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依此信賴是什麼意思 5

2025-03-29 07:40:26 字數 5833 閱讀 6589

勞動合同中依此信賴是什麼意思

1樓:微風

勞動合同中依此信賴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羨陪、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叢閉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兄鄭蠢。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樓:匿名使用者

是指如果甲方還相信乙方的通訊位址等沒有變更。

勞動合同法中三十六條及三十九條內容是什麼?

3樓:始末之福音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4樓:毅守長攻

公司有督促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如果勞動者拒不籤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依此解除勞動關係。拒不簽訂的情況一定要公司明確要你籤,你不籤。

你這種情況不屬於拒不簽訂。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賠償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

關於簽訂勞動合同中工作內容

5樓:落櫻94405飛花

為了管理需要,可以先寫明後,再註明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崗。

簡歷造假,單位能否以此解除勞動合同

6樓:網友

員工工作幾個月後,發現他使用假簡歷,公司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能否以此認為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解除勞動合同?

7樓:蒲贍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無此約定,但公司管理制度約定的情況下也可以;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述2-4款的規定,均是勞動者在工作中違反了用人單位的制度性規定或者是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即為存在過錯或者侵害用人單位利益行為;第4款的規定是指存在使合同無效的條件或用人單位發現使合同無效的情形時,具有的合法解除權;第5款即是因勞動者的自身原因,不適於與之繼續建立勞動關係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擁有的法定勞動合同解除權。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8樓:網友

1、見習期和試用期在法律上沒有明顯不同,都是就勞動者在提供正式勞務之前所約定的乙個過渡期,在試用期內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合同;

2、法律上並沒有就違約金的數額規定一定的比例限制,但是如果約定的違約金明顯過高,可以要求進行降低;

3、勞動超出勞動法律法規的約定為用工單位提供超時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支付勞動補貼,補貼數額視節休日性質的不同而不同,如果用人單位未支付,在催要未果的情況下,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並可主張解除勞動合同。

9樓:黃忠強

見習期和試用期沒有本職的不同;違約金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認為過高可以要求適當降低;如果認為學校侵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0樓:網友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但是勞動仲裁都有時效性的,請儘快處理。

公司單方面更改勞動合同性質!

11樓:釣魚佬老頭

1、這種情況屬於解除原勞動合同,重新訂立新的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先且不談,就解除原勞動合同的行為來說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對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賠償金的計算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4、賠償金的計算基數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不足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平均工資。

5、仲裁時如果你不想幹了,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依法支付上述費用,如果你還想繼續幹下去,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原合同,直到合同期滿,這是合理要求會得到仲裁支援的。

12樓:法妞問答**諮詢

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合同不合法,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變更。

13樓:韓飛

公司單方面更改勞動合同,‍如果舊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用人單位和你都沒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單位的這種行為應該歸類到勞動合同變更上。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也就是說你不同意,用人單位就不能變更,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屬於一種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4樓:

勞動法規定,非企業原因的勞動者離職,不享受失業金和經濟補償金待遇。按你說的這種情況,單位的行為應該屬於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就不能變更。企業依此為由要你們自動辭職,是在規避經濟補償金的支付。

如果最後企業辭退你們,則需按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賠償。

15樓:夷詠緒如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所以,企業不能單方面更改勞動合同,應該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變更勞動合同。

16樓:網友

忍著不要辭職,你辭職了沒錢賠。他辭退你還有錢陪。我以前朋友也發生這種情況,他就直接打**到上海人力資源保障中心諮詢。

後來他辭職了,但是後來好像是拿到賠償的。具體你要問人力資源部。

勞動合同屬於合同,任何合同不得單方面做出修改。如果你簽字了就屬於贊同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

17樓:網友

1、依勞動合同,你應該交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能超過平均在你個人身上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巧差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依此條規定,你應該支會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3000元除以接受培訓的人數,得數再除以合同天數,乘以未履行天數。

2、你所在單位在三年合同簽訂的情況下,再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有規避法律之嫌。你以前籤的三年的協議仍然有效,但變更除《勞動合同法》二十六條的禁止規定之外的事項的,後籤的一年協議與三年協議有不同的,以後籤的孝早皮協議為準,所以籤的時候要注意。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睜此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8樓:萬年冰霜

違約金按照當時簽訂的交,這個沒二話的,即使你當時簽了1000萬,也要按1000萬交。這點樓上的講得很清楚了。

還有就是你講的太亂,有點看不懂。

至於社保金什麼的只要在一年內,都可以找到勞動部門舉報,之後勞動部門會要求企業給你補交的,這個只要你能提供證敏沒據比如上班的打卡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等就行了。

假期這個東西說白了人家想給你放就放,不想給你放就不放,只要給夠橋告納加班費,就友前不算違規。

19樓:王子love雲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如果屬於下列情況,就可以要求補償。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喊笑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閉轎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鄭態含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參考資料。這裡勞動合同法,你看看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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