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義務,不會獎勵,但有時會給鼓勵的錢,不會對化石進行評估後按估價獎勵
2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1月,寧夏靈武市**為表彰磁窯堡鎮南磁灣恐龍化石發現者馬雲在化石發現及挖掘工作內
中的積極容貢獻,決定給予其1萬元獎勵
我想你應該得5萬元吧,但如果你偷著留幾顆恐龍蛋,若被查出來,那就等著做牢吧,哈哈.
3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獎勵也不會很多,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這些東西是屬於國家的,因此發現後上報屬於義務。如果盜挖還會觸犯國家的刑律。
還是報上吧,你偷著留幾顆恐龍蛋也行啊,到時候可以私下賣掉換點錢,呵呵。
4樓:匿名使用者
雜碎衝馬桶......為啥交;國外都可以自己隨便賣!
恐龍化石要捐給國家能錢給的嗎
5樓:神奇二指禪
因為在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土地都是國有的,所以土地以下的物質也是國家的。國家鼓勵居民上交,而且會發給證書和一定的獎勵,這個獎勵有物質的有現金的。反之沒有上交你就是犯法,如果交易得利那就是犯罪。
6樓:匿名使用者
上次新聞上看到有人捐了個戰國古劍,國家補助了500塊。。。
個人挖到恐龍化石,要上交給國家嗎?為什麼?
7樓:中意小貓咪
要啊,恐龍化石屬於自然遺產,也要上交的。如果不上交,查出來嚴重的話可要罰款和拘留的。
8樓:小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之前有類似的報道,有挖到化石的、狗頭金的、古董的,之後都上交給國家了
請問如果我在自己的別墅私家花園中挖到恐龍化石,必須上交國家嗎?
9樓:為了理想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bai法》第五條規du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zhi、內水和領海中dao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化石當然是文物,國家也應該保護,一類和二類化石是不可以據為己有的,屬於國家重點保護管理和研究的物件!三類和以下化石可以流通買賣的換句話說就是可以據為己有.
建議:你以祖傳的名義賣給國家或者國家各地的博物館。但是如果你私自賣給販子的話,一來是違法的,抓到了就毀了自己一輩子
。賣給博物館,人家會給你估價,**會很合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如果你想得到錢的話可以交到國家,但是想要收藏的話不要讓任何人知道。
(如果交上去可能會被命令搬家!)
我想問一下:你不會怎挖到了吧!
11樓:手機使用者
必須的,問題是你挖到了嗎(⊙_⊙)?
撿到狗頭金律師說要上交國家,如果又將其扔了,這算違法嗎
法律也是人定的,國情就是如此,值錢得就是國家的,大街上撿快石頭抱回家,沒人會管你,要是我撿到了,不聲不響,得賣了 必須上交國家 有法律依據 涉及金額數目太大 還是別想么蛾子了 物權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應該上交。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規定就是那樣的。你可以不撿.撿了扔的 你想想 故意毀壞財務罪 關於法...
在網上交了個女友,我很愛她,但我沒能力給她幸福,我決定離開
如果你真的很愛他,你又不想離開她,你就應該努力發展,要有能力給她幸福,再說了,幸福不是乙個人就可以創造出來的,是要由兩個人一起共同努力的,你可以不放棄,但是你必須努力,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不會太委屈吧!那就放了,找個合適的 對!要讓他幸福就要離看 沒錯,你是個好男人,既然沒有幸福就不要糾纏在一起 對...
如果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司不放假也沒有給三倍工資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司不放假,也沒有支付三倍工資,違反勞動法規定,屬於剋扣勞動者工資,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加班工資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