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愛傷老闆說好給兩,三萬,兩年了老闆又說給一萬五,我怎麼辦

2021-03-22 12:59:57 字數 4518 閱讀 9376

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事情當時就應該解決,拖了兩年的時間,你當時的醫藥費住院期間花的錢,藥費收據什麼的還有嗎?說實話,老闆根本就不想給你,要不然也不能拖到現在,如果有人給你做證明的話,那麼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也就是勞動局,下設的乙個機構,專門處理勞動糾紛,你把你的藥費收據住院證明,給你做證明的人,都準備好,完事你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他們會給你了解情況,然後給你處理結果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和老闆之前簽過合同的話,你可以去勞動局起訴的

如果你們只是口頭協議的話,又拿不出什麼證據來,證明老闆當初說好給你兩三萬,那麼你也只能自認倒霉

本來在社會上打工就是要有協議,白紙黑字寫在那裡,對方就賴不掉了,口頭說說都是不算數的

我是在工地幹活受傷現在老闆不管,公司說給我都辦可都一星期了也沒啥情況該怎麼辦

3樓:勇氣and毅力

還要看~他有沒有為你拒絕別人~為了土豆我可以拒絕世上所有的雞肉卷~這才是真愛啊~

4樓:2012中國南陽

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公司

我在工地幹活受傷,老闆說保險公司最高賠五千我該怎麼辦,保險公司說他只對工地?

5樓:客戶至上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不管保險公司咋樣,你直接找老闆,也可以自己去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再談賠償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您所言,工地購買的應該是雇主責任險,被保險人是工地。但是你在工地受傷事實不假,你只需要向工地主張權利即可,保司賠付款不足覆蓋您個人損失部分,還可以向工地索賠。固定證據,可能要和工地反覆協商或向勞動部門申請協助解決。

7樓:空谷幽蘭

拿起法律**,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要老闆賠償呀,保險絲是老闆買的,反正出了問題件就找老闆,可以走私了,不可以就走法律途徑

我在工地受傷後起訴老闆,後老闆說私了讓我撤訴,後來老闆又不管了我該怎辦?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建議你另行提起訴訟維權,不要在隨意撤訴了。

10樓:釋懷的風二爺

重新起訴,下次要達成協議後再撤訴。

找兩個人去工地給老闆幹活,乙個受傷在**時老闆誣陷說是承包給我的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說承包給你,有合同嗎?法律是講究事實的,走法律程式,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

工地私人老闆欠我三萬多元錢不給,兩年多了,沒簽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賠多少錢,不是你說了算,也不說老闆說了算,需要到有關部門做工傷鑑定,每個鑑定有相應的賠付標準,另外以後務工一定要找正規的企業,簽了勞動合同就有保障,有勞動合同受法律保護,老闆怎樣都跑不掉,至於你的是私人老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與民工已經形成了實際勞務關係,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獲得相應陪賞。

13樓:2017幾何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老闆欠薪,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 ,要求給付欠薪。只要你能提供你工作的地方和時間及證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方就可以。沒有什麼其他好辦法這屬於民事糾紛只有法院才能受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找這個私人老闆,如果找不到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他。

工地受傷,老闆說先**好了再談工傷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其餘的需要待**好再處理。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

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二、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三、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樓:江淮一楠

先入院**,將診斷書及發票留好,等痊癒後再跟老闆商討工傷賠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把**的那些證據,單子都留好,完了再給他一筆一筆算,你有證據他也不敢把你怎麼樣,不行你就到公安局走程式,他是老闆怕這個的!採納採納採納!

我在工地幹活時受傷了,都乙個月,找老闆說誤工費呢,老闆就唐塞幾句,請問找該怎麼辦 10

19樓:臨沂勞動律師網

繼續協商,如協商不成,根據情況可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

20樓:手機使用者

去投訴 最好做個傷殘鑑定

21樓:鋼圈專業修復

去勞動局會幫你想辦法

我在工地幹活受傷,施工單位和老闆說不關他們的事,沒有工傷保險和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22樓:張永發

打勞動部門**,他們會來幫你處理!

23樓:手機使用者

首先要有人證實你是在工地受傷的,然後找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該怎麼去做

24樓:吉星高照

現在是法治社會,工地上做事的大部分沒合同。但是你要二十四小時前打**給勞動局,他們會幫你處理的!

25樓:龍仔愛霞

只要是你們是雇工關係,這個責任工地是逃不掉的,勞動局也管這事

26樓:匿名使用者

看責任人唄 沒合同只要證明你確實在那工作啦 就行

27樓:宜城歲月

找勞動局!沒事,沒有合同,是老闆的不妥……只要有工友為證就好……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工地幹活了月老闆就給了幾百塊錢路費剩餘的錢說回家算,請問剩下的錢可以要回

我估計他是不想給你了吧!兄弟你做事了,都辭工走了,你想別人還會給錢給你嗎?我覺得不可能!工地的包工頭有幾個是好心腸的?所以你能要多少盡量多要點吧!不然白幹乙個月,那幾個百塊就被人打發走了,我感覺太划不來了!你好,我在工地上做事,工程做完了,老闆只給路費回家。其餘錢過年給 恩,可以的。這是你的正常需求...

我以前給一小老闆在工地上幹活,最後活幹沒結束幹不下去了,在場的工人直接幹到底大老闆給錢的,我中途走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 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 投訴,該 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

我在工地摔傷了,又不想給家裡說,主要是我人掙錢,全家吃飯。心裡煩躁的很。怎麼辦

不跟家裡說倒可以,省得家裡人著急上火。但是最關鍵的是你要盡快把傷治好!如果家人能來護理,幫助你更快痊癒,那就跟家裡說一聲吧 現在的傷情怎麼樣,好點了沒有,還是在家養傷,如果不想給家裡說,就要時時刻刻保護好自己,心裡煩躁很正常,在這種情況下,都會想家,常給家裡打打 祝你天天開心,一定要快樂每一天 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