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歷史老師告訴你
先秦時期的宗法制下,王位繼承(爵位繼承)基本就是「嫡長子繼承,父死子繼,兄終弟及」。這句話是一脈相承,一體的。
商朝的宗族制與西周的宗法制有啥不同
2樓:地煞
不同:宗法制是宗
族制的完善,是文明發展的結果。
宗族制度是中國古代以家長制為核心、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特殊社會體制。
根據民族學與考古學的研究,宗族制度的起源可以追索到原始社會晚期的父系氏族時期。宗族制度的核心是嫡長繼承制。商末以前,嫡長繼承還基本是自發的,並未自覺確立為制度,「兄終弟及」在商仍時有發生,到了商末才正式確立嫡長繼承制,到了西周終 於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這種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
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
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商朝就已經有了宗法制了,為什麼還說宗法制是西周的
3樓:花顏有情
商朝就有宗法制
的確不錯,但是在商朝時宗法制還不是很完善。宗法制完善於西周。故而:就有宗法制是西周的說法。
在商朝以前,就有了宗法制的雛形。
就像秦朝的郡縣制一樣,秦以前就有郡縣制。但是它完善於秦朝。在秦朝全面推行。
商朝的宗法制與西周的宗法制一樣????
4樓:匿名使用者
宗法制是周代bai分封制的du基礎,是西周政治的典
zhi型特徵。它是用dao
父系血緣回關係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答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商朝只能說是宗法制萌芽時期。商朝的帝位大多傳給弟弟,最後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傳給自己的兒子。
西元前八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周,都於鎬京,並改「帝」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定只傳長子,而且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周王朝的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內涵對中國姓氏有著直接的關係。
宗法制是乙個非常複雜的制度,其主要精神為「嫡長繼承制」,這是一種以父系血緣關係為準繩的「遺產(包括統治權力
宗法制是一種政治制度嗎?那夏朝的世襲制等制度為什麼不說是宗法制呢?商朝的宗法制和西周的宗法制有何不
5樓:獨影吟遊
是 宗法制是用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等級 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其原則是嫡長子繼承制
商朝的世襲制的王位有時父子相傳 有時兄終弟及宗法制是西周開創的 商朝只是世襲制
6樓:雲飛揚夜清寒
商周的政治制度是分封制
西周宗法制的最大特點是 a.嫡長子繼承制 b.兄終弟及制 c.宗法制與分封制互為表裡 d.王位世襲
7樓:靜
a試題分析:此題考複查的制是基本的歷史知識,宗法制和分封制是西周時期實行的政治制度,是考試常考的知識點。宗法制的最大的特點是嫡長子繼承制,嫡長子繼承大位,余子分封。
故選a。b項是夏朝和商朝實行的權利繼承制度;c項錯誤,說的是宗法制和分封制的關係;d項說的是權利繼承制度,比較寬泛。
簡述宗法制的歷史演變
8樓:雄霸天不是夢
一、宗法制即宗教法規,是一種權利繼承制度,將君位的承傳用嫡長子繼承制的形式確定下來,完善和鞏固分封制,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宗法制下的等級尊卑觀念非常嚴格,等級森嚴,尊卑有序,它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以君臣關係為綱紀,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維護貴族統治貴族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世襲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構成了夏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的主體,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影響:時至今日,宗法制已經消亡,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響仍然存在。
積極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易於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極影響是強調家庭本位,過分重視人情關係,人為地劃分遠近尊卑,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這與現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識多少有些違背。
