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導致他人他人自殺死亡,這是犯侮辱罪的結果加重還是犯其

2021-03-29 17:27:59 字數 5387 閱讀 7370

1樓:匿名使用者

1、侮辱是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侮辱致對方自殺造成嚴重後果的,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01 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3、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主觀故意

例如明知他人心理問題嚴重,想通過這個方法達到殺人目的,那麼就構成故意殺人。

當然上面的例子是及其特別的。

一般情況是構成侮辱罪一罪,也沒有什麼結果加重犯,因為侮辱罪只規定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侮辱罪是自訴,在這樣的情況下,建議向法庭提出自訴並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3樓:金星百合

如果是通過侮辱來導致他人自殺的話,不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就算他有這個故意也不構成,因為如果只通過言語進行侮辱的話,通常情況下對方是不可能自殺的,如果自殺也是乙個意外事件,就象甲想殺死乙,就給他一張電影票,期望乙在去看電影的路上被車撞死那樣,因果關係不大,所以只能構成加重的情節。

4樓:匿名使用者

侮辱他人導致他人他人自殺死亡,應對此承擔刑事責任.但不是構成故意殺人,而應定侮辱罪,把死亡結果作為量刑得考慮情節.

侮辱罪不存在結果加重犯,結果加重犯乙個要件就是刑法規定了比基本犯較重的刑罰。因為侮辱罪只規定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故不存在結果加重犯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在審判的時候作為加重情節予以考察

辱罵,侮辱他人造成對方自殺,要承擔什麼責任

6樓:篤欣悅貿興

以暴力或bai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

7樓:熱浪人間

構成侮辱罪的,復追究刑事責制任可以同時附帶民事賠bai償責任。不du構成犯罪

情節zhi的可以行政拘留並dao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刑法》規定: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辱罵他人導致他人死亡,該如何判罪

8樓:小熊的黑框眼鏡

侮辱他人導致他人死亡的,應對此承擔刑事責任,但不是構成故意殺人,而應定侮辱罪,把死亡結果作為量刑得考慮情節,法律上沒有明確定性,侮辱罪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9樓:匿名使用者

明知他人有心臟病,辱罵後極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的後果,而且在主觀上存在罵人致死的惡意,那麼辱罵者則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非以上情況,不構成刑事責任,辱罵者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是看辱罵者是否存在過錯。如果死者家屬能夠證實辱罵行為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則辱罵者需要承擔賠償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民事責任。

如果不能證明二者之間存在一定關聯性,鑑於罵死人屬於生活中的一種特殊情況,在雙方對死亡後果均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法院可依據公平原則要求辱罵者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但辱罵者在這種情況下無須賠償精神損失。

至於賠償責任的大小,主要是看罵死致人的過錯程度,辱罵行為對死因所佔比例。法院可根據具體情節確定賠償數額。

10樓:歐群楷

如果死亡是可預見的,那麼,涉嫌故意殺人罪。

無意造成他人自殺是否該付法律責任?

11樓:dr神盾局

不用負法律責任。

自殺是指個體在複雜心理活動作用下,蓄意或自願採取各種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自殺作為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學者們對其分類有不同的看法。

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的或只是一般錯誤、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於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殺的結果作為乙個嚴重情節考慮,將先前嚴重違法行為上公升為犯罪處理。如當眾辱罵他人,致其當即自殺的,可對辱罵者以侮辱罪論處。

行為人先前實施某種犯罪行為,引起被害人自殺的,只要行為人對這種自殺結果沒有故意,應按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而將自殺結果作為量刑時考慮的乙個從重或選擇較重法定刑處罰的情節。

逼迫或誘騙他人自殺,即行為人希望自殺人死亡,但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責,自己不直接動手,而是通過自己的逼迫、誘騙行為促使自殺者自己動手殺死自己,即借助自殺者自己之手達到行為人欲殺死自殺者的目的。

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關鍵應查明行為人是否確實有刻意追求自殺者死亡的故意,並且其行為在特定環境下是否足以導致他人實施自殺的行為,兩者缺一,則就不宜認定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侮辱治人死亡是什麼罪?

12樓:瞬間的永恆

一般認為,侮辱他人導致他人自殺身亡之間是沒有因果關係的,也就是不能把死亡結果歸結與侮辱行為,但是侮辱他人構成侮辱罪,可以從這一方面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也是可以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的

辱罵他人在法律上是什麼罪?可判什麼刑?

13樓:鑫泰科技

情節輕微的話構不成犯罪的,如果導致嚴重後果了,就會以侮辱罪或者***來定刑

擴充套件資料

侮辱罪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

《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所謂人格尊嚴,是指公民基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地位、聲望、工作環境、家庭關係等各種客觀條件而對自己或他人的人格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認識和尊重。所謂名譽,是指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名望聲譽,是乙個公民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所謂名譽權,是指以名譽的維護和安全為內容的人格權。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

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

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物件,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

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構成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罵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情節嚴重如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殺的,因受侮辱導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等等,才構成侮辱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拓展資料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要劃清正當的**監督與文字侮辱的界限;劃清正當的文字創作與貶損人格、破壞名譽的界限;劃清當事人所在單位依職權對個人的政績、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評價、審查行為與侮辱的行為界限;

劃清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揭發不道德行為、違法行為直到犯罪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劃清出於善意的批評,包括對國家工作人員和各級領導批評行為,同惡意的侮辱行為的界限等等。

15樓:知道法也團隊

刑法上相應的罪名有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16樓:華律網

如果辱罵的程度非常嚴重,比如長期辱罵、捏造事實辱罵或者使用暴力方式辱罵,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侮辱、***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這種情況屬於刑事犯罪案件,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需要向公安機關控告。

17樓:法律快車

惡意辱罵他人,涉及侮辱他人,一般情況下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一般情節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惡意辱罵他人,涉及侮辱他人,構成侮辱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是告訴才處理的,但是如果侮辱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打架構成他人自殺死亡算犯罪行為,故意打人造成對方自殺有罪嗎

致人bai自殺 既由於行du為人先前所實施的zhi行為,而引起他人自殺結果的發dao生。專對此,應區別三種情屬況分別處理 1 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的或只是一般錯誤 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於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2 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界定

1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 101 條規定 公民 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 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 法人的名譽。2 侮辱 是指用語言 包括書面和口頭 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 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 小字報 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 嘲諷他人 使...

無意造成他人致死,是犯罪嗎,無意造成他人自殺是否該付法律責任?

情感解憂站 無意造成他人致死是犯罪,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