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常山大寶
樓主出了這種事我深表同情。。
但是,不用檢視有關條文,也知道你的觀兆祥點是錯誤的!試想:
如果乙個殘疾人由於自身過錯,給單位帶來了上億元的損失,而單位卻還要看這個人是否願意自動離開,顯然這對用人單位來說是絕對不公平的侍或!
因此,樓主應儘早調整自己的心理狀態,即使不把自己以前犯的過錯彌補族談搏過來,也要做到儘量少犯錯誤或不再犯錯誤。
2樓:網友
那要看你們當初的合同上面怎麼寫的。
你說的當螞態初是以正常人身份進的 ,是怎麼回事,是剛進的時候沒毛病?
還是虧凱當初就是移花接木。
如果你犯特大錯誤,公司有權開除你 ,畢竟人家已悶空源經給你1次機會了。
3樓:網友
我也是名殘疾人,我在福利企業工作,我們單位旅槐行對殘疾人犯錯誤一般以批評教育為主,如果犯比較嚴重的錯誤(長期曠工、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也會開除,原則上不開除明仿殘疾人,你如果簽有勞動合同,看看當時勞動合同上拆譁是怎麼規定的,合同如果不到期,你也沒有犯比較大的錯誤,不能開除你。
有殘疾證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4樓:衡水周汝東
法律分析:有殘疾證,單位也能辭退。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單位不可以辭退殘疾人,如果勞動者存在以下情況,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因員工殘疾解除勞動關係是否可行
5樓:陳友聯
用人單位因員工患有殘疾而解除勞動關係一般是不可行的。勞動者具有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以裁員或者無過錯性辭退的方式來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有高血壓我可以辭退他嗎。
公司不能辭退高血壓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辭退員工:1、從碧衝彎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判絕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什麼條件下不能辭退員工。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其他。悔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殘疾人單位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6樓:律言說法
甲 方: 乙 方: (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有/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現由 方提出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解除勞動合同 ,並達成如下殘疾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 方 經濟戚派補償金 ( 違約金 ) 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 勞動合同 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橘物方各執乙份。
甲方(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 人:
2012年 月 日 2012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高伍賀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與殘疾人在什麼情況下能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後能享有什麼保障??
7樓:趙軍
單位與殘疾人在什麼情況下能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後能享有什麼保障??單位與殘疾人在什麼情況下能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後能享有什麼保障?根據殘疾人的情況,單位對殘疾人職工要適當的照顧。在執行《勞動合同法》上,有不少條款也很適合對殘疾人的照顧。
上任的一號領導說過,殘疾是社會發展中所付出的不可避免的代價,關愛殘疾人是全社會的責任。在社會生活中,總難免有一少部分人受到傷害。殘疾人所付出的健康代價,應該得到社會的補償。
有關企業在安置殘疾人就業時,也得到了不少的政策優惠,不宜隨意解僱殘疾人。對於殘疾人來說,也不是不想勞動,身體有障礙,總得要休息。恢復了身體功能,誰也閒不住。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解除與殘疾人職工的勞動關係,也不容易。
實際上,用人單位招用一定嫌陪嫌亂渣數量的殘疾人職工,就可以享受稅收等優惠待遇,即使部分殘疾人職工不能上班,對企業的影響不大。看來,對樓主來說,現在還是安心休息,爭取早日恢復健康。至於以後的生活保障,反正樓主有這麼多年的工齡了,社會芹手保險的「保齡」也快15年,以後採取各種辦法繳交到退休年齡(爭取提前退休),也用不了幾年時間。
應該可以說,人到山前必有路。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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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是可以考事業單位的,殘疾人享受和普通公民一樣的權利,法律規定了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不受侵害,所以殘疾人可以報考事業單位,只要考試合格,就可以擁有事業編制。回答你好,事業單位如果不是特別註明殘疾人不能參加或者身高有限制的話你都可以考。殘聯肯定是可以報考,除非有崗位特殊要求。你不能還沒有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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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就是引誘你而已。但是也就是乙個情感問題,沒啥大不了的!另外找乙個物件 那就不要結婚了,放棄愛情吧。殘疾人同意和正常人結婚。正常人不同意和殘疾人結婚。這是為什麼。你是不是搞錯了,如果沒有搞錯,很正常啊 這個還要問嗎?殘疾人一般就是身體不正常 有幾個人願意和身體不正常的人結婚?因為怕生活不正常啊...
殘疾人可以貸款嗎?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2 區 縣 市 殘聯或殘疾人服務社的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3 安置殘疾人的名單和用工合同,本人的 殘疾人證 4 銀行 信用社 貸款合同 借款借據 農戶小額借款合同 農戶及其他短期借款申請書 5 銀行 信用社 收貸 息 全部憑證 缺失的請銀行 信用社補證明 6 以殘疾人配偶名義貸款的,需附合法婚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