二、傳說中的五帝時期:禪讓制向世襲制的轉變
五帝時期,堯、舜、禹之間的君位繼承實行禪讓制,禹建立夏朝後,兒子啟繼位,王位世襲制代替了禪讓制。夏代:夏朝是我國第乙個奴隸制國家,建立起初步的國家機構,設立了武裝、官職、監獄、刑法等國家機構。
三、西周:宗法制與分封制 ★★
(觀點:一種重「分」的國家(邦國)體制建立起來。王權與貴族的權力結構已經萌芽。
)約西元前2023年武王伐紂之後,西周實行了宗法制和分封制。鞏固了統治,發展了疆域,周朝成為地域遼闊的奴隸制國家。西周後期隨著王室衰微,出現了諸侯爭霸的局面。
四、春秋戰國時期:分封制向郡縣制的轉變 ★★
(方法: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雙重變奏)
生產力:鐵製農具和牛耕的普遍使用,水利的興修、手工業的發展、商品的增多、市場的形成,都市的出現。突出表現是:井田制逐步瓦解。
生產關係:新興的地主階級政治、經濟地位不斷提高,富商大賈的出現;相應的是,舊貴族的政治、經濟地位逐步消弱,尤其他們是在春秋戰國各國的變法中受到不斷的打擊。在這種情況下,宗法制、分封制難以維持。
上層建築的變化:各諸侯國建立封建制度,重用人才、改革內政、發展生產、整頓軍隊,廢井田,承認土地私有,廢除奴隸主貴族的特權,獎勵農業、軍功等措施。
最終,各諸侯國建立了**集權制的國家,確立了封建制生產關係,封建制度逐漸形成,郡縣制在各國得以確立。
9樓:匿名使用者
宗法制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
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
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10樓:卯綺甕菊華
1、夏商西周春秋時期
西周宗法制的主要特點是以血緣為基礎的嫡長子繼承制和余子分封制。在宗法制下,
宗族分為大宗、小宗。到了春秋戰國之際,
社會經濟的發展,
地主階級的興起,
井田制的瓦解,
郡縣制取代了分封制,
大小宗趨於解體,奴隸制的宗法制度成為歷史的陳跡。
2、戰國秦漢時期
戰國以後,
特別是戰國中葉到兩漢,
出現了大量
一夫一妻的數口之家的小家庭,即所謂的五口之家家」。社會上仍存在一些「強宗大族」式的宗族,於受到**集權國家政權的分化、瓦解和鎮壓,直至東漢,似乎並沒有多大發展,
在社會上的比重並不很重。
3、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
東漢時期,
土地兼併日趨嚴重。到東漢末年,
家大族式宗族組織已相當活躍。豪強地主把貧困的宗族親屬變成徒附,從而強化了封建依附關係,
然。婚姻仕宦皆以門閥相高,下品單門,
自甘隱約。門
閥士族制度主宰了整個社會生活。宗族制度以門閥的宗族組織為其表現形式,
譜牒之學成為門閥士族
炫耀自己血統的專門學問。唐末農民戰爭,
給門閥士族以毀滅性打擊,
又經過五代十國的戰亂,
門閥士族
終於被掃除淨盡;
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封建宗族制
也隨之土崩瓦解,譜牒之學日益衰頹。
4、宋元明清時期
宋以後,
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後期,
階級矛盾進
一步尖銳,
地主階級的統治很不鞏固。為保家護國,
宋代統治者試圖重建宗族制度。從宋至元,
地主階級
紛紛建祠置田,
從精神和物質上團聚家族,
形成聚族
而居的宗族組織,
以達到敬宗收族的目的。明清時
宗法宗族制又有較大發展。譜牒制在族姓間的等級相對削弱,建祠修譜普及於庶民之家,
族田義莊制
迅速擴充套件,
乙個族姓之間的經濟聯絡加強;
塾、祠堂小學的設立,普及了封建教育;
人們的宗法
血緣思想相對削弱,
宗族組織對族眾的控制大為加
族組織已成為農民階級的對立物則暴露無遺。宗法宗族制已經成為穩定封建統治的重要輔助手段。
西周宗法制的解釋分析,西周 宗法制的三個解釋分析
第一句是假如bai 有多個嫡子,那麼即 du使有更zhi加賢能的還要立長dao子,因為賢的內標準不好定,而長子是好容定的 第二句話是假如有多個兒子要立身份高貴的而不是長子,因為長子可能是庶出,身份低賤,這時要以身份高貴為標準,這個是儲存身份的重要性,也是客觀標準 第三句話是如果要立儲就要立嫡子,如果...
簡述宗法制的歷史演變高一歷史宗法制的名詞解釋
宗法制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
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產生了哪些積極作用
分封制 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管轄 擴大了統治區域 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 使西周成為乙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宗法制 保證了各級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與團結。1 分封擴大了疆土,拱衛了王室。2 宗法有利王位的順利繼承,保護了貴族的政治經濟特權,防範了統治階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