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董事把代持者股份賣掉,那麼對代持者會帶來哪些風險?

2025-02-23 16:55:10 字數 4640 閱讀 4757

1樓:陳說教育

如果公司董事把代持者股份賣掉,那麼對代持者也會帶來非常嚴重的風險的,我們都知道,隨著時間的不斷推移會產生非常大的變化,當代持股人出現不能償還的債務,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查封上述股權用來還債,這時候出資人的錢只能打掉牙往肚子裡面嚥了,如果公司董事將代持者的股份賣掉,那麼代持者將會變得一無所有,生活也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

1、我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生活中代持股隱名投資是較為常見的,我們在做這個決定之前一定要做好待持股的法律風險防範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的時候,我們一定要學會及時的尋求相應的幫助才行。

2、為什麼會出現代持股的原因。

我們都知道有非常多的投資人並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比如說有的實際出資人是國家工作人員,並不能開展公司進行經營,因此也就有了代持股這個說法,自己站在幕後數錢也是非常好的一件事,第2點就是為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我們都知道有非常多的公司是不可以涉獵太廣瞭如果有代持股這種事件的發生的話那麼也是非常有作用的,還有一點就是為了。規避國家法律對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所以才會應運而生的,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要更好的避免風險,那麼一定要親力親為才可以。

3、代持股份的代價究竟有多大?

隨著資本市場併購重組等日益活躍,在退出機制逐步由慢慢討論成走向現實,檯面代持股的風險也是越來越大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讓自己狼吞虎嚥,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才行。

2樓:小美生活小集錦

會有很大風險的,如果把這些股份賣掉之後,他們擁有的股份就會特別少,而且還會導致資金減少,引起不滿,很有可能會對公司造成影響,影響到公司的一些管理層。

3樓:路邊的風兒

帶來的風險非常的多,很有可能會讓代持者失去股東的身份,也會讓代持者沒有足夠的權利,也會讓代持者承擔風險,但是卻不能享受分紅,也會讓代持著損失很多的資金。

4樓:巨集盛巨集盛

風險就是可能會影響代持者的名譽,也會影響代持者的收入,也會影響代持者在公司的**,而且還會對代持者的聲譽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也會影響代持者在公司的權利。

5樓:按時服藥

很有可能會導致公司的資金減少,也會導致公司的發展不穩定,公司的**受到影響,公司的內部環境受到干擾,也會導致公司破產。

代持股份對代持人有什麼風險?

6樓:

摘要。親,代持股份對代持人可能有以下兩個風險:1、實際出資人不能全額出資帶來的法律風險。

在實際出資人不能全額履行出資義務時,代持人將承擔履行義務。因此,在代持人與實際出資人簽訂代持協議時,為保障代持人的利益,可以要求實際出資人在履行完全部出資義務之前提供相應擔保。2、代持人在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存在的風險。

在代持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如行使不當可能給實際出資人帶來損失,實際出資人可以根據代持協議要求代持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代持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應當要求實際出資人出具明確具體的授權,從而使得代持人在授權範圍內免責。

朋友請我代持股份有什麼風險?

親,代持股份對代持人可能尺亂顫有以下兩個風險:1、實際出資人不能全陵敗額出資帶來的法律風險。在實際出資人不能全額履行出資義務時,代持人將承陪前擔履行義務。

因此,在代持人與實際出資人簽訂代持協議時,為保障代持人的利益,可以要求實際出資人在履行完全部出資義務之前提供相應擔保。2、代持人在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存在的風險。在代持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如行使不當可能給實際出資人帶來損失,實際出資人可以根據代持協議要求代持人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在代持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時應當要求實際出資人出具明確具體的授權,從而使得代持人在授權範圍內免責。

股份代持會有什麼風險?

