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是產權人一人所有還是家庭戶口人員共同所有

2021-03-22 03:09:15 字數 1905 閱讀 4258

1樓:垂柳初絲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全國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家庭所有成員,如家庭中其他成員在本村再次取得的宅基地,原宅基地中就不再有此人的份額。希望可以幫到你

3樓:起得早沒太陽

全家的 戶主只是這個戶口的主人 不能代表所有成員

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歸產權人還是家庭成員共有

4樓:潘增飛

宅基地是按照家庭發放的,與宅基地有關的事宜當然也是針對家庭的。另外都是一家人,戶主不可能拋棄別人,否則就要追究遺棄罪

是屬於產權人乙個人,還是家庭成員共同擁

5樓:潘增飛

憲法 第五條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家庭受國家保護,屬於家庭的東西只能以家庭名義對其行使相關權利、付諸於相關行動,戶主可以以個人身份代表家庭使用家庭名義,其他成員脫離戶主不可以使用。說家庭成員共有都不貼切。物權法不要憲法任何一條規定牴觸,有跡象與家庭出現牴觸,就不要適用物權法了。

農村宅基地應屬戶主一人,還是家庭成員共有

6樓:老虎

全國依法實行農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7樓:潘增飛

法律是實事求是的,不可能不認一家人,因此是家庭共同使用

8樓:呵呵呵呵

屬於這個家庭成員共同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共同共有是怎樣的

9樓:農村土地流轉

等於是乙個宅基地證上有兩個使用權主體。

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三條 一宗地由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使用的,可確定為共有土地使用權。共有土地使用權面積可以在共有使用人之間分攤。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產權歸誰所有?

10樓:潘增飛

從一戶一地的規定以及戶口本的家庭住址都可以明白是家庭擁有,不是某乙個人

宅基地使用證上寫戶主為一人,家庭成員為多人,如何認定其法律性質?

11樓:天馬愛行空

宅基地使用證的戶主為本村的實際戶口在冊之主,家庭成員是共同居住使用的組成部分,所有權歸屬與戶主所有。一般是家庭的年長的男性為戶主。

具體是不是家庭成員共有的問題,如果家庭成員和戶主分家等問題,只能給其他家庭成員另分宅基地,而戶主則不會有,這說明我國是宅基地使用證的權利為戶主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是屬於家庭成員嗎?

12樓:七台河李陽平

一、宅基地使用權是屬於家庭成員共有。

二、宅基地的處理上一般是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產權人擁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將房屋產權與宅基地使用權分立。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宅基地

屬於家庭的

每乙個成員

14樓:portgas帝

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為家庭成員共同享有

宅基地4至使用權是不是歸宅基地地主所有呢

不是。四至範圍內的宅基地,住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哪條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歸所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 房地產轉讓 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抵押 中也未對宅基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開展商業經營行為做禁...

哪些人可以確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一 農村宅基地如何確權 根據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 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在確權時主要依照以下原則 1 1982年2月 發布 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 之前農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 規定的面積,在 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 施行後未經拆遷 改建 翻建的,可以暫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

拆遷時房產是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母親的,算遺產嗎

的,宅基地使用權是母親的,不算遺產。根據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也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以 戶 為單位享有,由家庭成員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只要家庭關係存在,宅基地使用權的共同共有關係就存在,家庭成員不得請求分割,而家庭個別成員的死亡,並沒有導致家庭關係的消亡,宅基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