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次日才報案,該負什麼責任?

2025-03-21 12:55:05 字數 1943 閱讀 2618

1樓:網友

1、「肇事次日才報案,該負什麼責任?」:

1)交通事故雙方各應負何等責任,應由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

2)如果是肇事者故意次日才報案、致使現場攜塌被破壞無法確定事故責任的,一般應由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3)如果交警部門沒有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你們可以收集事故的相關證據(如:肇事者是故意拖延於事故次日才報案、現場目擊證人的描述等),在到法院起訴時提交給法庭,由法院來根據情況確定各方的責任,從而確定各方應負的賠償比例。

2、另外想說的是:事故科在收取押金後放走事故車輛的作法並無不當,不是「明顯偏袒肇事方」,因為修改後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都規定:交警部門雖然有權暫扣事故車輛,但在檢測完成後應當放車,無權再扣車直到事故糾紛解決完畢了。

3、「這個事,該怎麼辦?」:

1)到法院起訴,將肇事司機、車主(如果另有車主的話)、車輛的保險公司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保險公司支付在交強險範圍內的醫療費用、請求法院先予支付傷者的**費(就是在案件還沒有審理判決之前先讓被告支付一部分費用給原告)。

2)如果家裡還有錢、或是能借握隱陸到錢,就先自己籌錢救人,把單據儲存好,等**後可以和車主算賬,跑不了他的。

3)如果起訴,最好是現在起訴,在起訴段頃的同時申請保全他的車或者其他財產,以保證判決後能夠順利執行。

4)其實,只要他的車有保險,賠償應該不會有大問題。

4、「事故科的相關人員說,押金,只有起訴的時候才能用「的說法不太正確,你們可以要求將押金用來支付醫院的欠費。

2樓:網友

直接起訴肇事者,源棚車主,和保正裂裂險公司!先從交警那裡取得車輛相關資訊(車舉閉主,保險公司,駕駛員),憑費用起訴。

3樓:網友

可要求用押金交納醫療費。儘快起訴責任人。

交通事故事後過幾天才報案

4樓:月醉清風的家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渣物模螞嫌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如緩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5樓:任雪漫漫

醫療費,陪護費,虧咐轎誤工費,伙食補助(營養費),必要的交通、通訊費,和其它有關的費用。

**期結束後,可以根據是否造成傷殘,要簡凱求一次性傷殘賠銷肆償,和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6樓:舒坦又帥氣丶工匠

建議**終結後做乙個李孝傷殘鑑定,殘疾方面的賠償才是最主要的。

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納塵**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傷殘者的戶口、實際損失的票據、月收入、誤工時間、傷殘等級、被撫養人洞擾禪年齡、當地統計資料等綜合計算。

7樓:網友

保護現場,立即報案。

發生事故當時肇事者逃跑了,在發生事故的時候就報案了,肇事者48小時之後投案,公安局判決責任由肇事者負責

8樓:甜糰子

發生事故當時肇事者逃跑,有二種情形屬於肇事逃逸,駕車逃離現場,這類逃逸承擔全部責任;其次棄車後人逃離現場,這類逃逸如果能查清事實,就是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如果因害怕被被害人,而且有報警,即打110和120,然後到就近的派出所投案,不認定為逃逸。

以你所述情況看,「肇事者48小時之後投案」應認定肇事逃逸,要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

9樓:先苦後甜

既然肇事者都投案了,並且公安局判決責任由肇事者負,還有什麼問題嗎?

司機撞人老闆該負什麼責任

北京鄒忠臣律師 你的司機撞人應該由你賠償,至於賠償多少,要看被撞者傷到什麼程度,人家被撞傷了向你要錢也是正當的,換作你或你的朋友被撞傷會怎樣?難道白白被撞嗎?所以,人家向你要錢是她的權利。只是你應該把每次拿錢留有證據,將來人家出院時一共需要賠償多少錢也好記載,應該依法予以賠償。 如果追究刑事責任就找...

先動手打人該負什麼責任誰先動手打人,誰負主要責任,規定法律條例那一條

一般民事間的糾紛是這樣的 發生衝突和暴力行為時,先打110報警,同時旁觀者的證人很重要,證明誰先動手打人的過程。受傷後的醫藥費單據都要保留,便於將來起訴索賠。對於嚴重傷害的,可以告先動手打人方故意傷害罪,沒有嚴重傷害後果產生的,不足以形成刑事責任的,一般走民事訴訟程式,無非也就是經濟賠償。宗上所述,...

出租房東西被盜,房東該負什麼責任

房東不必賠償損失。因為房東對你房內物品沒有保管的責任。專但是,房東要否負責任 屬關鍵看房東同你有沒有存在一種保管合同及其他關係。這是一種你 東之間民事上的關係。除了你 東民事上的關係以外,還涉及到公安機關對出租房內發生刑事案件以後,要否追究房東的行政責任,這是公安機關 東之間的關係,對於這種情況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