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保護現場導致責任無法認定,應當如何處理??
1樓:楊振軍
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保護現場導致責任無法認定,應當如何處理??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是由於當事人的原因,沒有很好地得到保護,受到人為渣肆或者自然因素的破嫌蘆壞,就會給現場勘察帶來困難,而且可能會影響到準確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如果駕駛員有意偽造或者破壞現場,肇事逃逸,容易導致無法準確地分析、認定事故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如者轎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還有不懂的嗎?
交通事故沒有保護好現場,導致責任無法認定的,如何處理?
2樓:top塵封時代
交通事故無現場,交通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參考如下法條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3樓:龔秦
是因為自己方還是對方的原因導致現場變動無法認定責任,如果是對方改動現場的,對方全責,如果自己方改動的自己方全責,其他原因變動的同責,一般同責的可能性更大。
交通事故,車主願意承擔責任,受害者還是保全不放車違法嗎?
4樓:阿笨
不違法,這是受害者為維護自己的權益行使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5樓:交通事故達人
受害車還是保全你的車輛不違法,那是他的權利,儘管你原理承擔全責,但到時候你不賠償,那不還是白費嗎?所以他要是保全你的車,法院會批准的,只要法院批准了那就是合法的。
車禍車主全責交警調解未了,如果車主可以在保險公司領到賠償金嗎
這種情況,車主調解時把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叫上,讓他現場參與協商。既然你的車全責,那就由保險理賠員全程參與,能報多少就是多少,不夠的,需要自己補充。或是車主全責的話,那就在經過交警處理完畢以後,才可以到保險公司去領取賠償金 不用想好事了,車主領不到賠償金。車主可以在保險公司領到賠償金。責任分清都處理完後...
貨運車輛車禍,車主死亡,貨主責任
很同情你父親的!1 雖然肇事車輛逃逸了,但是你們還是應該強烈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追查的,因為現在路上是有好多的攝像頭的,這一段路沒有,下一段路可能會有的,應該是可以找找線索的,因為死了人,公安機關如果鐵了心要查的話,肯定是能查到的,建議多跑公安機關 2 車主下車在什麼地方?是不是應該下的地方?從表象來看...
我是無責方沒有人傷,但出車禍後車子在兩個多月才修好,我可以找責任方要經濟損失和修車後的拆舊費嗎
第六十一條 對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 經審核同意後,交通警察應當按照規定製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通知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相關證據,說明認定的理由和依據,宣布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並將 交通事故認定書 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對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當事人記錄在案。索賠必須持有相應的損失憑證 注意是直接損失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