主按照普通人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事故中,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分包的單位個人帶胡沒公升遊有用工、安全生產資質的,勞吵行銷動者可以要求發包人、分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屬於工傷或者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以考慮按照這種方式賠償。

違法分包人的責任 法律問題

6樓:餘智明

法野笑物律分析:

違法分包人要承擔以下責任:

其一是行政責任:施工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工程合同價款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頌液;情節嚴重的公升亮,吊銷資質證書。對於接受違法分包的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二是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違法分包的,分包合同無效。施工單位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並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賠償損失。

施工單位對因違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違法分包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九條 分包認可和責任制的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所謂違法分包就是承包人違法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未經發包人許可,擅自將部分工程違規進行分包給實際施工人。

非法轉包發包人身損害責任怎麼劃分

7樓:姜超

非法轉包人身損害責任承擔的劃分:

1、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2、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運液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旁侍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埋薯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工程造**身損害發包人和承包人如何承擔責任

8樓:天堂夢寐記洠嫼

發包的組織和個人承包經營者不得以另一方尚未承擔賠償責任為由而拒絕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如果發包的組織在賠償了勞動者的損失後,認為個人承包經營者違搜餘反承包經營合同規定造成了發包方的損失,可依承包經營合同含漏搭向個人承包經營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僱談拿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包括哪些內容,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包括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包括哪些 一 人身損害賠償的專案有哪些。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在賠償專案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專案方面增加了 費 後續 費兩項,並用 殘疾賠償金 代替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具體體現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17條 第18條的規定 1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

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人身傷害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

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

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 醫療費 一般應以所在地 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 費 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 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鑑定。2 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 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鑑定或者 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3 護理費 受害人受害後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鑑定或者 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