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煙雨眼迷濛
金器如果男方有良知的話都應該是你的,但是他沒有的話你只好拿回你爸給的!
可以請律師,還可以報警!
這個請律師都要諮詢費的,不如直接報警!
2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但是你們有孩子,屬於事實婚姻了!東西是誰的就給誰。男方的東西你要還給他,你的東西你要拿回來!律師沒個地方收費不同,你要去當地問一下
3樓:請叫我s3**
沒結婚就不是夫妻,不能算共同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結婚那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屬於你的財產他不能藏起來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生了。 你說觸及法律嗎 你還打什麼官司? 告他非法占有私人財產
辦過酒宴,沒有領證,現男方提出分開,我要還金器嗎
6樓:老張侃生活
按照習俗沒有領結婚證只能協商解決,或者按照習俗解決,一般有些地方習俗上男方悔婚彩禮女方不退的,如果是女方提出悔婚,彩禮原封不動的退給男方家,不能退的折算現金退回。
不知道你們那是不是這樣的習俗。
7樓:愛
不懂,他提出來的,不用還吧
8樓:
你好,需要的,這個屬於公序良俗。
我與男方沒拿結婚證,生活三年並生下一小孩,由於婆家太壞我過不下去,想分手婆家要求退禮金和金器? 10
9樓:鐢蜂紭鈽濓笌
那是扯淡,完全不講道理。
反正都撕破臉了,那陪你兒子睡三年 給你們生個孩子你給我多少錢!像這種家庭完全一天都不想呆!完全在說鬼話,他們怎麼家讓你受得委屈完全可以起訴他們。然後再**他們。
10樓:
哪有這種事,去他**球,他兒子要是有錢的話,你可以平分財產
11樓:柯懷寒
結婚證都沒有,你肯定吃虧啊,對面提什麼你只能承受,你沒結婚證所以無法用你的權利
12樓:
退毛線,給他生了娃,要是我,早就抱孩子一起走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不理,告訴他們生小孩不用力氣嗎
14樓:
呵呵那我就呵呵。沒讓他們退你的青春嗎?
沒拿結婚證結婚一年,沒性生活,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可以不給禮金金器嗎。
15樓:老子是貧農
不知道你是**來
的,但是在我們這自邊農村有個不成文的約定,(訂婚,你們也算是和這個類似吧)一般如果是男方提出的毀約,女方一般不會把錢退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女方必須全額退還!不知道你們是什麼原因不能在一起了,還是希望你們能夠協商解決,畢竟你的聲譽也是聲譽,再傳出去你了就是離過婚的女人,他也損失不少!愛情本身並沒有錯,畢竟誰也不想這樣,還是希望在財產方面商量著來!
不要聽雙方父母的,人越多越壞事,就你們兩個憑本心商量!只要這樣你們以後各自尋找自己的幸福才會更踏實!不至於覺得虧欠對方!
16樓:鳳靜杉
你好,由於你們沒有結婚證,且共同生活的時間較短,如果男方提出返還的話,你們應當返還部分禮金錢。
17樓:軟體大蝦
不拿結婚證就結婚,這是原因
沒有領結婚證,但舉辦了酒席。生有一孩子乙個月大,現在要和男方分開,他要求我把彩禮錢全部退給他? 15
18樓:匿名使用者
1、禮金退多少雙bai方協商,協商不成du就通過法zhi院判決。你們之間沒有領結婚dao證,彩禮版是必須退的。
2、三金首飾與權彩禮一樣,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也通過法院判決。
3、嫁妝可以都要回來。
4、不能不養。看判孩子的撫養權給誰,得不到撫養權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孩子費用直到孩子成年為止。至於要給多少,通過法院判決。
5、鬧上法院也不至於淨身出戶,但由於沒領結婚證,根本不受法律保護。
在你們當地找個好點律師去打官司吧。
我結婚沒有領證、現在男方要分開。問我要所有禮金錢,我全部用完了。請問怎麼辦。我會負法律責任嗎?
19樓:
沒領證,從法律copy意義上來bai看你們還不是夫妻。至於禮du金,和彩禮的性質不一樣zhi
,禮金是親朋好友dao慶賀你們要結婚,對你們的贈與。一般禮金不會指名道姓的是送給你們某乙個的,所以屬於對你們的共同贈與,原則上應該一人一半。
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你們收了禮金(這個可以根據禮單算出來),而且有證據證明禮金是由你保管,可以向你主張。你可以提出的抗辯有為籌備結婚用了多少、用於其他共同開支有多少等等。
20樓:
不會,而且即使以感情破裂為理由申訴離婚,夫妻共有財產還是有你乙份。所以一分錢不用還給他!而且還要他補償你的精神損失費!
就拖著不離,他耐不住就會賠錢給你的。禮金不用還!應得的!
21樓:河套小哥
不會,你也要點青春損失費吧,要的高點,可以倆頂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來你應當承擔返還禮金的自法定義務
我國法律並未對彩禮數額作出具體規定,但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約時主張索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領結婚證一年多,兩個人沒有**,現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求退還禮金及金器,請問有無法律依據?
23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據此,若二人確未共同生活過,離婚時,男方可以要回禮金及金器。女方的嫁妝也屬於彩禮,離婚時,也可以要回。
24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看雙方的感情有沒有破裂,
沒一起共同生活,可要求退還禮金
25樓:
已經結婚的話 那財產只能分割噻
26樓:
領證了,法律上已經承認其兩人為合法夫妻,至於退還禮金和金器,只能協商調解,沒有適用的法律依據。
27樓:匿名使用者
領證一年多應該沒有說是正式結婚了吧~~沒**不是正常嗎~~這可以說是男方對女方負責為什麼要離婚搞不懂~~要是真的想離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有要求也是正常的~~女方不同意男方的要求男方當然可以不予採納離婚要求~~自重!!
28樓:兆青五安珊
沒有登記的婚姻在法律上不被承認為婚姻,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分手的時候女方必須退還全部婚禮。
已領證但沒**,買了金飾還用了男方的錢,後來男方的媽媽說讓我跟他兒子算了,就是離婚的意思,是男方說
29樓:yo韓小野
沒結婚之前,女方要退婚的,錢要退還的,男方要退婚的,可以少退,領證不辦酒席也是結婚了
!買的東西雙方共同擁有,離婚了就分下財產唄
30樓:看史論今
硬氣點退了算了,省得成他話柄
31樓:哈里路亞
不退,至少不能退全部,你太虧了,
32樓:小小玉兒你
不用了!已經結婚了就不用了!要是沒結婚要退的
2023年同居至2023年,沒領證,現在處於分居狀態,其中一方可以再婚嗎
不可以的,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後才可以再次結婚。你們1986年同居到2013年,共27年在一起,雖然你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你們之間已經形成事實上的夫妻關係。現在處於分居狀態 就是說,你們從2014年到2020年均處於分居狀態,共有6年,但是,你們之間在婚姻關係依然存在了。現在其中一方已經找到相愛的...
雙方舉辦了婚禮,但是沒領證,現在女方堅持不領證,也不會要孩子
那你可注意了,女孩孩子想讓你先提出分手,但是你們已經有事實婚姻了,到沒什麼,你還是去諮詢一下律師,北京昌平有一家也是這個情況,挺麻煩的,最後還是要通過法律解決,既然這樣就別再猶豫了不然耽誤自己,你要是有錢人也無所謂。拖唄 那要看你們感情怎樣了 是否有她不滿意的地方 不要急著下結論 正常一點的是不會這...
我生了個兒子,到現在還沒有好名字,希望各位幫幫忙,我姓何,媽媽姓邱。先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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