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661元從何時開始

2025-03-16 13:20:06 字數 3958 閱讀 6589

1樓:網友

關於調整提高我省無固定收入的已故離知纖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雲組通字〔2013〕48號。

各州市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各州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委和省級國家明旅機關各部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大專院校,省屬各企事業單位:

為妥善解決無固定收入的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費偏低、生活較困難等實際問題,經省委、省**領導同意,決定調整提高我省無固定收入的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標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物件。

一)無固定收入的已故離休幹部配偶。

二)按幹管許可權經組織部門稽核認定,符合離休條件但未辦理離休手續就去世的幹部,其配偶無固定收入的。

二、調整內容。

一)2014年、2015年,無固定收入的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按15%予以增加。

1937年7月6日以前和其他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已故離休幹部無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補助標準,從2014年1月1日起,在2013年的基礎上分別增加90元、75元激猛凳,調整後補助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690元、575元;從2015年1月1日起,在2014年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04元、86元,調整後補助標準分別每人每月794元、661元。

二)屬無子女或配偶屬因公死亡的,仍按雲組通〔2004〕8號檔案規定執行。

三、經費渠道。

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離休幹部配偶沒有補助,但當離休幹部去世後若家庭困難的則有補助。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裂攜入數額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費以後,所餘部分正手應作為遺屬生活費,不足時,再給予補助。扣除標準,由各地區根據本地區一般工作人員的生活水平確肆清伏定。

離休幹部去世後配偶的待遇

3樓:姜玉萍

法律分穗鬧析:離退休老幹部去世後配偶的待遇有死亡撫卹金,一般標猜知罩準為生前20個月基本離休費;喪葬費,標準各地不一;遺屬補助,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可以享受遺屬補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猛顫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離休幹部去世後遺孀每月補貼

4樓:王金妮

法律分析:對國家對離休幹部遺屬待遇如下:1、喪葬費:

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發放喪葬費標準為1500元,由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廳級及以上人員(含經批准享受廳級待遇的離休人員)為4000元,其他人員為3500元。喪葬費包乾使用,節約部分歸親屬所有,超支部分親屬自理。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調整為:

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退休幹部死亡後配偶生活補助

5樓:懂法說法

您好,退休職工死亡後配偶每月能領多少錢,每月能領800元左右。1、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棗仿攜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中:喪葬補助金標準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為:

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大賀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病故後,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有關凳伏規定發給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但不再享受現役軍人立功和獲得榮譽稱號者死亡時增發撫卹金的待遇。

3、自1995年1月1日起,去世離休幹部配偶無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離休幹部配偶無工作、無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4、職工死亡後有關裝殮方面的費用,即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屍、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項費用按800元標準發給其家屬包乾使用。

離休幹部死亡後配偶生活補助

6樓:普法小小

結論:死亡撫卹金,喪葬費等。

解析:離退休盯悄老幹部去世後配偶的待遇有死亡撫卹金,一般標準為生前20個月基本離休費;喪葬費,標準各地不一;遺屬補助,無固定收入的配偶可以享受遺屬補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遲則備十條。

碼毀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離休幹部死亡後配偶是否可以領取生活補助?

7樓:楊振軍

離休幹部死亡後配偶是否可以領取生活補虧歲助?1、關於離休幹部遺屬的生活困難補助的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離退休幹部)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規定如下: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銷侍睜補助,不困難的不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2)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談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鬥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3)補助物件,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下列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1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6歲,或者滿16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這就是關於您問題的相關法律。

退休幹部死亡後配偶生活補助

8樓:滬深刑事貓哥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除此之外,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芹轎金和撫卹金。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的領取標準參照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職工生前月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嫌旁肆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啟搭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中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離休幹部去世後遺孀每月補貼

9樓:律臨麻剛

1、離退休老幹部去世後,遺孀及子女應得到一次性撫卹金,遺孀如果沒有其他收入**的,還可以按月得到撫卹金。

2、一次性撫卹金的標準根據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非病故,即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3、遺孀的月撫金標準,由各地制定,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但一般為死者生前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的40%。

法律依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十九條 享受定期撫卹金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死亡的,增發6個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登出其領取定期撫卹金的證件。

離休老幹部遺孀死亡是否有喪葬費?

離休幹部遺孀,去返槐模世後,沒有喪葬明侍費。離休幹部遺孀與離休幹部本人是兩回事漏緩。但離休幹部原單位應當也可以適當給予一次性補助。您好,聽到這個訊息我很悲傷哦。待遇如下呢 離退休老幹部去世後,遺孀及子女應得到一次性撫卹金,遺孀如果畢和衝沒有其他收入 的,還可以棚啟按月得到撫卹金。 一次性撫卹金的標準...

我父親是解放前參加革命的離休老幹部,母親沒有工作,父親去世後

不同的地區補助不一樣,就是每月發點錢,像我知道的有位遺屬每月發200多元,別的都不管了。 根據有關政策,你母親每月可以享受生活補貼,不知你父親生前什麼職務,如果師 地 廳 級每月補貼為800元,如果團 縣 處 級每月補貼700元。另外,可以享受醫療全免待遇。具體情況可以到民政部門諮詢一下。 我們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