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廳工作做前台服務員,然後因為和後廚阿姨起了爭執辭職,我直接走了,工資怎麼拿

2021-03-23 17:42:53 字數 4536 閱讀 1195

1樓:老衲來了

直接走,沒有辦理辭職手續,餐廳會按照曠工處理,一直到扣完應得工資,所以要辦理辭職手續。下個月會按照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工資。

2樓:oo哈利擼呀

按辭職處理就行了,工資按照你的出勤發放。

3樓:櫻桃煎餅果

這個月的工資還得你自己去拿,自己的勞動所得還得自己爭取。

4樓:那都不是事

這個樣子啊,

應該是去辦公室交接一下,

再去財務室諮詢一下比較好

5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能拿到就算你牛!!!

你收銀的?那麼數好自己的那份,其他的留下,走人就好了。

不過剩餘的還是自己保管的好,交別人會亂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首先你是和別人鬧矛盾不是和你的老闆鬧矛盾,但是你確實挺衝動的,就算不幹了也要和你的上級或者讓老闆告知一聲,不能一走了之。當然工資你還可以問老闆要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應該向老闆拿,但是你隨便走了,要承擔一定責任。

8樓:李俊志愛嵩

去店裡拿啊,你和阿姨鬧矛盾了,又不是和老闆,老闆會給的

請問離職證明可以把離職工資寫進去麼?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像你上面所說的話除非你有每月的工資條,是可以證明你的福利待遇的,或者你在現在所在的單位有關係讓他幫你寫乙份證明,一般單位是不會這樣寫的,因為它的實際意義不大,再者是你又要離職了,應該不太好辦,就是給你寫到離職證明上面你也不一定帶得走啊?離職證明一般由單位儲存。

我覺得你到一家新的單位,你的個人能力就是福利待遇的最好證明,不需要那些刻板的書面東西。即使你拿出了證明,或許用人單位會反感,誤認為你要求太高,只要是你的能力被肯定了,福利待遇自然就高,這個你在擇業的時候,也可以提前跟單位談好。

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一次性就業補助是辭職前拿還是後拿

為什麼說工作工資很低,就必須立刻辭職?

10樓:江蘇新東方烹飪學院

工資低一時可以,但是不能一直,一直下去會打擊乙個人的積極性,畢竟工作都是為了掙錢生活,如果工資低可以學習個廚師,廚師是個高薪熱門技能行。

自己突然辭職,老闆不發工資,該怎麼處理?

1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自己突然辭職,老闆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辭職:

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二、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珠海市科德電子廠辭職工資多少天到賬,現在8天了也不到賬?

13樓:星星之狐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員工離職的,公司一般在離職當月的下個月發內放工資,如果公司到容時未發工資,那麼主動聯絡公司人事部,或者反映到就業局解決。

至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建議離職當日結清工資,不然,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後工資不符怎麼辦?

14樓:星星之狐

公司沒有按期續簽勞動合同,遇到疫情後,公司還不發放工資,現在申請辭職,公司可能不支付工資的,建議反映到就業局解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相關賠償。

15樓:儒德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該公司沒有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支付您2倍工資。

16樓:最愛勒沃庫森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但有實際上的勞動關係。他應該給你提供相應的工資待遇。

17樓:erp車長

建議你先和公司溝通清楚,你這樣的情況是很不利的,合同到期沒有續簽,你已經不算是公司的員工了,如果細究起來,公司不給你開工資是合法合規的。

18樓:雅達高

可以到勞動局告公司,入職乙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讓公司多賠償乙個月的工資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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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餐廳工作做服務員,現在接近年底了,工資低,要求高,越來越多的服務員傳菜員連洗碗阿姨都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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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0歲落魄了,無奈在餐廳當服務員,朋友們知道我在餐廳當服務員,不愛理我了

不要想那麼多,人的一生都是三窮三富過的老。你才30歲,以後的路會很長,你一定會好起來的,別人不理你,你也不用理他們。對自己好一點,充滿信心。黑暗會過去的,黎明就在前面。我只能順那些看不起你的並不是你的朋友,只是狐朋狗友罷了。30歲讓你看清你身邊的人已經很不錯了,有的到老了還蒙在鼓裡 愛理不理,和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