7樓:簡單說金融

1、股權代持協議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ipo以及***上市都是要求企業股權是清晰的,股份代持則有可能面臨證監會或者股轉公司限制處罰的可能;

2、股東身份存在不被認可的風險;

3、在相關債務不明確時,股東身份可能受到處分;

4、名義股東存在被迫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拓展資料:1.股份代持指的是委託持股、假名或者隱名投資。

實際出資人和另外一方進行約定,用另一方他人名義來代替實際出資人來履行作為股東的義務和享受權利,這是一種攜帶隱性風險的股份處置方式。在股份代持時,雙方通常僅僅存在乙份約定性質亮蔽的協議,但是在被調查和處罰的情況下,該協議存在失效的風險,因此相關方的權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股權信託和股權代持都屬於是將股份權利義務交由其他持有人所使用,但是股份代持的範圍要更加模糊和寬泛。

2.際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二種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三種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外第三人租晌之間的關係敬型州。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3.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在此種情況下,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往往僅通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

如果說股權代持還帶有一定模糊性的話,股權信託則是乙個較早為人們所熟知並被很多信託投資公司應用的概念。股權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權移交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定向投資於某公司,受託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歸屬於委託人指定的受益人。

代持股份對代持人有什麼風險

8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股權代持協議是需要公司蓋章的,代持股份的是比較常見的一種商業現象,主要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也就是說,對於代持的股份,明面上的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不是同一人。

股份代持主要是為了規避監管或者達到其他的商業目的。 如上所述,相比於直接持股的股東-被投入公司這樣單一的法律關係,股權代持涉及三重法律關係,即:代持人與實際出資人法律關係、代持人與被投的公司法律關係以及實際出資人與被投的公司的法律關係。

其中任何乙個法律關係出現問題,作為實際出資人都有可能負擔法律風險,例如:代持人違背代持協議兄顫,向善意第三人**股份,或是侵佔股份分紅等的風險、代持協議無效風險、實際出資人無法轉為顯名股東風險、以及代持人違反法律法規導致代持股份被強制執行的風險等等。其根源在於,由於顯名股東是代持人,對於不知情的第三方,代持股權是屬於代持人的,實際出資人很難控制代持人私自處理代持人股份或者濫用投票權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和住所。2,公司經營範圍。

3,公司註冊資本。4,羨衡敗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7,攔則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股份代持會有什麼風險

9樓:程志君

股權代持隱名股東無法進行投資持有該公司的股權,而讓有資格的人代作為顯名股東持股。代持的風險有:

一:隱名股東雖然向公司實際履行了兆晌出資義務,但股權卻未登記在其名下,其在法律上不能當然地被認定為公司股東。所以族手鋒雙方籤薯稿訂的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可能被否定。

二:顯名股東惡意侵害隱名股東權益,顯名股東不向隱名股東轉交投資收益;顯名股東濫用股東權利(重大決策事項未經協商);顯名股東擅自處置股權(轉讓、質押),等等。三、隱名股東難以確立股東身份、無法向公司主張權益的風險。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五條原則上肯定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但投資權益並不等同於股東權益,隱名股東的投資權益只能向代持人主張,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存在一定的侷限性。

股份代持會有什麼風險?

10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主要**簡銀數於其實際出資人(即「隱名股東」)與工商登記的股東(即「代持股人」或「顯名股東」)的不一致。隱名股東雖然向公司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但股權卻未登記在其名下,其在法律上不能當然地被認定為公司股東。

隱名股攔首東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一)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風險可以說《公司法司法解釋(三)》)在原則上認可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但認為股權代持協議當然有效則是一種誤解,因其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也就是說,如存在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情形,股權代持協議將被依法認定為無效。

此外需引起注意的是,本條僅僅明確了股權代持協議的合法地位,但並未明確實際投資人的合法股東地位;明確了依照股權代持協議保護實際投資人的投資權益,但對於實際投資人能否享有股東權益問題,仍然規定要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司法解釋(三)》 第二十五條 原則上肯定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但投資權益並不等同於股東權益,投資權益只能向名義股東(代持人)主張,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存在一定的侷限性。

衍生問題:私下籤訂的股份代持協議有法律效力麼?一般情況下,只要各搏滾方當事人自願協商一致,私下籤的協議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且合同對雙方具有拘束力。

股份代持協議,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後簽訂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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